苞茅缩酒
——古代楚人的祭祀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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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9 10:35:32 作者:陈心忠 来源:襄樊日报·汉江都市
“苞茅缩酒”中的“苞”在古书中通“包”。“苞茅缩酒”是南漳县薛坪山区《端公舞》巫舞专班几千年来世代相传的一个独立的歌舞场面,并不包括在《端公舞》之中,因为二者在内容与形式上都有区别。
《端公舞》除原始内涵外,演变至今,主要是用于民间的婚丧嫁娶,一般每年秋收之后举行法事仪式,也有为临时亡故老人而举办的,它一共16场,有时只择其几场而办之,其内涵:一是为了偿还心愿,许什么神灵还什么心愿;二是为了祭祀本族祖先,怀念和歌颂他们一生的辛勤劳作、美好品质和创立家业的功绩;三是为了乞求平安,让天神、地神、山神、司命老爷等保佑全家安康。
“苞茅缩酒”则独立成篇,只有单独一场歌舞演奏。若在白天,选一个有山有水或草木茂盛之中的一块不大的空旷之地举行;若在黑夜,则燃起一堆熊熊大火,作法事者3至5人或5至7人手执法器,时而围绕火堆转,边唱边舞;时而面对大火,原地唱歌起舞。其主要内容是祭祀神灵,祈求它保佑人间或后生太平、为之驱灾消祸、祈盼五谷丰登。
对“苞茅缩酒”,史书均有记载,专家亦有考证。《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昔我先王熊绎……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张正明先生《楚文化史》写道:“‘跋涉山林,以事天子’,说的是熊绎奔波于丹阳、镐京之间,为天子效力。熊绎对周天子应尽的职分,主要有下列三项:其一是守燎以祭天;其二是贡苞茅以缩酒。苞茅,应即灵茅。《史记·封禅记》记管仲说:‘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藉,应为神藉。直到现代,鄂西仍有缩酒的遗风,由巫师主持,办法是在地上先铺一层茅,在茅上加铺一层沙,把酒泼在上面,让它经沙和茅的过滤下沥,也算是‘象神歆之’。周代缩酒的方式,估计与现代不大一样,但缩酒的祭法逾3000年而未绝,却是令人讶异的。楚俗源远而流长,这也是一例。祭祀所用的茅,应该也是苞茅。《周礼·春官宗伯》记:‘男巫掌望祀,望衍授号,旁招以茅……’《尚书·舜典》说:‘望于山川。’在投降仪式中,要用茅来象征社稷,如《史记·宋微子世家》所记:‘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于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总之,先秦时茅的作用可谓大矣,楚君向周室贡苞茅是一项神圣的职责。其三是贡桃弧、棘矢以禳灾。”
石泉先生《楚国历史文化辞典》对“苞茅缩酒”的解释是:“茅,白茅,一种茅草,古代祭祀为求其洁净,凡祭品均须藉于白茅之上。《周易·大过》:‘藉用白茅。’毛传:‘白茅,取其洁清也。’”
民间有口耳相传,官方文化亦重视发掘。上述典籍与专家如是说,与南漳薛坪山区传承几千年的“苞茅缩酒”仪式确有大同小异之惊合。薛坪的巫师们早在1997年11月已为中国文化部及日本NHK合作的《中华五千年》专题片表演并被摄制播出,后又曾于2003年10月给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的“荆山觅楚音”表演并已播出,其形式是:天刚黑,巫师们将早已准备好的法器放置案上,燃起一堆大火,仪式开始:用一个长方形的托盘盛入细沙铺上,安放在约50厘米高的台架上,然后将捆扎的一束山茅草置地托盘的中央,仪式班子由3—5人或5—7人组成,中间一人跪地,两侧分立各一人,左侧一人手执一壶盛满的苞谷(玉米)酒,注入右侧一人手捧的杯中,然后递入跪者手中,两旁的执乐器者开始打击乐器,并轮番演唱。跪者将第一杯酒洒于茅草之上;跪者立起,带领法事班子围绕燃起冲天大火的火堆,边走边演边击乐器,转上第一圈;回到沙盘前立住,跪者第二次跪下,将第二杯酒由内往外,或圆或方逐渐扩大范围,直至扩展至托盘外洒出,又同上转第二圈;回到沙盘前,跪者第三次跪下,将第三杯酒慢慢淋到茅草上,再转第三圈,如此可循环5—7次,但至少转3次。向苞茅浇酒过程中,动作缓慢,口中念念有词,其后立起身,率领仪式乐舞班子边歌边舞,歌者一人唱,尾句众人合,气氛十分庄重、肃穆。
据仪式班子成员解释,山民认为人间的酒是昏浊的,是蒙了尘即污染了的,只有通过苞茅这种圣洁的草本植物和河流中之流沙这种洁净之物将酒过滤去渣去污,才能将清澈的美酒敬奉给天地神灵和老祖宗,以表示自己的虔诚,这样神灵及祖先才会保佑自己康泰,消除其疫灾。
民间千百年来的流传与典籍的记载及专家的考证,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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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古楚国的“苞茅之贡”,原来是缩酒的,更有祭祀上的意义。
“苞茅”,是包扎起来的白茅,可是现在“苞茅”已被植物学家赋予
新名称。苞茅属:Hyparrhenia
害得我又写不成诗的。
- posted on 12/19/2007
远古的回声:谁在歌唱?
作 者:雷抒雁
美人之贻:谁为“静女”?
