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案思辩
廖康
《杨佳断想》是性情之作。心中有块垒,不吐不舒畅。片断之念,随手写出,或许偏颇,却是有感而发的肺腑之言。一位朋友劝我冷静些,想清楚再写点左脑之言。网友们的意见和文章,包括相反的观点我都认真阅读了。我发现,很多看法都缺乏事实依据,一些争论是出于概念混淆,还有个别论点是基于个人的信念。在下不揣浅陋,把杨佳一案,再捋一遍。将主要观点,辩证一番。
杨佳一案,虽然闹得沸沸扬扬,有关实情,我们所知甚少。在缺乏言论自由之处,人们的消息来源无非两个:官方和小道。不用说,两者都不可全信。怎么办?人们自然要选择自己愿意接受的信息来相信。也就是说,无论你认为杨佳是罪犯,还是英雄,都可以找到相关的证明。现存的信息只是加强了各自原有的看法,并没有改变谁的看法。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连案情是什么都不清楚,当然谁也不可能说服对方。
所以,人民首先要求的就是公开、公正地审理杨佳案。不如此,就无法服众。其它什么都谈不到。直到今日,人民最大的不满就是没有公开、公正的审判。这么大一个人命案子,一审秘密举行,审了几个小时也不知道,总之是出奇的简短。草草地就判决了杨佳死刑。二审部分公开,审了七个小时,维持原判。接受采访的听审老百姓对审判都表示不满,大家在网上可以看到采访录相。他们说,在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没有讲几句话,遑论辩护,杨佳也没说什么。这叫什么审判?一个重要的证人,即杨佳的母亲,不仅没有出庭,连下落都不明。七个打人肇事的警察,一个都没到场。命案事出有因,可是连案件的证人都没有审问,连案情的来龙去脉都没查清楚,怎么可能辨别是非?整个审判基本上就是“验明”受害者的正身,让杨佳接受宣判。我自己前不久参加过一个普通的民事审判,涉及一位84岁老太太的住院经历和病死原因,审理了十天。而这样一个罕见的,举国瞩目的六死四伤刑事大案,竟然审判得如此草率,让人不寒而栗。有这样的审判为先例,人民如何可能期待公正?这种一面之词的宣判是对法律的侮辱,对公义的侮辱,对民众的侮辱。
我们现在连基本事实都不知道,凭什么说杨佳是罪犯?还有人拿他和911恐怖分子相比。案情不明,对杨佳的评判自然难以公道。然而,即使我们退一步说话,就按官方公布的说法来评判,杨佳也不是恐怖分子。恐怖主义行为的定义很清楚,那是袭击没有武装的平民百姓,是和战争行为相对照的。按照官方的说法,杨佳单刀独闯警察局,杀死六名警察,伤了四名警察。很明显,这是与战争行为相近似,而远非恐怖主义的行为。如果杨佳为报仇,去杀害警察的妻子和孩子,那无疑是恐怖主义行为。如果杨佳因个人受到不公正待遇,开车到大街上撞人,或在列车上释放毒气,或在水塔里下毒,杀害无辜百姓以泄私愤,那无疑是恐怖主义行为。无论杨佳为了什么原因,如果他劫持民用飞机,撞击民用大楼,那无疑是恐怖主义行为。但他攻击的目标是警察的办公楼,使用的武器是匕首和燃烧瓶。不言而喻,他是同国家机器作战,他的袭击方式也同作战一般无二。而且他放过了女性警察,手刃的都是男性警察。他是一名没有穿军装而且具有武德的战士,不是惨无人道的恐怖主义分子。
有人说,那些伤亡的警察是无辜的。他们并没有殴打杨佳,他们的死和百姓的死没有什么两样。如果那些伤亡的警察的确没有殴打杨佳,不仅没有殴打杨佳,而且从来没有殴打过任何平民,那他们的确是无辜的。其实,即使他们参与了殴打杨佳,即使他们平时也作恶多端,他们也仍然罪不当诛。即使他们犯有死罪,也不该那样被人用匕首痛苦地捅死。因此,我们都同情并哀悼这些警察,就像我们同情并哀悼阵亡的战士一样。然而,他们的死和百姓的死是不一样的。他们加入警察的队伍,就像参军一样,从第一天开始,他们就比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冒有更大的生命危险。他们很清楚,自己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而且是直接参与武力行动的国家机器。他们的工作性质使他们面临敌人的攻击,所以他们都要接受使用武器的培训,都要接受武打格斗的训练,都要接受使用武力的条例教育。如果他们没有接受这些培训和教育,那是他们单位的领导失职。如果他们只会对付手无寸铁的平民,在略有武装的暴徒面前就束手无策,那是他们自己不称职。当然,即便是训练有素的战士,在受到突袭时,也可能要吃些亏。但他们毕竟不是平民百姓,袭击他们的人也知道他们不像老百姓那么好对付。恐怖分子袭击的总是最容易打击的目标,最轻易能够杀伤的人群,但杨佳袭击的目标不同,他杀死的警察纵使与他无涉,也不是无辜的,缺乏抵抗能力和手段,没有武器的老百姓。
杨佳不曾耐心地侦破殴打他的警察,也未曾冤有头,债有主地一个个杀死殴打他的警察。那种谋杀,也许会受到一些人称赞,也许会受到更多人指责。杨佳掷地有声的豪言“你们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如同战书一样,是向他所认为的不义宣战。他的行为,在很多人看来,是反抗执法犯法的国家机器,而不是针对某些个人。在战场上互相厮杀的战士一般都没有私仇,他们的死不应由对方的战士负责,而要由战犯和挑起战争的政客负责。同理,人们认为对杨佳案中被杀死的警察,杨佳虽然要负责任,首先肇事的那些殴打杨佳的警察也要负责任,所有一贯欺压百姓的警察都要负责任。
由于没有公审,我们不知道警察是否殴打了杨佳,我们不知道警察是否把杨佳打伤了,我们不知道警察是否把杨佳的生殖器打坏了。然而,中国的老百姓一面倒地为杨佳叫好,压倒多数的网民为杨佳大鸣不平。这表明了什么?这表明,人民已经受够了警察的欺侮。这表明,人民和国家机器严重对立。试想,如果多数警察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助人为乐,人民会有这种反应吗?别拿人民当傻子,或用时髦的话说,不要侮辱人民的智力。我自己虽然没有受到过警察的欺辱,但我曾多次看到执法人员殴打小商贩,揪着外地人的头发,拖着他走。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心中感到的痛苦:一个人像狗一样被人踢打、拖拽,那种侮辱,不仅是对那个人的侮辱,而且是对每一个人尊严的侮辱。我恨自己没有勇气,没能走上前去阻止他。我希望自己有李小龙的本事,有佐罗的本事,教训他,并当众宣布:执法犯法到此为止了!我又何尝不知,侠客的行为,只是传说,是人们对世无公义,天降英雄的期待。而即使真有个把仗义行侠的好汉,能够替人出一口恶气,也不可能长久地替天行道。杨佳的行为,虽不可取,但确实起到了替老百姓出气的作用,所以人们欢呼。他们所表明的主要是一种态度,是民心的背向。并不见得是对杨佳以暴易暴的肯定,更不一定是在表示要效仿杨佳,拿起武器来反抗当局。但若当局连这一点都看不到,那就太盲目,太自信了。
还有一些人,笃信传统观念,认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万古不变的道理。对他们,我只想问,因正当防卫而杀人是否要偿命?如果他们说“是”,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只希望他们永远不要碰到强盗。否则,我希望他们的天灵盖比对方的狼牙棒更坚硬。如果他们说“否”,我庆幸他们的头脑并不是那么简单。那他们自然也该想想以下结论是否恰当:杨佳的案子虽未经公审,却已是证据确凿,无可怀疑了;或者说,杨佳的案子,尽管审得那么潦草,也是明白无误,足以定他死罪了。 别忘了,这是人命关天的大案。而一审二审,每次不过一天。
正是由于缺乏公正、公开的审判,正是由于对司法的不信任,正是由于平日警察作恶多端,正是由于对执法犯法的不满,所以人民才把杨佳歌颂为英雄。经历了共产革命,经历了文化革命,大多数中国人都不赞成以暴易暴,都认为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再进行暴力革命。杨佳自己也有很多缺点错误,他若确实举刀杀人了,当然是犯法的罪犯。但是,如果法院如此草率地处理这样一个六死四伤的大案,如果最高法院批准了死刑,如果当局不顾民心,不理睬四十四位学者和记者的请愿,执意处死杨佳,那可就真是成全了杨佳。且不说他会从每日的折磨中解脱出来,他的名声更会随着他肉体的死亡而升华。人民肯定会忘记杨佳的缺点和罪行,肯定会更加热烈地歌颂杨佳。杨佳一定会走出历史,进入传奇。处死杨佳,不仅不会威慑企图诉诸暴力的人,反而会鼓励年轻人步他后尘,以期获得同样不朽的名声。
