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上的文字很好,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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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趣闻』天才怪癖之拖拉病
最近英国霍普大学一位叫潘那派克的教授,重新定义了“拖拉”一词。字典对此解释为:顽固地延迟,是种罪孽深重的懒惰。潘教授没有修正其本意,但全盘颠覆了“拖拉”的气质。这个被帝国主义、宗教狂热者和工业资本家利用、用以蛊惑劳动人民努力工作的负面词汇,直接蹿升为天才、与生俱来的、虽微有瑕疵却富于禅意的正面词汇。而“新派拖拉”的始祖与代表人物,正是达·芬奇。
这位以画家身份传世的天才,也是位事业未竟的发明家与工程师,就像一辆因为燃料太多而停不下来的火车,他在小本子上写呀写画呀画,潦草记录下一些超越时代的点子:新型时钟、双身船、飞行器、军事坦克、里程表、降落伞、光学仪器、挪移河流大法仪……保存下来的,整整有5000多页。若生在今时,他会被科研机构养起来,奉为院士。可由于没意识到自己是个工程师,那些光学透视原理、解剖学法都浪费到了绘画上,更关键的是,他太拖拉,有的点子想了好些年,有的改了上千次,一个都没有实现。传说达·芬奇的临终遗言为:“告诉我,告诉我,有什么事是完成了的。”
可在潘那派克教授看来,正是思考、恍惚、拖沓造就了达·芬奇的想象力,在那些磨磨蹭蹭的时光里,达·芬奇好像被神触摸到了额头,这是天才独享的虚幻感觉,而那些平凡的庸人只能靠制定时间表按部就班。达·芬奇一边被“未完成”所困扰,一边又有着一根筋的完美主义,他太容易对一件事情产生兴趣,可如果有人逼迫,他更容易厌倦。
曾经有本叫《知识分子》的书,详尽描述了12位天才的怪癖,相比之下,拖拉简直不是病。其中卢梭特别忘恩负义,他的情人兼资助人华伦夫人穷困潦倒的时候,他一个子儿都不愿给她;托尔斯泰是个天生的戏子,上学的时候弄了个军用睡袋,以显示俄罗斯人的刚毅性格;赫尔曼不说谎不成活……有的还干脆是包袱很响的段子:卢梭就很擅长用怪服吸引眼球,有一回穿着极不方便的亚美尼亚式长袍到剧院,旁边的人不得不拽着他的长袍带子,以防他从车里跌出去;易卜生总是穿得特正式,有天散步的时候被一姑娘当成了牧师,跪下亲吻他的手;还有俩姑娘为了争一男的在咖啡馆火拼,一个温顺,一个刚烈。刚烈的那个甩了一巴掌走了,温顺的却眼巴巴地看着男的。可男的最后还是娶了刚烈的。这男的是谁?布莱希特。
之后陆陆续续冒出《行为糟糕的哲学家》、《自从有了哲学家》这样的天才八卦书。它们的广告语完全可以使用同一段文案。或许循规蹈矩,真的是一种过于平庸的罪,要想成个人物,必须拖沓无常、性格乖戾,甚至伤天害理。知道达·芬奇是拖拉鬼,或者知识分子都不大正常也许不是件坏事,对任何一个自认天赋异禀、生不逢时、性格又不大好的文艺青年来说,身上的臭毛病就尽情发扬吧,他要做的,仅仅是再画出一幅《蒙娜丽莎的微笑》,或者写出一部《忏悔录》。
- posted on 08/04/2009
兔子跑什么跑
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
《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背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
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
他没有回到妻子詹尼丝身边。路上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他跑去跟她同居了。在跟她同居几个月后,他又跑回了刚刚生产的妻子身边。跟妻子共处几天之后,他忍无可忍,又企图跑回露丝身边。在新生女儿意外死去之后,他又跑回了妻子身边。在女儿的葬礼之后,他又跑回了露丝身边。
