这篇旧文没在这里贴过。看到观天下的影评和崔卫平的政论,把拙文也贴来凑热闹。不管有多少人骂张艺谋,我还是认为他是个大艺术家。别人还不值得嫉妒呢。

看电影、论《英雄》

•廖康•


早在《英雄》上映以前,就有不少文章批评这部电影。其主要论点都是指责张艺谋美化暴君,并以这部影片来巴结当权者。从写作时间和文章内容上看,他们仅根据剧情简介,至多是电影脚本就发表了评论,因为这部片子的版权维护得好。影片于2002年10月底在大陆发行,DVD是2003年3月才发行。那些指责,以及电影在公演后所受到的批评,都基于批评者自己对情节的阐释,而不是根据电影本身。他们又根据张艺谋近年来与中国政府的关系来揣测或旁证他拍电影的用心。

说张艺谋美化秦王,依据只是剧情:残剑和无名都认为不能为了一己私情,而要为天下着想,明明有机会、有可能杀秦王,却决定不杀,最终牺牲了自己,成就了秦王,使他得以成为秦始皇。而秦始皇,我们都知道,建立了中央集权王朝,焚书坑儒,修阿房宫,建广陵墓,是最残暴、最奢侈的皇帝,所以其王朝也最短。当然,秦始皇也有很多建树,车同轨,文同形,等等。评价历史人物,我认为应该把品德与能力分开,把罪恶与成就分开,不要用什么三七开,五五开之类的分法。你再有建树,也没有滥杀无辜的权力。毫无疑问,人命不可以用金钱计价,也不可以和其他人的性命等值交换。噢,我当医生的,救过100条人命,我杀一个两个没关系,还有九十多条人命的功德呢,没有这个道理。所以秦始皇再有能力,再有建树,仅焚书坑儒这两件罪恶,就把他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了,谁也翻不了他的案。有些人试图翻过,绝大多数人还是不答应。

然而,我并不认为《英雄》这部电影是为秦始皇翻案,也不是歌颂秦王。残剑和无名不杀的决定只是他们犯的判断性错误。亚里斯多德在他的《诗学》强调是主人翁的过失给他带来悲剧,并说明“他之所以陷于厄运,不是由于他为非作歹,而是由于他犯了错误。”这错误是指看事不明,是判断性的错误,而不是道德上有缺点。亚里斯多德还再三强调悲剧要引起“怜悯和恐惧之情”,并定义“怜悯是由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而引起的,恐惧是由这个这样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而引起的……”根据此定义,把“怜悯”译作“同情”也许更恰当些。虽然人们在口语中常用“悲剧”来描述地震、海啸、疾病、车祸等事件,但这些并非文学上狭义的“悲剧”。真正能够搬上舞台或银幕,感动观众的悲剧,往往含有主人翁自身的过失,而这过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本来可以避免的厄运。这才会让观众扼腕叹息:“要是他……就不至于……样了!”这就唤起了观众的同情,看到那悲惨的结局,也可能还会引起观众的恐惧:“如果我作出那种错误的判断,岂不是也会落入同样厄运!”

这种过失,几乎在每部莎士比亚的悲剧中都起着引发同情和恐惧的作用。李尔王的悲剧是从误以为小女考狄丽娅不孝敬而开始的。奥瑟罗受伊阿古数番蒙骗,终于上当,认定妻子苔丝狄蒙娜与他的副将凯西奥有奸情而铸成悲剧。哈姆莱特也犯过一次判断错误,当他叔叔克劳狄斯在戏中戏后,良心受到冲击,企图祈祷时,哈姆莱特本来有机会可以轻而易举地刺死他,却想到在他忏悔时杀死他,会把他的灵魂送上天堂,而没有动手。其实,克劳狄斯还占着谋杀得来的王位和王后,根本祈祷不出来,如他自己所说:“我的语言高高飞起,我的思想滞留地下;没有思想的语言永远不会上升天界。”哈姆莱特白白丧失良机,才有后来与仇敌同归于尽的悲剧。这些过失每每令观众为古人担忧遗憾,“长使英雄泪满巾!”回想起来,还难免不寒而栗,担心自己犯同类错误,遭同样厄运。