2008年10月26日
- posted on 10/27/2008
按照美国的法制定义,中国没有法律。但是中国的标准不一样,这是不争的事实。比如说,对于某些受制与美国法律的金融生意,美国的律师对中国方面是没法按照美国法律做事的,风子不知是否身有体会。一个金融律师朋友说,不仅是中国,许多其它地方也一样,巴基斯坦也一样(Just can not enforce the law,这是他的原话)。 中国金融国际化还有许多这种框架上的环节要改善。
这件事表露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社会问题?现在大家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如果死伤的警察非出自杨佳所为,那要瞒住封住整个知情群体,就像肯尼迪暗杀阴谋说一样,得假设有无数多人集体说谎。因此一般人按常识便会认为是杨佳杀伤了那些警察。而如此自己豁出去地杀人怎么说都是不值得弘扬。只是难道作为受欺负的百姓,除了反复到给他受了罪的衙门抗议,没有其它正常途径了吗?天下乌鸦都那么黑了吗?还是说只是弱势群体的悲惨境地?非常希望有人能够披露真相,关注各群体的如宪法上所言的法制权益的具体实施情况。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廖康兄,
如果你认为杨佳杀六人的事实还有待考证,那我会更理解你的观点。
讨论造成杨佳案的政治社会原因,我以为,还等后杨佳时期为佳。
把和平社会(至少不是战争年月)的警察比作战士,我认为不妥。杨佳的行为,要扯上正当防御,也有点牵强。把他的一句话,当作是对邪恶制度的宣言,也许有点一厢情愿?!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为什么?
赏石 wrote:
廖康兄,
讨论造成杨佳案的政治社会原因,我以为,还等后杨佳时期为佳。 - posted on 10/27/2008
现在国内网站关于这事的支持廖老师一类的言论都被屏蔽了。这个网站要在国内的话,廖老师的帖子也肯定是被屏蔽了的。我刚去查了查,以下的百度搜寻结果的网页基本打不开:
悼遇害民警必要 追究杨佳真相重要-第1页-新闻焦点-小说网 杨佳母亲是了解杨佳的关健人物,杨母的突然“失踪”是否带给民从更多的问号? 四是,有传言杨佳在上海偷自行车被警方...为此,笔者认为:追悼遇害民警的确非常必要,而追究杨佳真相同样非常的重要,只有让舆论清楚所有案件的真相,民众才会对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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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袭警案:人民有获知真相的权利 如此可见,获知真相真乃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一个起码前提。 必须看到杨佳案二审的进步,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让杨佳的家人参加旁听,都是往司法程序正义的方向进了一步,走在了通往真相的正确道路上,但愿可以有力的落实。 谁能够助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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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一审判决死刑真相远比死刑更重要_★阳光更灿烂 那些殉职的警察及其亲人需要真相,即使不图烈士之名,起码不让他们及亲人不要背着黑锅,杨佳的亲人需要真相,因为他们...不过,现在舆论一边倒支持杨佳,不能简单的定义为社会的病态,而是对真相的渴求。杨佳事件,整个中国社会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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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ub.tom.com/item_208_640614_0_1.html 89K 2008-10-13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liaokang wrote:
为什么?
赏石 wrote:
廖康兄,
讨论造成杨佳案的政治社会原因,我以为,还等后杨佳时期为佳。
杨佳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一开始,他的人权是被侵犯了的,之后,他又侵犯别人的生命权,且有过之无不及。以这样一个公众形象为出发点讨论中国的人权问题,难度会更大。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不是以他为出发点,而是就此事件说开来。人权问题总是值得讨论的,why not now?
赏石 wrote:
杨佳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一开始,他的人权是被侵犯了的,之后,他又侵犯别人的生命权,且有过之无不及。以这样一个公众形象为出发点讨论中国的人权问题,难度会更大。 - posted on 10/27/2008
赏石在CND上的文章,在国内的网站上会不会被屏蔽?杨佳案件的敏感,被屏蔽,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涉及6-4. (6人死,4人亡):)。你能说,当局能不防?眼看着,就到20周年了。这社会,连杨佳都出来了,哪里是和谐社会,当局能不胆战心惊?
rzp wrote:
现在国内网站关于这事的支持廖老师一类的言论都被屏蔽了。这个网站要在国内的话,廖老师的帖子也肯定是被屏蔽了的。我刚去查了查,以下的百度搜寻结果的网页基本打不开:
悼遇害民警必要 追究杨佳真相重要-第1页-新闻焦点-小说网 杨佳母亲是了解杨佳的关健人物,杨母的突然“失踪”是否带给民从更多的问号? 四是,有传言杨佳在上海偷自行车被警方...为此,笔者认为:追悼遇害民警的确非常必要,而追究杨佳真相同样非常的重要,只有让舆论清楚所有案件的真相,民众才会对警方...
www.xiaoshuo.com/club/201289-130364-1.html 10K 2008-10-6 - 百度快照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再者,假如杨佳杀的都是打了他的警察,杨佳的英雄形象会不会因此提高?我看杨佳还是杀人犯。如果杨佳忍气吞声,虽然做不了英雄,也不会成狗熊,更不会成为罪犯,就同我们大家一样了。杨佳的错在于杀了人,但导致杨佳犯错的呢?还有那些杀了林昭的呢?看来杀人这件事只配国家去做。还有我比较好奇,这死了的几个警察,是算以身殉职还是算烈士?伤了的自然是工伤了。 - posted on 10/27/2008
这个事件有两个不同的方面,
第一,杨佳个人的行为,起因于警察的粗暴和虐待,基本出于个人的仇恨和报复,没有太多政治色彩,把他捧为反专制的英雄太不靠谱,比如那篇熊友鱼的文章(怎么也删了?)。有本事自己去当反专制的英雄去,别把杨佳当枪使。杨佳杀人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反右,文革,六四之类。
第二,政府的行为。这是是个不同的问题。杨佳的行为是由一些警察的行为所导致,但警察的 brutality 并不是中国专有,并不是专制专有。不公开审理、杨佳母亲失踪,屏蔽网站言论等问题却是政府行为,和制度有关。但这些都不是杨佳杀人的理由。
把这两种问题混在一起讨论,是思维的混乱,也无助于说明任何问题。用专制政府的错误来 justify 杨佳杀人,甚至把他捧为反专制的英雄,更站不住脚。如果认为警察是成政府的象征,因此杀警察就是反专制,那这个庞大政府机构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可以杀吗?
