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哈里斯的纵情艺术

弗兰克•哈里斯(Frank Harris)很不幸和王尔德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所有的光芒都给王尔德占尽了。王尔德是名闻天下的享乐主义者,大花花公子,因同性恋问题入狱曾引得当年舆论界大哗。哈里斯和王尔德是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哈里斯特立独行的生活因此也就好理解了。

哈里斯从14岁起第一次和女孩子上床,到二十几岁去德国学习期间,至少与十几个女人有染,这些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都说得清。按照哈里斯自己的解释,年轻的时候任由肉欲的驱动,满足身体的需求,精神层面的情爱就完全可有可无似的。少年的哈里斯接触了从侍女、旅客、贵妇人到妓女的各色女人,生活在极度的性享乐氛围中。
在吸引女人上床之前,哈里斯先和她们接吻,如果女人们的眼神里透露出了热情,哈里斯就进一步抚摸,待女人的热情被完全调动起来,上床就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了。欧美人对性问题看得淡,不像中国人那样过于重视处女的身份,排除中世纪教会思想钳制的那段,他们不大会把男女问题抬升到绝对的道德高度,这是可以产生性放纵的社会条件。再有,欧美人见面了习惯贴脸亲吻什么的,男女互吻一下也都正常,这跟中国传统文化里的“男女授受不亲”有天壤之别,肌肤的接触自然易于挑拨起年轻人的性冲动。有些女人是哈里斯故意勾引的,目的就为了上床发泄情欲。又有些女人,比如有钱有闲的梅休夫人,就是两人相互需要才滚到床上的,梅休夫人渴望哈里斯年轻的肉体,哈里斯渴望梅休夫人成熟的肉体。
除了异性交往,一位史密斯先生一直关心教导哈里斯,对其钟爱有加,哈里斯也对他敬如兄长,哈里斯没有进一步的交代,那情感多有暧昧。史密斯也年轻,学识渊博,不近女色,后来长期咳嗽,身体日益瘦削下去,这或许多和他摆脱不了手淫的恶习有关,哈里斯曾在费城帮助他把阴茎裹缠起来以防止手淫,但这仍旧阻止不了史密斯病情的加重,最后转移到丹佛继续疗养。

从上述事迹看上去,哈里斯仿佛一个败家子,其实根本就不是那样子的。为了逃避家庭的囚笼和开阔自己的眼界,14岁的哈里斯独自一人登船前往未知的美国,船票也是自己在学校靠奖学金获得的。到了美国,差不多身无分文,哈里斯擦过皮鞋,做过最苦最累的潜水清洁工,后来因才华出众,被芝加哥的一旅店老板相中,前往中西部。哈里斯在旅馆的前途不错,但是他中途放弃了,和一些牛贩子开始做起了从德克萨斯到芝加哥的贩牛生意,成了地地道道的一名牛仔。只是到后来听从了史密斯的规劝,开始追求精神世界的完美,才放弃市井生涯,到德国留学,后移居伦敦主编杂志,在出版界名声大振。
哈里斯是个不可多得的聪明人,记忆力超群,在前往美国的轮船上,随手翻看斯文波恩的诗歌,过目不忘,马上就能背诵下来,这样的一个乖孩子惹得大家怜爱,以至于很多人捐给他钱,不及到纽约,船票都赚回来了。哈里斯熟知维吉尔、莎士比亚、卡莱尔、麦考来等人经典作品,他甚至自学成才,拿到了堪萨斯州的律师资格证书。

哈里斯见过惠特曼,第一眼觉得他很土,后来又觉得惠特曼平实,喜欢上了他。哈里斯随史密斯拜见过爱默生,爱默生那时候耳朵聋了,哈里斯对他的印象不好,认为拜访白白浪费时间。1871年10月8日,16岁的哈里斯贩牛到了芝加哥,那晚遇上了史上最著名的芝加哥大火,“在我们面前,大火熊熊,咆哮怒号,火焰像一帏巨大的红幕直冲天顶,笼罩在我们上空。燃烧物的爆裂声和大火的隆隆声都叫人心惊胆寒,还有那酷热,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十月的夜晚,也让人觉得难以忍受。”大火摧毁了三分之二的中西部发展最快的这座城市,芝加哥被夷为平地,一片废墟。聪敏的哈里斯在大火威力到来之前,将自己数千头的牛群赶出城市,跑到郊区,灾后就赚了一笔。

哈里斯的文笔优美轻松,读着很爽人,在他的才华光芒下,即使最虚伪的道德家也不会强调他的纵欲。事实上,哈里斯没有涉猎自己床第之间的性技巧及性欢愉,只是在暮年对往昔的岁月做了一番回忆。在哈里斯的回忆中,这位年轻人身上到处都是美国历史的影子,反抗、开拓、自由、求异,哈里斯代表了某种生生不息自强进取的美国精神。哈里斯回忆录不会让年轻的读者受刀伤,他给的是一记绵绵发力的无影掌,我要是14岁的那时候读了他的书,人生就可能会完全改写。

(美)弗兰克•哈里斯:《我的生活与爱》,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1年

20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