总之整个小说中兔子先生一直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跑来跑去。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这本书让我想起电影《好女孩》。女主角嘉斯丁和兔子一样,是个小镇上的售货员,她也和兔子一样风流,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但她的问题不是如何在道德和风流之间进行选择,甚至不是如何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其实她并不爱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她的风流不是风流,是恐惧。也许任何人的风流都从来不是风流,是恐惧。在终于和年轻的男同事勾搭上之后,嘉斯丁叹息道:I’m finally a woman with a secret.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
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说到底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太难,改变别人更难,剩下的容易改变的只是自己和别人的关系。在一起,分手,和好,再分手,第三者,第四者……啊,枝繁叶茂的爱情,让一个可忽略可被替代可被抹去而不被察觉的存在,看上去几乎象是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法喜欢上兔子先生。我不知道他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有什么可亲或者可爱的地方,甚至有什么值得被书写的地方。也许厄普代克先生看中的正是兔子先生的这种无力感。他在为26岁的兔子写完《兔子快跑》之后,还为36、46、56岁的兔子写下了《兔子回家》、《兔子发了》、《兔子安息》。据说很多人从兔子系列中看到了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变迁史,但人在爱情中逃避自我的习性,似乎和20世纪、美国或中产阶级没什么必然关系。我看到的只是,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 posted on 08/04/2009
孤独的猎手——麦卡勒斯作品印象
十年前的报章刊登,兰登书屋评出20世纪最佳百部英文小说,报章还为海外邮购作了广告,其中两本书的黑白封面让人难忘,一个是《洛丽塔》,一双拘谨的女童的腿,膝盖以下,白色袜子,运动鞋,足尖相对;另一个是《心是孤独的猎手》,即三联艺文馆翻译的丛书同样的封面照,一个女人孤傲的表情,只是报章上图片不甚分明,看上去英气清俊,就像她写那部小说的20岁。
直到最近,才看完了三联版的麦卡勒斯系列,正如译者之一李文俊所言,“我像一名因故延宕的朝山香客,终于还是在偶像前还清了多年的心愿”。麦卡勒斯年少成名,执迷于自己的天份和金钱物质,孤僻抑郁,一生多病,29岁即瘫痪,终年50岁。不管她在自己的生活中是怎样一个自私凉薄之人,是如何疯狂陷入一场场情欲纠纷,她的作品证明,她始终是一个严肃的作家——也许可以说,她从现实里汲取自己及他人生命的血浇灌出艺术的花。
麦卡勒斯小说技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有一条故事的线索,草蛇灰线,时隐时现。在《金色眼睛的映像》中,开篇即交代“南方有一个军事基地,几年前发生过一起谋杀案。这出悲剧的当事人有:两个军官、一位士兵,两个女人,一个菲律宾人和一匹马”,然后从容不迫从头说起,一个人物接一个人物登场,一个小事件引起另一个小事件,直到书的最后一页,所有的人物都刻画完毕,世态万象该说的早已说完,谋杀的主角才现身开了两枪,整篇小说也就结束了——始终有悬疑,但悬疑本身并不喧宾夺主,只是制造一点紧张,一条脉络。《婚礼的成员》是难度颇大的中篇,几乎只是小女孩弗兰淇和黑人女佣贝丽尼斯的漫长对话,小说共三部,在稍短的第一部结束时候,四十多页时,故事的线索才突然从弗兰淇的心里自然跳出,她要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再也不回来,于是其后的叙述不再乏味,重复冗长的谈话里似乎危机丛丛,在一点点对青春成长的担忧中来回折腾,而到了婚礼的日子,即小说的第三部,只用了二十页不到的篇幅就干净收场,而青春之残酷纤毫毕现。