专制制度错在无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如果以反专制为名赞美滥杀无辜这种极端反人性的行为,思维逻辑是不是出了问题? 说些感性的话发泄一下也就罢了,要说思辨,最好先把逻辑搞搞清楚。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那就请具体说说,文章中有什么逻辑错误。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A)反对专制无视个人自由和权利,
(B)支持杨佳无视个人生命滥杀无辜,
不矛盾吗?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7/2008
你是在谈我的文章吗?从哪里演绎出来的 A), B)?
gz wrote:
(A)反对专制无视个人自由和权利,
(B)支持杨佳无视个人生命滥杀无辜,
不矛盾吗?
- posted on 10/28/2008
杨佳杀伤的人当中,至少有一个是曾经对他施暴过的人(一个姓吴的督察)。那些打人的警察没有作为证人出庭,有人怀疑他们就包括在杀死的人当中。所以,说杨佳杀死的是无辜的警察的说法,是大可以怀疑的。
杨佳是欲与这些人同归于尽,所以他有“死的够本”的说法。因此,大体上杨佳杀人是报仇杀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甚至于不同于报复杀人。有人把他的杀人行为比作为流氓行径,可能更真实的情况至少是流氓杀流氓。但话又说回来,警察流氓一开始也没有把杨佳杀死,给了点苦头生活吃吃是不难想象的,到底人性觉悟要高过大流氓杨佳,不这样说对警察也不公平。
杨佳觉得在这种肮脏的社会里,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自己也够本了,不死也是个孬种,就好象做生意一样,要讲究信用,自己买了东西,东西到手,就得交钱。不能既报了仇,还要活,这对死了的警察也不公平。江湖气?所以对特赦什么的也不在乎,话都懒得讲,也没有在人群里找他的妈妈(或者有其他的原因?搁在美国,新闻媒体会有采访,大家会知道他的想法。是不是与法院有交易?与法院合作就不再找他妈妈的麻烦?他妈妈目前在官家的掌控中,这是毫无疑问的。很难想象,土匪官家不打手中的这张牌,不对杨佳威逼利诱。杨佳的软肋恐怕也就在这里了,因此,法庭上没有抗争。)
虽然报仇杀人也不能使杨佳杀人合法化,但多了些道义的分数。民国女子施剑翘为父亲复仇,手刃仇家孙大帅,最后好像是特赦了。中国历史上,文化里,是宽容这类杀人的,也是为中国人保存一些血性种子,省得后代个个都是奴隶骨头。自从清朝的屠戮,一直到共产党的不间断的杀象林昭一样的不怕死的,终于使得现在中国像杨佳这样的,成为珍稀动物,濒临灭绝。铁骨男儿如杨佳谭嗣同者,在我中华几乎断乎无人矣! - posted on 10/28/2008
现在各种消息都有,难辨真假。没有公开公正的审理,怎么可能知道实情?以下是转抄来的,仅供参考。
痛饮人头马,推食沙门鱼。醉读判决书,恍惚有端倪:上海官府悉心掩护的此案元凶是吴志明的衙内吴钰骅?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位于闸北的共和新路立交桥的东北角,与闸北政法委是县官现管的酒肉兄弟,本来就该避嫌,但他既然敢把非法密审说成合法公审,当然就鉴定他自己与闸北警方和闸北律贼谢有明一样,都符合关于避嫌的规定。上海二中2008刑初99判决书,终于披露了一些细节用于编造谎言,但同样是这些细节可以供我们解读判决书的背面。
1,判决书终于让吴钰骅露馅了!
先看三份证词:
证词23,芷江西路警官薛耀2008年7月21日陈述称:“2007年10月5日晚8时30分左右,有一个男子骑一辆自行车沿芷江西路由东向西到普善路时,我看见他骑得很慢,四处张望。因为当时芷江西路附近失窃自行车的情况比较多,我就将其拦下检查...他拨打了督察队电话,投诉我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当班的警长陈银桥...带了三四个民警过来...该男子表示不愿到派出所,经解释后才坐上警车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在我回到芷江西路派出所时,看见民警高铁军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该男子说高铁军向其吐唾沫,并冲到派出所门口,高铁军就去拦他,他抓住高铁军的手。后来我和陈银桥、高铁军将该男子架进里面的工作区域,让他坐在椅子上,并由陈银桥、高铁军继续做解释工作。我就上二楼...大概半个小时。我后来回到一楼,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我肯定没有动手打过该男子。”
证词24,同所警官陈银桥同日说法与薛耀相同。
证词25,同所警官陈红彬(身份同上)2008年7月3日陈述称:“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声称有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殴打,拒绝离开派出所。后所内值班人员接到杨佳母亲的电话...事后杨佳通过信访、市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我所民警。派出所...多次电话联系杨佳及其母亲,进行解释和疏导工作,但是杨佳及其母亲声称派出所在执勤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派出所对杨佳进行赔偿。之后,派出所在2007年10月中旬派民警周英赴北京进行疏导工作,并提出支付给杨佳300元钱补偿他的长途电话费,但是杨佳拒绝接受,并提出要求赔偿一万元人民币的无理要求。后杨佳及其母亲还是通过信访途径继续投诉我所民警。在正常信访回复之后,2008年3月间,所里再次派民警顾海奇赴北京与杨佳及其母亲见面并进行疏导工作,但是杨佳及其母亲提出还要派出所出具没有打人的书面证明等无理要求。因为我所民警在处置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就拒绝了杨佳及其母亲的无理要求。”
可见,此案的起因,是以吴钰骅为首的闸北警官的疑人偷斧,而非例行巡路--派出所户籍警面对居民区,哪能随意侵犯路人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呢?杨佳开始就以电话找督察,30岁的督察吴钰骅就在芷江西路派出所见到杨佳了。
吴钰骅去芷江西路派出所,是当晚蹲点例行督察工作呢,还是接到杨佳电话投诉之后才去见识见识杨佳呢?假如没有吴钰骅,那么只是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警官的侵权行为。但是,吴钰骅开头就出现了,代表闸北分局坐镇指挥,这是一群头顶国徽的警官,对一个公民的国家犯罪行为,以国家的名义、以国家的权力。
所以一开头,吴钰骅就是主犯。杨佳后来是针对吴钰骅投诉了半年多,最后呢,闯入政法大楼就喝问“督察室在哪儿?”,一直杀上21楼督察室,杀的最后一个就是吴钰骅。可见,这是杨佳与吴钰骅的一场对决,其他警官是因为挡路被杀。
2,吴钰骅是吴志明的衙内
我们知道,中国大陆每个城市的公安局的分工,派出所的户籍警管块块,交通警、治安警等等管条条,都是一线出警的力量。督察呢,则处于二线的监督纠察。按理,督察应该是各所各队的资深的老警察,出警经验丰富,深通法律,才能督察一线警官的行为。但是吴钰骅,还有李伟、林玮、陈伟这些新警察,为何能够高踞督察的清闲而又威风的职位呢?一个督察支队竟有“三萎”!
答案只有一个:吴钰骅之流的督察,都是政法委的衙内。他们凭借父母的官位,年纪轻轻就能高人两等,即使一线警官也是他们的奴才。他们需要公民服从他们,服从他们的奴才。所以,吴钰骅开始就被杨佳的电话投诉激怒了,告诉其他警官,他要从闸北分局的21楼下来,见识见识这个从未见过的硬汉。年轻人哪会想到“忍气饶人祸自消”?