我们不会因为李尔王误以为小女考狄丽娅是个不肖之女,就真地认为考狄丽娅不孝敬了,也不会因为奥瑟罗以为妻子不贞节,就真地认为苔丝狄蒙娜与凯西奥有染;更不会因为哈姆莱特误以为叔叔在祈祷,就真地认为克劳狄斯诚心诚意地悔过了。那我们为什么要因为残剑和无名以为秦王会安天下而不杀他,就真地认为秦王是一个伟大的皇帝呢?我们比残剑和无名知道得多,我们知道秦始皇将祸国殃民,因此我们为他们的错误判断而扼腕叹息,为他们的牺牲而遗憾。这是典型的悲剧啊!有人说他们的错误决定是暗喻中国知识分子、民主联合会等组织初期支持中共。只要能够自圆其说,怎么理解文艺作品,是读者和观众的自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什么统一的阐释,也没有这个必要。好在中共领导没这样看《英雄》,否则,电影非枪毙了不可。

在整个电影中,我既没有看到明显的借古讽今,也没有看到什么用来歌颂秦王的电影语汇。《英雄》与二月河及其改编的清朝电视剧不同,没有任何表现秦王力挽狂澜或救民出水火的情节。他总是在昏暗、压抑的大殿上孤独一人,并没有诸如站在太行之巅,黄河壶口上指点江山一类的镜头。倒是有一次,让他自己狂妄地说出:“六国算什么?我要打下一块大大的疆土!”暴露了他的野心。而且那铺天盖地的箭雨和箭簌令人心寒的声响也间接展示了秦王的凶暴。其气势虽大,但相比之下,称颂的显然还是赵国那位先生和学子们的刚烈和从容。

至于说张艺谋拍《英雄》是拍中共当局的马屁,不知道有什么依据?从电影上我还真看不出这一层意思来。共产党也知道秦始皇多么不得人心,大概也就是毛泽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拿自己同秦始皇相比,还说胜过他多少倍。你要是拿秦始皇和其他人任何领导人相比,用这种方法拍马屁,那可真是拍到马蹄子上了。我想,张艺谋不会笨到这个地步。而且,我对人家的用心不感兴趣,只想谈自己看电影的感受。电影是一门综合的艺术,电影语汇不只是对话和解说词。不看电影就没有资格评论电影。尤其是好电影,得在电影院里看,才能充分领受电影工作者的良苦用心,充分欣赏其艺术效果。Miramax早就买下了在国际上播放的版权,但一直拖到2004年8月27日,才在美国上演。事前广告虽少,但票房还是很高,显然是靠其自身价值,通过口碑赢得观众。当然,票房仅仅是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我不想多说。但在影院里看过《英雄》后,感到有些细部在DVD上未能看明听清,而且总体感觉也和看DVD有所不同。

《英雄》在我看来,是拍得很美的一部传奇影片,是一部精采的艺术电影,是一部美仑美奂的武侠片。它并没有宣扬什么历史观,基本上也没有评说秦始皇。饰演秦王的虽是大明星陈道明,但他在本片中却是个配角。影片的焦点在侠客身上,它所展示和歌颂的人物显然是为天下而牺牲自己的侠客。我们可以不同意这种价值观,我们生活在民主社会,比那些侠客懂得多谢,但我们不能要求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有这么高的觉悟啊!而且,这老生常谈的主题也没有在电影中得到什么提炼和发展。思想性不是这部电影的长处或重点,美才是。这部影片是借一个传奇故事充分表现美:色彩美、光线美、画面美、道具美、服装美、建筑美、景色美、扮相美、形体美、动作美、配乐美、音响美……有人可能会说这些美都是表面的,它们缺乏理性的光辉,没有思辨的深度,不能满足心智和灵魂的渴望……我同意,但如果你需求的是理性和心灵的养料,不如去读哲学、宗教、历史或文学作品。电影的长处不在于此。这部影片,总而言之,其表现手法远远胜过其主题。