《心是孤独的猎手》则具有交响乐般优美的结构。开篇第一句“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立刻引人入胜,其后的叙述有行云流水之美,哑巴辛格失去同伴,搬到镇中心的公寓,于是他一日三餐的“纽约咖啡馆”老板小资产阶级比夫,咖啡馆的食客社会主义者杰克,他房东的女儿未来可能的艺术家米克,房东女佣的父亲黑人医生考普兰德,像四件乐器,围绕不发声的主题——倾听者哑巴辛格,各自奏响自己的乐章,衍生出许多次要的乐段,慢慢汇合成谐和交互的音律。当作者已倾其所有时,辛格得到被关进疯人院的同伴的死讯,开枪自杀,于是交响乐在亢奋的高潮戛然进入哀伤的余绪,四件乐器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奏出最后的旋律,异常完美。
麦氏作品的世界,永远困在美国南方,一座小镇或小城,棉田和纺织业,夏季漫长炎热,冬季无雪,一生见过一次海洋,烹调和美酒一向很重要。于是在败落的院落,嘈杂的咖啡馆,黑白相间的街头,故事与故事擦肩而过,悲剧重叠着悲剧。这个世界也是畸人和孩子的世界——哑巴,幻想症,驼子,酗酒者,同性恋,弱智者,与时代脱节的白人至上主义者,蓝色眼睛的混血黑人。相互间仿佛不同的生物,没有回应的爱,无法交流的思想。中篇《伤心咖啡馆之歌》最为典型,浪子马文爱着爱密利亚小姐,后者憎恨前者,爱密利亚小姐爱着李蒙表哥,后者背叛前者,李蒙表哥爱着浪子马文,后者鄙视前者。而这个世界里一些的细节,又令人恍惚想到自己的土地:三四十年代的萧条,过度发达早熟的消费信贷(分期付款),令每个贫困的家庭随时处于崩溃的边缘,胸无大志、麻木又相互鄙夷的工人、黑人,并不昂贵的房价,但到处是买不起房的租客。
《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四件乐器,比夫对米克怀着混合萝莉情节的暗恋,直到毫不知情的米克从粗鲁的学生变成养家的店员,“她身上有了难以言喻的纤细气质和女人味”,这样,爱的花朵从绽放到垂败,一直像隔着玻璃的异景。米克则憎怨比夫,因为她偷过他店里的口香糖。比夫其实也同情信仰社会主义的工人杰克,在杰克逃离小镇时给了他二十美元,杰克的回答是“上帝才知道你想干什么,你再也不会闻到它们了”。杰克和觉醒的黑人医生考普兰德起初陌路,然后几乎谈到了一块,因为彼此的信仰,再然后是相互斥责,也因为信仰。四件乐器,只有在愿意倾听而不能诉说的哑巴面前,方才心满意足,各自以为找到知己。而哑巴不厌其烦地给同伴写信说小镇的一切,虽然他知道同伴并不识字。多么黑暗孤绝的世界。
麦卡勒斯的作品,确实体现出她对人性的深刻洞察,而出以诗意的描述。如一向慷慨优雅的哑巴辛格得知同伴已死,退房的时候,把酒店客房的两块小肥皂、三块毛巾、一卷卫生纸都塞进行李,坐一夜的火车回到小镇,却把行李丢在车站大厅,回到自己的房间,开枪自杀。米克七岁的弟弟巴伯尔闯了祸,冷静地留下误导的字条,皮带上别着厨刀试图出走,被找到后先是一言不发,最后突然大叫“是米克干的!”上尉潘德腾被兰顿少校与妻子的偷情苦苦折磨,却装作毫不知情,宾客相待,而发现二等兵威廉姆斯偷窥妻子睡觉时毫不犹豫开枪射击。艾莉森痛失爱女后,总是惊悸地想可怜婴儿尸体的腐烂和孤单的骷髅,直到通过层层的手续,重新挖出残存的尸体,火化并将骨灰撒到雪地。