芷江西路警官陈红彬的证词作于7月3日,是因为杨佳7月1日杀警被俘之后讲出由头,闸北分局立刻找派出所核对。但是,陈红彬只是所内的旁观者,而当事警官薛耀、陈银桥的证词,要到7月21日才作出,为何相差18日?为何说法是“我肯定没有动手打过、我所民警没有任何过错”?为何另一位重要的当事警官高铁军没有证词?为何证词3吴钰骅2008年7月2日陈述只有被杀时的情况而没有2007年10月5日晚的情况?
杨佳所说的“屈辱”,就是他们所说的“解释教育工作”,而且认定了是在吴钰骅督察之下的屈辱,投诉之后所受屈辱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冤有头债有主,杨佳后来的半年投诉就是冲着吴钰骅,可能要求吴钰骅撤职。芷江西路派出所两次派人去北京找杨佳,开价是赔偿300元,但是旅差费花了不止3000吧?每人次来回卧铺,在北京住宾馆两晚,请北京警官吃喝一桌,回程购买礼品...
外调经费一般是分局才有权限,派出所则无权。如此重视如此越权如此开销,可见其中端倪。
3,我在上海亲历的解释教育工作
上海警官在路上抓人之后的解释教育工作,是怎样的呢?讲一件我的亲历。我在上海打工时,赁居于源深路,常在附近一个大排挡吃饭,与其安徽老板混熟了。某晚急事外出,安徽老板欣然以摩托车载我。刚到商城路,就有警官来拦住。安徽老板吓得扔下摩托就跑,我不知为何?一个警官抓住我,问明是坐摩托的,就说没我事了,赶我走。掉头之时,看见安徽老板被警官追上抓走了。
次日早晨,安徽老板来说,昨夜警官抓他进了梅园派出所,要他承认是非法载客要罚款。他不认,就被用细绳捆住两个大拇指吊起来,如果站不动了往下坠,两个大拇指关节就勒的钻心疼,到了早晨实在受不了,只好认了,让他老婆送去罚款6千元,若要收据就是1万。他要求我分担一半的罚款,我同意说等下月发饷。看他的大拇指,当时只有浅浅的一道痕,过了几天再看就泛出青紫肿胀,像小萝卜。用刑如此精巧!未几,公司派我出差北京,到京之后又多次让我延续总计半年。等我返回上海,那个地方已经拆迁了,安徽老板不知去向,让我负债至今。
后来我常去附近一家霓虹茶社,浦东老板告诉我有好几位警官罩着呢,只要经常约他们来搓麻将,输钱给他们,并请他们带走小姐。谈起那事,浦东老板说,为何小事要抓人抓一夜?有名堂的。警官每晚都要抓一批,治安警抓人之后就带到附近的派出所,修理人是他们晚间值班的唯一消遣。而且抓够一批之后,要挑好修理的修理,如果修理错了,事后找出当地有力量的朋友来讨说法,会很没面子的。所以要看准外地人,不能立刻找来当地朋友说清,修理之后就滚出上海无法报复。而且要找一个看起来骨头硬的,修理起来才能过瘾,修理给同一批被抓的人看,吓得他们赶紧找朋友来送罚款,而且都要写下认错的文字,以备日后找上门来或者上级收到投诉来查。所以抓进去,先要让你跌在纸上,然后再看你能榨出多少油来。
所以,杨佳受到屈辱,一是他骨头硬,警官要挑他修理;二是他在上海没有朋友送钱,警官自认晦气,白忙了一晚。否则,租车单拿出来,租车行的老板必定也是警官的朋友,警官随时能给他一个电话就问清了,何必折腾一夜呢?
4,杨佳向吴钰骅追讨说法
那么,杨佳这样的硬骨头,不仅没被吓倒,还坚持投诉吴钰骅,坚持要一个说法,必须是闸北公安局正式出具的文件,给吴钰骅的纪律处分,这就毁了吴钰骅的仕途。闸北警方花费那么大的精力和程序,要让杨佳撤诉,就是要为吴钰骅擦屁股。特别是这次开庭居然不让第一当事人兼受害者吴钰骅出庭,可见吴钰骅的背景有多深?吴钰骅30岁,吴志明56岁,谁是谁的衙内呢?
所以,7月3日至21日之间,闸北公安分局又在芷江西路派出所作了擦屁股的手术,最后宣称“我肯定没有动手打过、我所民警没有任何过错”,意思是:1.动手打人是高铁军而不是我;2.高铁军已经不是我所的了,打人是他的个人行为;3.即使高铁军是由吴钰骅指使的,吴钰骅也不是我所的而是局里的。
但是,杨佳从开头就认准了吴钰骅,杀上21楼就为了找到吴钰骅。现在可以猜想,谢有明劝他:想见到你的仇人吴钰骅,只有在开庭对证的时候;只有委托我做律师,才算手续齐备可以开庭,我帮你要求传唤吴钰骅到庭。杨佳只要见到吴钰骅,让他明白“给你一个说法”。但是,上庭不见吴钰骅的影子,所以“被告人杨佳以辩护人申请传唤薛耀、陈银桥、吴钰骅等证人出庭作证未获法庭准许,诉讼程序有失公正为由,拒绝回答法庭审理中的讯问和发问;对控辩双方宣读或出示的证据不发表意见,也没有为自己作辩护。”
吴志明的父亲吴德兴就是太上皇江泽民的弟弟江泽宽,那么,吴钰骅不就是皇孙吗?吴皇孙一时兴起,能从21楼乘电梯下到地面修理草民杨佳,手下的警官小兄弟可以帮他玩弄警棍、手铐、麻绳,头顶着国徽,以国家执法的名义。杨佳在那一晚,只能老老实实熬过那一晚。此后,依法维权投诉...,不仅无效,还招来上海警官和北京警官联合上门的恐吓羞辱。苦度半生养育他的娘亲,也要陪他遭受又一次上门羞辱,在她因为上访而被抓之后。寡母孤儿,就因为没有权势,连自己的家里也不得消停?也许教养了杨佳的母亲即使活到80岁,还要被抓去劳动教养?奥运的中国公民,就要被公仆教养?到底是公仆教养公民,还是公民教养公仆?
5,杨佳是千年一出的华夏英雄
硬汉杨佳不甘屈辱,为了反抗整个国家机器对一个公民的犯罪,为找吴皇孙报仇,一人一刀徒步杀上21层,终于让吴皇孙倒在自己的刀下。这是一条何等艰难何等壮烈的复仇之路?为吴皇孙挡路的六名老警察也被杀掉,怪谁?君不见,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是为了去找刘皇叔报恩,他是汉朝将亡时的造**英雄,反抗操弄国家政权的董卓和曹操,死于暗算之后成为中华民族崇拜的武圣,成为帮会庙堂商家店铺的偶像。
杨佳广受同情,因为他28年来的孤苦无依,没有享受过任何的名牌学历、干部待遇、国企分红、大会拍照、媒体追捧、出洋开荤、美女垂青...,没有任何好事与他有缘,而他还在真情的爱着这个国家,还在要求这个国度能够“给我一个说法”,还在维护这个社会,小心走过斑马线,寄情山水还不忘除掉垃圾。现在为上海人民除掉几名作恶多端的匪警,何罪之有?