《英雄》最突出的表现手法是运用不同的主色来帮助讲述故事,这不能说不是电影史上一个创举。以前的电影不乏运用黑白色来讲述苦难的经历,如《辛德勒的名单》(Shindler’s List);或用彩色来讲述美丽的梦境,如《绿野仙踪》(Wizard of OZ)。但张艺谋把这一简单的手法发展得炉火纯青,发挥得淋漓尽致。请看:无名与长空决斗的故事用的是未加渲染的灰墨主色,在秦砖古屋的天井里厮杀给证人们看,显得肃穆庄严;他们在意念中的比武是黑白色,如观底片,与现实隔开一层;挑拨残剑与飞雪妒杀的故事用红的主色,突显情欲,恰如其分;如月与飞雪拼杀的故事由红过渡到黄,秋叶铺天盖地,烘托如月力不从心,无可奈何“花”落去;秦王猜测的故事用青蓝的主色,冷冰冰的实情直刺无名和观众之心,而这主色又赋予山间水上的那段比武清凉的气息和纯净的情感,与祭奠飞雪的气氛十分融洽;叙述真正发生的事情都用真正的色彩;而编造和猜想的情节往往渲染了某种色彩。将来再有谁在电影里用此手段,就是模仿,而非创作了。

至于在电影中让不同的人反复讲述同一事件,因各自说法不同而表演各异,逐渐引人入胜,这一手法倒不新鲜。这是日本大导演黑泽明50多年前在《罗生门》里的首创。在文学里,这手法运用得更早些。据我所知,是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 1812-1889)首先应用在他的戏剧独白(Dramatic Monologue)诗体中(这与话剧里的内心独白Soliloque不同,是文学教授必考的概念之一),获得缓慢的成功后,逐渐推广于其它文艺形式。《罗生门》讲的是一桩命案,表现扑簌迷离的情节,演出互相抵触的描述,就是要让人真假难辨。电影自始至终是黑白的,那透过丛林枝叶的阳光投下的参杂陆离的影像,更加强其迷离的效果。不少观众,甚至某些评论家,看完影片后仍不知谁说的是真话,因为他们忽视了或没有领悟到影片快结束时樵夫抱养弃婴的含义,以及和尚对此举的感叹。黑泽明对电影艺术的影响深远,善学者寥若晨星,模仿者如过江之鲫。《尼罗河惨案》(Death on the Nile)便是一例。虽然众星捧月,表演绝佳,终不算上乘作品,在电影史上没有地位。张艺谋的《英雄》虽然也是在反复描述同一事件,却与《罗生门》反其道而行之。他用特选的不同主色帮助观众明白无误地看清哪些是编排和想象,哪些是真实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在观看故事层层展开时,他让我们享受了色彩的国宴,既有典雅凝重的水墨画,又有鲜艳明快的水彩画。

色彩离不开光线,没有光,一切都是黑的。之所以分开说光线,是为了行文方便,分别评论美的方方面面。在《英雄》里,张艺谋成功运用光线造美之处不胜枚举,最显著的是透过水和慢动作来展示光线美。在石板上铲石头棋子已经别具一格,颇有韵味了,虽有古筝伴奏,视觉上可能仍嫌枯燥。而让棋盘、棋子浸在水中,配上滴雨,就是画龙点睛了!无名与残剑的蜻蜓点水,追逐打斗,以剑撩水、击水,将无形的光切割成有形的线和面,多么优美!无名与长空的决斗,由于慢动作溅水和雨珠点点垂落,而更显精采。最美的是无名跃起,穿透水帘,挺剑直刺,长空抡银枪转水珠成圆盘,有如一面钻石盾牌;光把水照得玲珑剔透,水把光映得闪烁辉煌。那美,相信在观众心中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任何文字都难以再现的。

