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有两大害。一曰毒品,二曰枪支。两相比较,枪支的危害更大一些。因为毒品只对愿意使用它的人有害,只要洁身自好,毒品的存在与否与你并无大碍。然而枪支则不然,不用枪支的人往往成为受害者。板机一扣,一条小命即归西天。只要打开电视,被枪杀的新闻比比皆是。据说在洛杉矶、纽约等大城市的公立学校里,学生带枪已不罕见,致使家长们人人自危,不惜血本将子女送入私立学校就学。既然枪支对人的生命为害如此之大,逻辑上讲,枪支应该严禁民间使用,然而实际情形却截然相反。毒品的使用是违法的,美国政府也的确严禁毒品,但是,对枪支的使用却格外仁慈。使用枪支固然需要达到成人的法定年龄,也需要一定的申请程序而获得许可证。但这些手续不过是虚与委蛇而已,获得枪支的渠道其实要容易得多。不然,就无法想象怎么有如此众多的各式枪支在民间流传。

既然枪支比毒品更有害,何以政府或国会不痛下决心严禁人使用枪支呢?这是一个百思而不得其解的问题。其中的障碍就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按照这个条款,美国公民有武装的自由。

在独立战争时期,美国人需要有这条宪法的规定,才能武装起来,从英国人的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然而时过境迁,在一个需要平安的社会里,这一规定更有可能异化:让美国人用它保护自己的初衷演变成伤害自己的结果。

最近几年来,美国的枪声经常划破湛蓝的天空和寂静的黑夜,枪杀此起彼伏,无辜的人们成为了各类狂人疯子泄愤的目标。但迄今为止,政治家们还是没有凭着自己的政治智慧找到一个一劳永逸、根绝枪害的办法。这之中最根本的障碍便是那条关于美国人有武装自由的宪法规定。在违宪和保护人的生命安全这两者之间,政治家们争论得莫衷一是。

几世纪前,欧洲的社会契约论者就指出,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自由、平等,社会各成员必须交出一部分自由。美国人是不是应该从中得到某种启示,找到一个新的思维方向。让枪支在民间如此大规模泛滥,名义上看是对自由的尊重,实际上是对人命的漠视。人当然不能因噎废食,比如汽车、电等等都可以致人死命,但我们依然要用它们,为什么,那是因为这些工具的利大于弊,而且这些工具发明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夺命。枪曾经打破过封建堡垒,曾经出个政权,但是在民主的美国用来保护个人的自由却被证明无效,相反,枪支在这个社会夺去了太多的热爱自由的人的自由(在持枪人的生命和自由并没有遭到威胁的情况下)。当自由不能确保人的生命,或者违背了被剥夺生命的主体的意志的时候,这种自由其实往往是对自由的扼杀,这种时候,拥有枪支的自由对于任何人来说都象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当自由成为了自由的威胁的时候,这种自由其实是一文不名的。

黑格尔用囚徒做比喻对自由有过一个意味深长的见解。囚徒和越狱的囚徒谁更自由,从身体上和形式上而言,越狱了的囚徒当然更自由,因为他不再身系黑窗,而是重新获得了广阔的蓝天和大地。而其实,越狱的囚徒心却不自由,他要四处逃避追捕,恐惧每时每刻跟他相伴,他的牢房从一隅变为了整个天地。即使他可能拥有枪支,他还是捍卫不了他的自由。正好相反,武器给囚徒带来的不是生擒,也不是胜利而远走高飞,而是拒捕当场被击毙。所以,你可以听到许多越狱后的囚徒忍受不了多年的东躲西藏,最后坦然归案的故事,却少有有了武器而可以抵御追捕保护自由的例子。当然,为了自由故而慷慨饮弹是有的,那是对自由的捍卫,也是对自由的埋葬,如果在生命体层面上来讨论自由的话。黑格尔认为,反而是囚徒在监狱里认罪服法、心安理得,心灵上是自由的。一个人人都可以拥有枪支的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就象一个囚徒越狱后所面临的自由天地:自由的形式得以扩张,而自由的内涵却遭到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