那些经过训练的老警察,竟然腐败到了手无缚鸡之力的程度,还敢喝问杨佳“你在干什么?”,浑然不知死之将至。其实这个和平时代,警官对草民所作的一切,都不是给我们看的,而是最终给职业军人看的。我再讲件旧闻,还记得05年,某个派出所的警察去处理邻里养狗纠纷,偏袒一方。却不料,另一方是军区空军少将的太太,叫来了20多名着装军人,当场打得小警察溢尿出屎,喊着救命就被拖入军营。后来他们所长去跪在军营门口,才把人求出来。那小警察被拖出来时,警衫褴褛,警裤一塌糊涂,磕头捣蒜哭喊认错给满街人看。
他们忘了,在共产党给人民学习的小说和电影里面,警察不过是些随时毙命的黑狗子而已。人们如果普遍认为警察普遍是好人的时候,就会认为杀好人的必定是坏人。但如果普遍认为警察普遍是坏人,那么杀坏人的杨佳当然就是好人,杀得越多越狠就是越大的好人大英雄。
华夏传统并不责难英雄杀人,不过瞬息之间。但若以权力机关的精心运作,想要摧毁一个英雄的意志与生命,却是为人千古不耻。正如哪咤闹海,最后被龙王胁迫父母,血尽而能化身莲花;孙悟空大闹天宫被捕说“你们仗着人多暗算,算不得英雄好汉!”
杨佳若被杀,将是此后两千年的华夏英雄、帮会偶像,将是一切反抗者的图腾。这个时代还需多久,杀害这位华夏英雄的推手,有谁还能藏身?吴钰骅、谢有明、王智刚、李玫瑾...,难道不会被铸成铁像跪在杨佳面前?尽管他们或她们还可以因为把杨佳推上断头台而邀功请赏。杀杨佳者,必遭人杀,信夫?
6,且看吴志明的首鼠两端
上海官府的非法密审,多份证词中提到杨佳的母亲,把母亲描述成杨佳的共犯--这是对一位苦难母亲的诋毁,但又不许她出庭作证,牢牢地绑架她于暗室之中。我想,杨佳的母亲只要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哪怕作为共犯上庭她也愿意。
堂堂皇皇的能够操办奥运的国家政权,竟然以如此精密的谋略,加害这全部财产只有一把杀猪刀的寡母孤儿,为什么?正如人权律师刘路先生所说这是“一个人的战争”,文坛领袖刘晓波先生谴责上海官府政法委书记吴志明的暴力统治、私吞真相、难辞其咎!
现在,我们敦促吴志明先生:
让杨佳的母亲上庭作证!
让你的衙内吴钰骅上庭作证!
写于2008年9月13日
亚太人权基金会纽西兰工作会议之后 _(记者:草虾)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8/2008
杨佳能参加一审二审,我看大陆法治建设进步相当大了。
说句不客气的话,闸北分局的局长居然还能让杨佳活着走出大楼?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8/2008
qinggang wrote:
杨佳能参加一审二审,我看大陆法治建设进步相当大了。
这话说的, I 服了 U 。
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
尼日利亚人嘲笑说:“他们马里人懂什么?他们就知道说法语,买牛!”
问:“那你们呢?”
小伙子满脸自豪的说:“我们说英语!买骆驼!” - posted on 10/28/2008
壹 wrote:
杨佳杀伤的人当中,至少有一个是曾经对他施暴过的人(一个姓吴的督察)。那些打人的警察没有作为证人出庭,有人怀疑他们就包括在杀死的人当中。所以,说杨佳杀死的是无辜的警察的说法,是大可以怀疑的。
杨佳是欲与这些人同归于尽,所以他有“死的够本”的说法。因此,大体上杨佳杀人是报仇杀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甚至于不同于报复杀人。有人把他的杀人行为比作为流氓行径,可能更真实的情况至少是流氓杀流氓。但话又说回来,警察流氓一开始也没有把杨佳杀死,给了点苦头生活吃吃是不难想象的,到底人性觉悟要高过大流氓杨佳,不这样说对警察也不公平。
杨佳觉得在这种肮脏的社会里,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自己也够本了,不死也是个孬种,就好象做生意一样,要讲究信用,自己买了东西,东西到手,就得交钱。不能既报了仇,还要活,这对死了的警察也不公平。江湖气?所以对特赦什么的也不在乎,话都懒得讲,也没有在人群里找他的妈妈(或者有其他的原因?搁在美国,新闻媒体会有采访,大家会知道他的想法。是不是与法院有交易?与法院合作就不再找他妈妈的麻烦?他妈妈目前在官家的掌控中,这是毫无疑问的。很难想象,土匪官家不打手中的这张牌,不对杨佳威逼利诱。杨佳的软肋恐怕也就在这里了,因此,法庭上没有抗争。)
虽然报仇杀人也不能使杨佳杀人合法化,但多了些道义的分数。民国女子施剑翘为父亲复仇,手刃仇家孙大帅,最后好像是特赦了。中国历史上,文化里,是宽容这类杀人的,也是为中国人保存一些血性种子,省得后代个个都是奴隶骨头。自从清朝的屠戮,一直到共产党的不间断的杀象林昭一样的不怕死的,终于使得现在中国像杨佳这样的,成为珍稀动物,濒临灭绝。铁骨男儿如杨佳谭嗣同者,在我中华几乎断乎无人矣!
壹兄,
我写的东西,不是写给杨佳的,是给那些想把杨佳捧为英雄的人。如果面对杨佳本人,我宁愿保持沉默。
很多人杯葛审判的不公平,不透明(这是事实),如果在西方社会如何如何。我只敢说,如果杨佳是在美国,90%的可能杨佳现在就是一具满布弹孔的尸体了。当然,在几天之内,杨佳的一切,从小学得了几个C,到成年后和人打过几次架,好的不好的,都一一展现在众人面前。这种透明,是维持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成份。
现在网上“真相”,“实情”满天飞,说实话,我没有那个能力辨别真假。中国的政府一向是高高居于百姓之上的,他们是父母官,父母和儿女说话,当然要有选择了。父母在内室里做的事情,当然也不需要对子女说。司法系统是官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大环境下,公正性当然会受到怀疑。我愿意很幼稚的相信,这次上海警方不过是按“常规”办事罢了,未必就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相比于血性,我更推崇理性。手段要和追求相吻合。期待中国走上一条民主自由的道路的同时,我以为,也不能背离普世的价值观。 - posted on 10/28/2008
我查过,至少那3份证词是真的,来自于起诉书,在网上贴有全文。至于他是谁的儿子之类,没有根据,也不重要。杨佳的杀人是vigilante杀人,是自己寻求正义。我们不知道他杀死的人当中,倒底有几个是过去对他施暴过的。这些警察似乎一个都没有在法庭出现,意味是深长的。
liaokang wrote:
现在各种消息都有,难辨真假。没有公开公正的审理,怎么可能知道实情?以下是转抄来的,仅供参考。
痛饮人头马,推食沙门鱼。醉读判决书,恍惚有端倪:上海官府悉心掩护的此案元凶是吴志明的衙内吴钰骅?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位于闸北的共和新路立交桥的东北角,与闸北政法委是县官现管的酒肉兄弟,本来就该避嫌,但他既然敢把非法密审说成合法公审,当然就鉴定他自己与闸北警方和闸北律贼谢有明一样,都符合关于避嫌的规定。上海二中2008刑初99判决书,终于披露了一些细节用于编造谎言,但同样是这些细节可以供我们解读判决书的背面。
1,判决书终于让吴钰骅露馅了!