仅仅评说色彩和光线,似乎有见木不见林之嫌,它们毕竟只是构成画面的元素。但《英雄》一桢桢精美的画面只能让我感叹,而无从批评。《英雄》一如张艺谋的其它影片,你可能不喜欢他展示的内容,你可能不同意他表现的主题,但你难以挑到他画面和取景上的毛病。从构图到细部的艺术处理,在我这外行看来,只有赞赏的份了。通过典型的中长镜头我们看到:无名独登百级秦宫台阶;藐小与庞大的对照显示这独胆英雄明知必死而义无反顾的豪情。棋馆的庭台回廊错落有致;古朴的建筑衬托一对侠客在全片中最精采的武打。秦军万马奔腾万箭齐发;遮天盖地的气势将其武力之强大和必胜的结局一展无余。陉城书馆的格局和秦军的阵势同样整齐规划;赵国宁死不屈的气概与秦国威镇六国的孔武两相对比,在程度上一般无二。大漠开阔、明亮、壮美;秦宫压抑、昏暗、森严;镜头反复切换,形成强烈的反差,烘托侠客为天下献身、为所爱殉情的崇高,也反映无名杀与不杀的迟疑和秦王身不由己的苦闷。特写镜头则清楚的展示道具的精美和高雅的情趣;无论是剑匣、枪环、茶几、酒觥,还是兵器、乐器、服饰、装饰,皆有仿古求真的造型和精工细作的仿制。仿佛直接从古董店里取来,古典的风格俱在,岁月的风尘全无。可能会有人说那些用具和服装更象日本的东西,而服装设计和人物造型也的确是日本人和田惠美。但日本的风格,在相当程度上,不正是从先秦、汉唐学来,发展并保持下来的吗?用在电影《末代皇帝》里,的确不恰当,有年代错误。但用在《英雄》里,可说是认祖归宗了。

在这部影片里,演员的扮相、造型和表演,我认为基本符合剧情的要求,但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突出的。甄子丹(长空)的戏最少,也没有发展变化,显出心高气傲和舍身求仁就行了。他做到了,而且最有侠客风度。章子怡(如月)的戏虽然多得有限,但须表现喜怒哀乐、斗气争风、痛苦绝望……在表演上比对主角的要求还高。她也做到了。尤其是如月为主人报仇,明明不是飞雪和无名的对手,还要拼命冲杀的那股执拗的劲头,完全是她表演出来的。陈道明演出了秦王的威严、怀疑、沉着、惊奇、犹豫和无可奈何。他的嗓音和道白极富魅力,略带话剧的味道,若用在写实影片里,可能会稍显夸张,但在这部传奇影片里用得恰到好处。张曼玉扮出了飞雪的一脸苦相,那是三年来被个人情爱和家国仇恨的矛盾折磨出来的。可惜剧情不需要她变化,她没有太多施展演技的机会。只有两次刺伤残剑和最后残剑甘愿让她刺死时,飞雪失声落泪,张曼玉演得不温不火,真情感人。残剑忧国忧民,梁朝伟将此胸怀一直挂在脸上。这大概也是剧情的要求,实在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但他掉泪时就不如张曼玉演得感人,很难用男人不善于此来为他开释。李连杰饰演主角无名,正气凛然、深沉凝重。同样是因为剧情,需要一贯如此,他的表情也只好这样单一到底了。这毕竟是武侠片,对细腻和多样化表演的要求较低。

武侠片嘛,演员真正的用武之地自然是武打。在这方面,《英雄》独具特色。武打动作的设计和表演,艺术性高于写实;与其说是武术,不如说是舞蹈,但绝非贬义,因为那是两者完美的结合。犹如上乘的文章哀而不怨,这部武侠片打而不伤;它有武打而无暴力,有搏斗而无血腥。没有断肢掉头的惨相,没有鼻青脸肿的镜头。唯一清晰见血之处是从插入树干的剑锋上挤出来,缓缓垂下的一滴,宛若一朵梅花。武打的动作和吼声还适当借用了京剧的表现手法,有技术但更有艺术。不是李小龙式的痛打和怪叫;也不是成龙式的机巧和滑稽;而是表现英雄气概、豪迈情怀和强烈感情的手段;是语言的延伸,是动作的巅峰;如同芭蕾舞一样,是大人和小孩可以一同反复观赏的艺术。然而,那些爱看功夫片,喜欢真实打斗的观众,若想从《英雄》中获得类似满足,恐怕要失望。