超越阶级成分,回归诗的基调
《诗经·国风·邶风·静女》一诗,千多年来,聚讼纷纭,公婆各理,莫衷一是。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30年代初期,十数人参与,文章写了数十万字,但结论仍如顾颉刚所言:瞎子断匾。
“静女”究为何人?诗里的主人公又是谁?
《诗序》说:“《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
这是指一段历史,即卫宣公纳子伋之妻,这是一段宫室丑闻。《诗序》以之为据,以为《静女》是刺这无道之君,无德之夫人。
《郑笺》从其说:“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贻我以彤管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
方玉润的《诗经原始》干脆断之为:“刺卫宣公纳宣姜”。宣姜原为伋的妻,为伋之父卫宣公所娶。
史实,当然是存在的。可是《静女》自始至终,没有一点关于这段史实的明指或暗示。诗里也没有一句关于道德与不道德方面的夸赞和讥刺。汉儒牵强说诗,以史证诗,已成痼疾,从一开始就把《诗经》的许多解释引向邪路。
到了宋儒,又归理学说教。
朱熹说:“此淫奔期会之诗。”
欧阳修说:“乃是述卫风俗男女淫奔之诗。”“淫奔”二字是封建理学对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男女爱情的蔑称,但“期会”二字应是不错的。
我以为顾颉刚先生在《古史辨》里说《静女》“是情诗”,一语中的。
及至陈子展先生,在《国风选译》里,对《静女》一诗的理解又回到汉儒怀里,认为《诗序》与《诗经原始》说得对,是“刺卫宣公纳伋妻”的。
陈子展之所以观点回旧,是他有一个“发现”,认为“静女”不是一般劳动妇女,而是贵族妇女。
何以如此?
陈子展是以“阶级”观点分析,“静女”如“淑女”,活动环境在“城隅城中”,城里人,自然非劳动者;其次是所赠之“彤管”,认为这不是劳动妇女用的东西。
“彤管”究为何物?自古亦有多说。有的以为是钅咸管,有的以为是笔管,亦有的以为是美好的植物。
学者们在古词的草地泥沼里爬来爬去,终于辨不明方向,说不清事理,把简单的诗意复杂化,离开文本愈走愈远,使几千年来《诗经》之解成了一本糊涂账。
我以为《静女》提供的全部信息,就是一篇男女言情之诗。整个诗的基调充满了欢快、轻松,表现了相爱的青年男女间的相悦、相嬉的场面。
诗的第一节写的是约会: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美丽文静的的姑娘,说好了与我在城墙边约会,她在那里等我。可是,我到了之后,她又不知躲藏在哪里。东找找,西望望,寻寻觅觅,“搔首踟蹰”,正是表现了男子寻找时的焦急与不安。
第二节写的是赠物。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悦怿女美。
文静的姑娘真是漂亮,她拿一支彤管赠我;彤管鲜艳有光,但是,姑娘的美丽更让人喜悦。“彤管”是什么?并不重要,虽然“彤管”红光熠熠,十分好看,但是,让“我”更喜悦的是“静女”的美丽。
第三节,虽也是写赠物的,但笔锋一转,说物美,只因为那是“静女”所赠。
自牧归荑,/洵美其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这是放牧时她采下的嫩生生的白茅;荑,即鲜嫩的白茅。在《诗经·国风·卫风·硕人》里,写硕人之美有“手如柔荑”。以鲜嫩的白茅之“荑”形容美女,可见其对荑的喜爱。古人视白茅为圣洁之物,在《诗经·国风·召南·野有死麕》里,那位年轻猎人打下獐子,要送给喜爱的女子,就是以“白茅包之”、“白茅纯束”。荑,鲜美无比;但是,这样美妙的“荑”啊,不是因为你美我才喜欢你,因为这“荑”是美人赠的。
陈子展以为静女是“贵族”,不知他怎么忘记了静女放牧,采来“荑”草赠人。放牧,怎么就非劳动妇女呢?在城边约会,怎么就一定是城里的贵族?
顾颉刚说古来之经师们“瞎子断匾”,假装看见了匾上的字,用以表现自己的好眼力,其实,那里空空如也,匾还没挂上庙门哩。这种主观主义的研究方法,是《诗经》研究里常遇到的问题。要真弄懂那诗里的主旨,还是得回到文本上,先把那诗句弄明白,不要牵扯到远处去,把道听途说的故事史实,粘在一首清清白白的好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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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经中的“荑”即是白茅,是鲜嫩时,可食的,又说“白茅纯束”
,还有美人“手如柔荑”。
我在伦敦邱园参观“草园”的时候,即感觉上古通灵之韵,那种气派
真是不可说,神殇天脉,大气!
又说这“柔荑”之名,变成了植物一种花序的名称,与草本科不沾边。
英文叫Catkin,比如杨、柳、胡桃、榛的花序。
- posted on 12/19/2007
馬王堆簡帛古文遺跡述議(二)
“白茅”系多年生草本,花穗上密生白色柔毛,故名。古代多為祭神之用。《易·大過》:“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孔穎達疏:“潔白之茅。”《莊子·在宥》:“黄帝退,捐天下,築特室,席白茅,閒居三月,復往邀之廣成子。”《晏子·內篇雜下》“公曰:‘何具’,對曰:‘築新室,為置白茅。’公使為室,成,置白茅焉。”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722
还有这一篇,风中摇曳茅草花,不让转:
http://www.zhongcai.com/bbs/showthread.php?s=1c7ccf8136fe2e3c8fa98a2997d281df&threadid=91651&highlight=%D4%AD%B4%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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