先看三份证词:
证词23,芷江西路警官薛耀2008年7月21日陈述称:“2007年10月5日晚8时30分左右,有一个男子骑一辆自行车沿芷江西路由东向西到普善路时,我看见他骑得很慢,四处张望。因为当时芷江西路附近失窃自行车的情况比较多,我就将其拦下检查...他拨打了督察队电话,投诉我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当班的警长陈银桥...带了三四个民警过来...该男子表示不愿到派出所,经解释后才坐上警车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在我回到芷江西路派出所时,看见民警高铁军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该男子说高铁军向其吐唾沫,并冲到派出所门口,高铁军就去拦他,他抓住高铁军的手。后来我和陈银桥、高铁军将该男子架进里面的工作区域,让他坐在椅子上,并由陈银桥、高铁军继续做解释工作。我就上二楼...大概半个小时。我后来回到一楼,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我肯定没有动手打过该男子。”
证词24,同所警官陈银桥同日说法与薛耀相同。
证词25,同所警官陈红彬(身份同上)2008年7月3日陈述称:“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声称有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殴打,拒绝离开派出所。后所内值班人员接到杨佳母亲的电话...事后杨佳通过信访、市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我所民警。派出所...多次电话联系杨佳及其母亲,进行解释和疏导工作,但是杨佳及其母亲声称派出所在执勤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派出所对杨佳进行赔偿。之后,派出所在2007年10月中旬派民警周英赴北京进行疏导工作,并提出支付给杨佳300元钱补偿他的长途电话费,但是杨佳拒绝接受,并提出要求赔偿一万元人民币的无理要求。后杨佳及其母亲还是通过信访途径继续投诉我所民警。在正常信访回复之后,2008年3月间,所里再次派民警顾海奇赴北京与杨佳及其母亲见面并进行疏导工作,但是杨佳及其母亲提出还要派出所出具没有打人的书面证明等无理要求。因为我所民警在处置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就拒绝了杨佳及其母亲的无理要求。”
可见,此案的起因,是以吴钰骅为首的闸北警官的疑人偷斧,而非例行巡路--派出所户籍警面对居民区,哪能随意侵犯路人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呢?杨佳开始就以电话找督察,30岁的督察吴钰骅就在芷江西路派出所见到杨佳了。
吴钰骅去芷江西路派出所,是当晚蹲点例行督察工作呢,还是接到杨佳电话投诉之后才去见识见识杨佳呢?假如没有吴钰骅,那么只是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警官的侵权行为。但是,吴钰骅开头就出现了,代表闸北分局坐镇指挥,这是一群头顶国徽的警官,对一个公民的国家犯罪行为,以国家的名义、以国家的权力。
所以一开头,吴钰骅就是主犯。杨佳后来是针对吴钰骅投诉了半年多,最后呢,闯入政法大楼就喝问“督察室在哪儿?”,一直杀上21楼督察室,杀的最后一个就是吴钰骅。可见,这是杨佳与吴钰骅的一场对决,其他警官是因为挡路被杀。
- posted on 10/28/2008
赏石先生,中国当局封锁消息,掩盖事实真相,造成流言蜚语到处传播,这个是有可能的。但其中的真相和实情,也有部分,例如关于吴的部分,可以见于一审的判决书 (http://www.zaobao.com/special/china/yangjia/pages/yangjia080918.shtml)。共产党执政以来,干过的肮脏事情,罄竹难书,现在能金盆洗手,是你的一厢情愿罢了。永远不要怀疑共产党这个土匪组织可以良心发现,而不惜以最坏的恶意去打量他。
我说过,即使是杨佳复仇杀人,也不能降低他杀人的事实,和鼓励别人可以这样做。我提到过施剑翘的复仇杀人,她是特赦了的。民国时候做过的事情,清政府对汪精卫做过的事情,共产党就没有这个肚量做一次?
遵纪守法做顺民,在哪里都是公民的优秀品德,都是政府的理想。恶法也是法,只不过要人去以身试法,做牺牲,然后打破它。警察把你踢了,你忍受了,隐忍不发,那是你的涵养和道德。但在另外一些人看来,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追求正义无望的情况下,自己去用极端的手段实现,是一个选择,自古如此。你说它是人类蛮性的残留也好,违背现代精神也好,但目前的中国的统治,就象是中世纪的黑暗,故有中世纪手段的适用地方。
赏石 wrote:
壹兄,
我写的东西,不是写给杨佳的,是给那些想把杨佳捧为英雄的人。如果面对杨佳本人,我宁愿保持沉默。
很多人杯葛审判的不公平,不透明(这是事实),如果在西方社会如何如何。我只敢说,如果杨佳是在美国,90%的可能杨佳现在就是一具满布弹孔的尸体了。当然,在几天之内,杨佳的一切,从小学得了几个C,到成年后和人打过几次架,好的不好的,都一一展现在众人面前。这种透明,是维持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成份。
现在网上“真相”,“实情”满天飞,说实话,我没有那个能力辨别真假。中国的政府一向是高高居于百姓之上的,他们是父母官,父母和儿女说话,当然要有选择了。父母在内室里做的事情,当然也不需要对子女说。司法系统是官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大环境下,公正性当然会受到怀疑。我愿意很幼稚的相信,这次上海警方不过是按“常规”办事罢了,未必就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相比于血性,我更推崇理性。手段要和追求相吻合。期待中国走上一条民主自由的道路的同时,我以为,也不能背离普世的价值观。 - posted on 10/28/2008
壹 wrote:
赏石先生,中国当局封锁消息,掩盖事实真相,造成流言蜚语到处传播,这个是有可能的。但其中的真相和实情,也有部分,例如关于吴的部分,可以见于一审的判决书 (http://www.zaobao.com/special/china/yangjia/pages/yangjia080918.shtml)。共产党执政以来,干过的肮脏事情,罄竹难书,现在能金盆洗手,是你的一厢情愿罢了。永远不要怀疑共产党这个土匪组织可以良心发现,而不惜以最坏的恶意去打量他。
壹兄,先生不敢当。:-) 还请直呼其名为盼。
网上的传言有多大可靠性,从你所引的一文中也可见一斑。根据此文,吴钰骅只是杨佳在等电梯的时候遇上的而已,好像不是什么目标吧?
对共产党我没有幻想,更不期待他能金盆洗手。是不是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要以“最坏的恶意去打量他”,大概是我们的观点有分别的地方。我怕的是,用共产党的方式去反对共产党,有没有可能把我们自己变成共产党第二?
我也不赞成一味地“做顺民”,但无论如何认同不了杨佳的行为。即使你引的施剑翘的例子,杨佳有可比性吗?如果杨佳的复仇目标是那几个打他的警察,我会对他多一份理解。这种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的行为,过了我本人做人的底线。
即使“目前的中国的统治,就象是中世纪的黑暗”,用“中世纪手段”来应对,只会把自己逼入死胡同。 - posted on 10/28/2008
廖康
知道你喜欢看电影,现在有个非常好的电影《changeling》,Clint Eastwood导演,Angelina Jolie演女主角,非常棒,是根据LA警方的一个真实的事改编的。女主角经受的侮辱和待遇的不比杨佳差。。。
不知你看过电影后,是否会认为女主人公应当提着冲锋枪到警察局把那些警察都杀了。。。嘿嘿!
那个片中的女主角,一个孤立软弱的女子,当无辜面对黑暗警察局的欺骗,诬陷,侮辱,灭口时,是怎样不懈抗争,利用教会,媒体。。。最后赢回正义。这才是中国民众应当从杨佳案中吸取的教训。。。
而不应提倡简单的以暴易暴,滥杀无辜。。。 - posted on 10/28/2008
一脑子浆糊。中国是美国吗?还好,你还没有提到在天堂里呢。
星光 wrote:
廖康
知道你喜欢看电影,现在有个非常好的电影《changeling》,Clint Eastwood导演,Angelina Jolie演女主角,非常棒,是根据LA警方的一个真实的事改编的。女主角经受的侮辱和待遇的不比杨佳差。。。
不知你看过电影后,是否会认为女主人公应当提着冲锋枪到警察局把那些警察都杀了。。。嘿嘿!