相信读过《心是孤独的猎手》者都会对那个像男孩的米克印象深刻。她幻想成名后名字的缩写,“M.K.”与作者略相似,其实她便是麦卡勒斯自己,去咖啡馆买最便宜的烟,用手拂短发的动作,用指尖拉胸罩的前面,以免摩擦刚刚钻出来的娇嫩乳头,躲在别家的窗前偷听收音机里的莫扎特,作者是如此细心,如此倾心,永远饱含青春的理想,为家庭生计所迫,退学成为一身廉价打扮的女店员,多么令人神伤。《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淇,是又一个少女时代的麦卡勒斯,一样地想入非非,一样地对第一次失身耿耿于怀,一样带着不懂事的小男孩,米克爱画画和音乐,弗兰淇则沉迷于剧本创作。从第一部作品《神童》开始,麦氏就不断地描写自己。爱密利亚是伪造了肌肉的但情感仍停留于童年的麦卡勒斯,利奥诺拉.潘德腾和艾莉森.兰顿则是麦卡勒斯的分裂,前者有她的野心和自负,但纵欲弱智,后者有她的艺术修养和孤独,但衰弱多愁。在她最后一部作品《没有指针的钟》里,麦氏又化身为混血善歌的黑人舍曼,孤独虚荣傲慢,不知父母是谁——俨然是黑白两种文化滋养的自私产儿。麦氏自身是双性恋,婚姻情爱皆反反复复,她的作品里,几乎完全排斥了性爱,这也是一个显著的特点,令人想到莎士比亚的道德灼见——“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浪费。”
麦氏的作品想象力之丰富毋庸置疑,“夏天早上的阳光像小刀掀开沉睡者的眼帘”之类的妙语俯拾皆是,难得的是加入幽默感的天份。如《婚礼的成员》中有一段三人对理想世界的描述,黑人贝丽尼斯的世界里,人类全体都是浅褐色皮肤,不太黑,也不白,物产丰富,免费餐饭,“外加每周两磅猪板油”,弗兰淇的世界“将夏季整个删除,添加了更多的雪”,并不完全反对战争,同意设一个“战争岛”供喜欢打仗有荣誉感的人们消遣,人们可以随自己高兴来回改变性别,表弟约翰的世界则是美味和怪物的混合物,巧克力的地面,柠檬汁的雨,对于性别问题,他的浅见是,人应该一半是男的,一半是女的。《金色眼睛的映像》中,那个菲佣安纳克莱托骄傲庄严走进酒店,居然用女主人教的法语点菜,而女主人艾莉森扮演家庭教师的角色,把法语翻成英语给侍者,由于菲佣的法语词汇有限,使晚餐显得“颇为古怪”。《没有指针的钟》里,老法官克莱恩收藏了大批早一文不值的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货币,梦想恢复南方的光荣,对黑人秘书舍曼大谈黑奴制的合理性,这已经是黑色幽默了。
以最有名的著作对比,麦氏的叙述方式好像油画,先是素描打底,然后在章节间变换叙述主体和视角,就像不断填充、修改不同的色彩,最后获得生动的图像,自然流畅。同是南方作家的福克纳,则类似雕塑,一个故事从不同的主体视角作出不同的描述,形成不同的侧面,最后获得立体而斑驳的效果。乔伊斯的作品宛如拼图,非足够细心就只有零碎的局部,非但得不出正确的整体形象,连局部也迷离难解,一俟完成拼图,则气势恢宏形象跃然。普鲁斯特的巨作好比建筑,先是不厌其烦打好不同部位的基石,砌起一组组精美的大理石,而最后的拱顶一旦完工,则整个建筑顿时熠熠生辉,原先的零散片段也获得新的意义。
最后对三联艺文馆麦氏系列收录的几本书作简单的评语:
中短篇小说集《伤心咖啡馆之歌》。《伤心咖啡馆之歌》这篇在国内享誉甚隆,有叙述的鲜明特色,但整体缺乏希望以及逻辑的力量,过于怪异,并不太喜欢。其他的短篇小说,如《神童》的心理描写、《席琳斯基夫人与芬兰国王》的特异想象都不凡,尤其《旅居者》、《家庭困境》这两篇,温情怀旧而冷峻,很像张爱玲或迷惘时代的作品。《树石云》则不妨看作是《心是孤独的猎手》未展开的雏形。
长篇《心是孤独的猎手》。除了对马列主义的肤浅表述外堪称伟大。批判和怜悯,高贵而忧郁,流畅且强劲,20岁的作品如此成熟确是天才,麦氏肆无忌惮探讨了人生、爱、种族、阶级、语言、音乐、艺术、宗教以及哲学,甚至在对社会主义者的描述中也体现了一种洞察力——相信这是天份而非理性的理解。
小长篇《金色眼睛的映像》和《婚礼的成员》。两者都有詹姆斯小说的精雕细镂和对人性的洞见。前者的可读性更强,几乎可凭空虚构,后者则需要细致敏锐的天份,以及叙述安排的高超手法,尤其最后的收尾,简洁平淡中不露声色的悲凉。总体来说,麦氏更擅长的是中篇的布局,大多数美国作家也如此。
长篇《没有指针的钟》。材料是不错,布局太凌乱。仿佛随着疾病缠身和年岁增长,凌厉的天份已离开麦氏。麦氏通过此书呼应《心是孤独的猎手》中的论题,在种族、阶级问题上显然思考得更深入些,关心的哲学从斯宾诺莎转向克尔凯郭尔,个别的人物形象也还鲜明,但总体上殊难令人满意——这是麦氏唯一未拍成电影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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