舞蹈离不开音乐,艺术化的武打也同样需要音乐。这在《卧虎藏龙》里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在《英雄》里则更上层楼。还是谭盾作曲,料想这次不会再有版权之争了。音乐风格近似,在一二年里让作曲家改变风格恐怕要求太高。不同的是由伊萨克•帕尔曼(Itzhak Perlman)拉小提琴领奏。主旋苍劲悠远、如诉如泣,伴以男声低低的吟唱,在影片伊始作为背景音乐,为全片定下调子。飞雪和无名在赵国陉城书馆挡箭一段,舞蹈多于武术。主旋再起,二人随之旋转跳跃,音乐不可或缺。尔后,飞雪妒杀残剑,爱恋与悔恨交加,音乐演奏得低沉缓慢,有助于表达这情感。如月战飞雪时,乐曲伴以女声的吟唱和鼓点,烘托她替主报仇,知不能而为也的执拗;也为二女侠柔中有钢的舞(武)术伴奏。飞雪先刺伤残剑,自己赴死勇战无名一段,音乐再起,节奏略殊,透出视死如归的刚劲。水上比武时,乐曲奏得悠悠扬扬,再伴以男声吟唱,抒发对死者的追忆。残剑战秦王时,大概是唯一的一次小提琴独奏;表达他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想法和决定。之后,在送字“天下”、不杀秦王、刺死残剑、飞雪自杀、无名受箭时,音乐一再奏起,最后又有男声吟唱,与开篇呼应,将这悲壮的故事化为远古的传说。同一旋律,表现、烘托这许多情绪情感、场景场面,能够如此恰如其分,当为谭盾和帕尔曼喝彩!

《英雄》中可赞可叹,可圈可点之处比比皆是。摄影我是外行,总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好看!特技摄影在好莱坞电影中已经由作料变为主菜,我不想再说了。只提一点:表现无名剑法之精确,刺毛笔于众箭之中那一镜头,设想、拍摄得独具匠心,令人叹为观止!说了这么多好话,可能会引起捉刀代笔之嫌。声明一下,我与张艺谋素昧平生。而且有一点不理解,这位艺术造诣如此之高的导演和编剧,怎会让残剑飞雪联手杀入秦宫这一败笔出现?这哪是侠客、刺客的行为?双剑横扫三千铁甲,如入无人之地,这夸张得也太过分了!个人若真能练出这般本领,还犯得着让无名费那么多事,让两位侠客捐躯,才能接近秦王吗?拉上长空一起干不就大功告成了吗?我实在看不出那场戏有什么艺术或剧情上的必要。而且在此之前,残剑已从“书法中悟出不杀的道理”,决定了秦王不能杀,哪还杀入秦宫干什么?夸张得过分有时还能够勉强容忍,但自相矛盾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允许。何况换个剧情并不难,完全可以说他们二人潜入秦宫,事到临头,残剑看到或听到什么而决定不杀。真不知是我的水平低,还是张艺谋打盹了?英谚有云:“Homer sometimes nods.”(大诗人荷马也有犯迷糊的时候)若非如此,恳请读者诸君指教。

对艺术的欣赏和评论向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这番话,只是说说个人的感受而已。批评《英雄》的文章中,我认为胡平写得最好,有深度而不仅仅就事论事。但他最初的批评文章也是写在看电影之前。我在看DVD前曾趋向赞成他的论点,也是因为我一向爱读他的文章。讲道理深入浅出,做分析鞭辟入里;在当今用中文写作的哲学家中鲜有出其右者。但看过影片后,很难得出美化暴君或为秦始皇翻案的结论。电影里的秦王机警过人,善于判断,而且面对死亡的威胁,能够沉着应付,甚至把剑抛给无名,任他决断。但这只是对秦王能力的表现,非关他品质的善恶。除了片尾“修长城护国”几个字(影片的英文字幕与DVD相比有改进),我不记得还有其它什么电影语汇被用来称颂秦始皇。无名眼见秦王的能力,听到他对剑字三层境界的领悟,才作出不杀的决定。这与其说是对秦王的敬佩,不如理解为对平息战乱的希望。电影歌颂的显然是为避免生灵涂碳而牺牲个人的几位侠客,因此对片名的英译,似乎应该是HERO的复数HEROES。现译为单数,我的美国朋友看了,都说英雄指得是无名。即无名英雄。当然,他们没有相关的历史知识,盛赞的只是艺术手法。总地来说,看电影让我感受到与看DVD的一点不同在于,影片博大的气势、壮观的场面,美丽的镜头,以及所展示的舍身取义的精神,令人回想起华人久违的英雄气概。正如片头那充满银幕的标题,英雄这两个大字深深地引入我脑海。英文不带冠词的单数HERO也许恰好表现了这气概,而非某位个人。不知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的批评家们看了影片后,是否还会说《英雄》的出笼如同德国拍了一部夸赞希特勒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