那个片中的女主角,一个孤立软弱的女子,当无辜面对黑暗警察局的欺骗,诬陷,侮辱,灭口时,是怎样不懈抗争,利用教会,媒体。。。最后赢回正义。这才是中国民众应当从杨佳案中吸取的教训。。。
而不应提倡简单的以暴易暴,滥杀无辜。。。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8/2008
正是由于杨佳敢于维护个人的尊严与自由,我才认为他是一个英雄。一般人是做不到在强权面前不低头,不屈服的。 - posted on 10/28/2008
仍然是称呼先生能表现我的尊敬。但还是请你读清楚了,“我后来回到一楼,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吴大概不是像你所谓的是在电梯里做的解释工作。
你没有证据表明,杨佳杀的几个人当中,没有施暴杨佳的人。真相不明,都不要把话说得太绝。你自己检讨一下,你有没有话说的太绝对地方。你绝大多数是相信法院的。我觉得,以你的智力,不应该如此。
赏石 wrote:
网上的传言有多大可靠性,从你所引的一文中也可见一斑。根据此文,吴钰骅只是杨佳在等电梯的时候遇上的而已,好像不是什么目标吧?
- posted on 10/28/2008
Do you mean Challenging? It's not shown in Monterey yet. I certainly will see it if you recommend.
我在文章中清楚地表明我不赞成以暴易暴,更反对滥杀无辜。杨佳一案的问题是,没有公正公开的审判,连基本案情都没弄清楚。难道你不觉得法律和公义受到侮辱吗?青冈认为比以前好多了,不知他是跟以前什么时候比?你和关中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了,对一个六死四伤的大案,在几个小时内就审判完毕,难道没有异议吗?
星光 wrote:
廖康
知道你喜欢看电影,现在有个非常好的电影《changeling》,Clint Eastwood导演,Angelina Jolie演女主角,非常棒,是根据LA警方的一个真实的事改编的。女主角经受的侮辱和待遇的不比杨佳差。。。
不知你看过电影后,是否会认为女主人公应当提着冲锋枪到警察局把那些警察都杀了。。。嘿嘿!
那个片中的女主角,一个孤立软弱的女子,当无辜面对黑暗警察局的欺骗,诬陷,侮辱,灭口时,是怎样不懈抗争,利用教会,媒体。。。最后赢回正义。这才是中国民众应当从杨佳案中吸取的教训。。。
而不应提倡简单的以暴易暴,滥杀无辜。。。 - posted on 10/28/2008
仍然是称呼先生能表现我的尊敬。但还是请你读清楚了,“我后来回到一楼,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吴大概不是像你所谓的是在电梯里做的解释工作。
你没有证据表明,杨佳杀的几个人当中,没有施暴杨佳的人。真相不明,都不要把话说得太绝。你自己检讨一下,你有没有话说的太绝对地方。你绝大多数是相信法院的。我觉得,以你的智力,不应该如此。
赏石 wrote:
网上的传言有多大可靠性,从你所引的一文中也可见一斑。根据此文,吴钰骅只是杨佳在等电梯的时候遇上的而已,好像不是什么目标吧?
- posted on 10/28/2008
壹 wrote:
仍然是称呼先生能表现我的尊敬。但还是请你读清楚了,“我后来回到一楼,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吴大概不是像你所谓的是在电梯里做的解释工作。
你没有证据表明,杨佳杀的几个人当中,没有施暴杨佳的人。真相不明,都不要把话说得太绝。你自己检讨一下,你有没有话说的太绝对地方。你绝大多数是相信法院的。我觉得,以你的智力,不应该如此。
说句老实话,在这件事上,我既不相信政府(法院),也不相信网上传言。一审没有公开,二审连杨佳自己也没有对事件本身多加说明,有点让我费解。(当然如果有人把这作为杨佳和邪恶势力抗争的决心,我也无话可说。)
至少杨佳自己也没有说,他杀的人就是施暴的人。CND上有网友说他杀人的地方不是他当年受害的地方。他在杀人之前是踩了点的,找了好下手的地方。我不知道这说法是否可靠,但杨佳杀害了无辜的人,这大概是真的。真因为如此,我无法认同他的行为。
按杨佳的思路,这无辜被害的人的孩子兄弟,是不是也该找上门去,把杨佳的家人杀个一干二净?以暴易暴,何时了?所以杨佳的作为,我真看不出有什么“正义”可言,倒是和街上的黑帮(gang)间的仇杀有几分象。(写到这里,让我想起了教父。) - posted on 10/28/2008
liaokang wrote:
我在文章中清楚地表明我不赞成以暴易暴,更反对滥杀无辜。杨佳一案的问题是,没有公正公开的审判,连基本案情都没弄清楚。难道你不觉得法律和公义受到侮辱吗?青冈认为比以前好多了,不知他是跟以前什么时候比?你和关中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了,对一个六死四伤的大案,在几个小时内就审判完毕,难道没有异议吗?
上面说过了,杨佳杀人是一个问题,法院审判是否公平透明是另一个问题,反对把杨佳称为英雄并不等于赞同支持政府、法院的做法。希望这样简单的道理无须再多解释了。相信咖啡的思维方式要比非黑即白的二元逻辑更 sophisticated 一些。
- posted on 10/28/2008
你只相信你相信的,相信杨佳象判决说的那样,罪大恶极,即使是杨佳收到的审判,走过场一样。
杨佳没有说的,不意味着就没有可能,是不是?杨佳即使说了什么,你信不信呢?难道他没有在法庭上说过,他杀死的警察不是无辜的?你肯定是不相信他说的,所以你总在强调他杀了无辜的人,你有多大的把握?你宁愿相信法院,因为那是能实行你所谓的社会正义的地方,可以无条件接受其宣判结果。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杨佳的血气,所以即使杨佳报仇杀人,也不会有人接二连三地去做。即使警察的家人,有杨佳的血气,像杨佳那样做了,性质也是不同的,因为那是恐怖主义,是以公民为目标。杨佳杀的,是欺压他的,施暴他的,比他强的恶势力。所以你要拼命相信那些被杀死的人,确是无辜的。
现实中,是有这种危险的,FBI有证人保护行动。这种vigilante杀人的mentality,只要人类延续,就不会消失。人类不尽是由理性的人组成的。有人欺压你,你上告无门,你愿意隐忍,苟且偷生,做顺民,是你的高尚,可以受天下人的敬仰;杨佳不愿意隐忍,用复仇的刀,了断自己的恩怨,是杨佳的自由,同样也受天下人的称颂。
赏石 wrote:
说句老实话,在这件事上,我既不相信政府(法院),也不相信网上传言。一审没有公开,二审连杨佳自己也没有对事件本身多加说明,有点让我费解。(当然如果有人把这作为杨佳和邪恶势力抗争的决心,我也无话可说。)
至少杨佳自己也没有说,他杀的人就是施暴的人。CND上有网友说他杀人的地方不是他当年受害的地方。他在杀人之前是踩了点的,找了好下手的地方。我不知道这说法是否可靠,但杨佳杀害了无辜的人,这大概是真的。真因为如此,我无法认同他的行为。
按杨佳的思路,这无辜被害的人的孩子兄弟,是不是也该找上门去,把杨佳的家人杀个一干二净?以暴易暴,何时了?所以杨佳的作为,我真看不出有什么“正义”可言,倒是和街上的黑帮(gang)间的仇杀有几分象。(写到这里,让我想起了教父。) - posted on 10/28/2008
No, it's "Changeling," about a woman fights for justice after losing her son, and the corrupt police returns a stranger as her lost son. It's directed by Clint Eastwood and Angelina Jolie plays the lead. It's coming out this Friday.
I haven't commented on this case because, well, it's complicated. ;-) But for what it's worth here is my two cents.
I think vilgilantism always resonates with human psyche. Throughout ages people are always fascinated with the notion of taking the law into one's own hand, in part because a system truly dispensing justice, more or less, is only a fairly recent phenomena. In most part of the world of highly repressive societies like in China, there are no other relieve valves for lessening the pent up frustrations of injustice. People cling to the hope of revenging their own persecution by latching on the fantasies of a vilgilante hero.
In a perfect world everybody should aspire to resolve conflict through the justice system. Society as a whole can't possibly promote vigilantism, for it will only lead to chaos and anarchy. Therefore I believe anybody who commits a crime should be punished to the full extent of the law, with mitigating factors considered. (I am shooting off from both sides of my mouth now.;-))
On the other hand, I have no problem that poets and artists would create and immortalize a pop cultrue idol based on the exploits of a two-bit vigilante. In America all the comic book heroes are nothing but vigilantes; so are the heroes of our own Kungfu novels, although much more petty but ironically, more grandiose. We don't live in a perfect world. Police brutality routinely terrorizes citizens and criminals alike. In U.S. an added dimension is that civil rights afforded to the citizens also apply to the criminals. Many mistakenly think criminals have more rights than victims. That's why subway gunman Berhardt Goetz was cheered on during the 80s and Charles Bronson made a career playing one in the movies.
Coming back to the Yang Jia case, it is a tale not unfamiliar in folklores and literature in history. As Liao Kang predicts, a legend based on him will be created on internet, if nothing else. Whether a success on par with a literary equivalent of a Robin Hood remains to be seen. I hope novels will be written and re-written and movies made many times over too. It is one of those rare moments in history that will be cast to a footnote eventually, but nevertheless captures the imagination of many, especially idealists who seek integrity and justice.
In the mean time, I for one second Liao Kang's criticism of the incredibly fast and rash to the conclusion of the legal process. An open and transparent justice system is essential to minimize the need for vigilantism. Sadly in China, the opposite is true.
liaokang wrote:
Do you mean Challenging? It's not shown in Monterey yet. I certainly will see it if you recommend.
我在文章中清楚地表明我不赞成以暴易暴,更反对滥杀无辜。杨佳一案的问题是,没有公正公开的审判,连基本案情都没弄清楚。难道你不觉得法律和公义受到侮辱吗?青冈认为比以前好多了,不知他是跟以前什么时候比?你和关中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了,对一个六死四伤的大案,在几个小时内就审判完毕,难道没有异议吗?
星光 wrote:
廖康
知道你喜欢看电影,现在有个非常好的电影《changeling》,Clint Eastwood导演,Angelina Jolie演女主角,非常棒,是根据LA警方的一个真实的事改编的。女主角经受的侮辱和待遇的不比杨佳差。。。
不知你看过电影后,是否会认为女主人公应当提着冲锋枪到警察局把那些警察都杀了。。。嘿嘿!
那个片中的女主角,一个孤立软弱的女子,当无辜面对黑暗警察局的欺骗,诬陷,侮辱,灭口时,是怎样不懈抗争,利用教会,媒体。。。最后赢回正义。这才是中国民众应当从杨佳案中吸取的教训。。。
而不应提倡简单的以暴易暴,滥杀无辜。。。 - posted on 10/28/2008
Thank you, Tar. I certainly will go to see this movie, Changeling, as soon as it is on here. I like Eastwood as a director better than an actor and I enjoy watching Angelina whatever role she plays.
I appreciate your two cents, Tar, more like two million dollors. Your understanding made me feel assured that my article is not so poorly written that some people just don't get it or keep misunderstanding it.
tar wrote:
No, it's "Changeling," about a woman fights for justice after losing her son, and the corrupt police returns a stranger as her lost son. It's directed by Clint Eastwood and Angelina Jolie plays the lead. It's coming out this Friday.
I haven't commented on this case because, well, it's complicated. ;-) But for what it's worth here is my two cents.
I think vilgilantism always resonates with human psyche. Throughout ages people are always fascinated with the notion of taking the law into one's own hand, in part because a system truly dispensing justice, more or less, is only a fairly recent phenomena. In most part of the world of highly repressive societies like in China, there are no other relieve valves for lessening the pent up frustrations of injustice. People cling to the hope of revenging their own persecution by latching on the fantasies of a vilgilante hero.
In a perfect world everybody should aspire to resolve conflict through the justice system. Society as a whole can't possibly promote vigilantism, for it will only lead to chaos and anarchy. Therefore I believe anybody who commits a crime should be punished to the full extent of the law, with mitigating factors considered. (I am shooting off from both sides of my mouth now.;-))
On the other hand, I have no problem that poets and artists would create and immortalize a pop cultrue idol based on the exploits of a two-bit vigilante. In America all the comic book heroes are nothing but vigilantes; so are the heroes of our own Kungfu novels, although much more petty but ironically, more grandiose. We don't live in a perfect world. Police brutality routinely terrorizes citizens and criminals alike. In U.S. an added dimension is that civil rights afforded to the citizens also apply to the criminals. Many mistakenly think criminals have more rights than victims. That's why subway gunman Berhardt Goetz was cheered on during the 80s and Charles Bronson made a career playing one in the movies.
Coming back to the Yang Jia case, it is a tale not unfamiliar in folklores and literature in history. As Liao Kang predicts, a legend based on him will be created on internet, if nothing else. Whether a success on par with a literary equivalent of a Robin Hood remains to be seen. I hope novels will be written and re-written and movies made many times over too. It is one of those rare moments in history that will be cast to a footnote eventually, but nevertheless captures the imagination of many, especially idealists who seek integrity and justice.
In the mean time, I for one second Liao Kang's criticism of the incredibly fast and rash to the conclusion of the legal process. An open and transparent justice system is essential to minimize the need for vigilantism. Sadly in China, the opposite is true.
liaokang wrote:
Do you mean Challenging? It's not shown in Monterey yet. I certainly will see it if you recommend.
我在文章中清楚地表明我不赞成以暴易暴,更反对滥杀无辜。杨佳一案的问题是,没有公正公开的审判,连基本案情都没弄清楚。难道你不觉得法律和公义受到侮辱吗?青冈认为比以前好多了,不知他是跟以前什么时候比?你和关中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了,对一个六死四伤的大案,在几个小时内就审判完毕,难道没有异议吗?
星光 wrote:
廖康
知道你喜欢看电影,现在有个非常好的电影《changeling》,Clint Eastwood导演,Angelina Jolie演女主角,非常棒,是根据LA警方的一个真实的事改编的。女主角经受的侮辱和待遇的不比杨佳差。。。
不知你看过电影后,是否会认为女主人公应当提着冲锋枪到警察局把那些警察都杀了。。。嘿嘿!
那个片中的女主角,一个孤立软弱的女子,当无辜面对黑暗警察局的欺骗,诬陷,侮辱,灭口时,是怎样不懈抗争,利用教会,媒体。。。最后赢回正义。这才是中国民众应当从杨佳案中吸取的教训。。。
而不应提倡简单的以暴易暴,滥杀无辜。。。 - Re: 杨佳案思辩posted on 10/28/2008
赏石 wrote:
很多人杯葛审判的不公平,不透明(这是事实),如果在西方社会如何如何。我只敢说,如果杨佳是在美国,90%的可能杨佳现在就是一具满布弹孔的尸体了。
美国警察真开枪到是真的, 不过杨佳案不透明、连程序正义都没有做到这也是事实,不过这两者并不相干。
中国需要做的,不但是做好国家机器的廉政建设,而且也要强化其战斗力,这两方面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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