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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走了提姆,我仔细四下打量了下附近。周围房子都不是很新,但还算干净整洁,街上行人不是太多,但衣着都还光鲜。看来确实如提姆所说这一带还不算是太糟糕的街区。不过现在是正午,城市里,尤其象圣路易斯这样城市的夜晚永远不会是安全的。我盘算了一下,现在我需要做的首先就是离开市区到乡下去,在美国,乡村永远要比城市安全得多。如果一时出不了城,那就先找家汽车旅馆住下,总之天黑了我绝对不能再留在街上象现在这样游荡了。
不过对于圣路易斯我一无所知,在城市里也别想能搭到车,所以我决定找个人问一下,看附近有没有公共交通可以把我送到圣路易斯的南郊。
连着问了几个路人都不得要领,这时路边一家小理发馆里刚好走出来一个身材有些胖,头戴贝雷帽的白人年青男子。看他样子挺友善的,于是我马上走上前向他打了声招呼,问起路来。没想到这个白人青年一听我的解释就很爽快地说:“我刚好没事,可以开车送你去南郊。”
这个白人青年叫“布莱恩(Brian)”是一所私立学校的音乐教师,人非常开朗友好。当他得知我是中国人后,马上开心地告诉我,他妻子也是华人,来自印度尼西亚。
一说起他的妻子,布莱恩的双眼就闪闪发亮,一副很幸福的表情。他告诉我,他妻子也是学音乐的,他们结婚已经三年,“不过我的岳父岳母不是太满意我,”布莱恩边开车边说:“他们觉得他们的女儿应该嫁给华人,而且也不该离他们这么远。
我很爱我的妻子,她是天下最好的女人,她对我非常忠贞,这也是我最满意她的一点。”
布莱恩告诉我圣路易斯市的南部一带都还算治安不错的地方,可是在穿越圣路易斯市区的路上,我看到马路两旁的许多外表还算不错的独户小楼都是满院荒草,人去楼空,我在美国其它城市没有见到过这样颓败的景象,看来圣路易斯确实已失去了它往昔的容光。
无意中布莱恩提起他本来是在公立学校教书,我就问他干嘛要换到私立学校,在公立学校不是工作更稳定,收入也还不错吗?
布莱恩摇摇头说:“公立学校学生的纪律太差了,在课堂上我做的更多的不是教学生音乐,而是忙着维持秩序,让学生们在教室里好好坐着,不要奔跑打闹,我觉得自己更像个警察而不是老师,所以最后就辞职不干了。”
中午十二点半,布莱恩把我送到了圣路易斯南郊一处叫“阿诺德(Anold)”的地方。告别了布莱恩,我走到公路附近的一家便利店补充了些食物和水。五月底的密苏里又闷又热,我又买了一罐冰镇啤酒,坐到便利店外面的屋檐下,喝着冰啤酒,简单地吃了一点面包算是中饭,然后就来到55号州际公路南向的路边开始搭车。
刚从西部抵达中部还不到一个星期,明显能感觉出两地的气候差异。西部这个时候虽然也很热,但是空气干燥,身上的汗水很快就蒸发了,在野外走上一天,衣服照样很干爽。而且就算烈日当头的正午,只要有荫凉的地方就一定会很凉爽。可是在中部,特别是进了密苏里后,空气中的湿度很高,除非是在有冷气机的室内,否则不管在任何地方,有没有荫凉,从早到晚皮肤都是粘粘的一层汗,身上的衣服就从来没干过,湿哒哒地贴在身上非常难受。而且这边的蚊子简直是可怕,又多又厉害,一路上追着我咬,手上脚上凡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都给叮满了大包。
阿诺德虽然是郊外,但到底离城市不远,更何况这里还是属于圣路易斯的范围,所以尽管路上车流滚滚,却没有人愿意为我这个长着一付陌生面孔的东方人停下来。站在杂草丛生的公路旁,脚边的地上四处散落着过路司机随手丢弃的被压瘪了的麦当劳可乐杯和啤酒易拉罐。高速公路上,一辆辆汽车从我身旁一闪而过,而时间却在一点一点象是在爬行。炙热毒辣的骄阳之下,笼罩在密苏里高温湿热的空气之中,这时候,等待是对耐力和意志最好的考验。
路边一直站了三个半小时,才有一辆旧皮卡停了下来。司机是个身材壮实的白人小伙子,他也叫布莱恩,是个园丁。
这时时间已经不早,正赶上下班时间,高速公路上挤满了回家的车流。布莱恩嫌堵车堵得太厉害就驶下了高速公路,开上了一条与高速公路平行的一般道路。我们的车在高高低低的山坡间起伏着,狭小的道路两旁郁郁葱葱长满了各种树木。密苏里的气候虽然对于人来说又湿又热,但对于动植物却又是再好不过了。
美国中部的人都比较传统,一般结婚较早。在车上我顺口问起布莱恩是否已经结婚了。他摇摇头,然后告诉我他有一个已经一起同居了四年的女友。“如果两个人能够在一起待上四年那也不简单了。”我说到。
“哦,是啊,我女朋友是个不错的女人,我对她很满意。”布莱恩点点头说。
“那干嘛不结婚呢?”
“我可不想娶个美国女人,她们难办的很。”布莱恩的回答前后有些矛盾,但我又似乎能猜得出他的意思。
布莱恩搭了我一程,最后把我放在紧邻55号州际公路旁的一处加油站就走了。
时间已是下午五点半,这是个小加油站,过往车辆不多。我站在加油站的出口处等了会儿没有搭到车,连着两晚都没有睡好觉了,白天又在烈日下站了大半天,天色稍微一暗,马上就感到又累又乏,忍不住打起哈欠来。于是我决定今晚就在这里宿营。
四下找了找,见到加油站不远处有一大片精心打理过的草坪,草坪后面是长长一片繁密的树丛。我背起包走过去看看能不能在草坪后的树丛间找到处安静隐秘的平地。
到了近前才看到草坪间稀疏地立着一块块不是很高,都已经有些陈旧的石碑。这些上面镌刻着不同的名字和生年卒日,原来,这里是个墓地。一块一块墓碑看过去,我注意到最早的墓穴主人大约死于19世纪,而年代最近的一个墓穴的主人早在一九六五年就去世。看来这是一处历史久远的老坟地,要说清静,那就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会更清静了。
小心翼翼地在暮色中穿过一块块已经开始风化的墓碑,来到坟地后的树丛间,我在茂密的树丛和灌木后面果然找到了一处平坦的草地。过于繁茂的枝叶让这里显得有些阴森,但也把外面公路上来往行人的视线严严挡住,非常隐秘。
随便吃了点东西,在修剪的平平整整的草地上搭设帐篷,天气很热,这地方又连可以洗把脸的水都找不到。抬头看看天上没有一丝云彩,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就没有将帐篷外层的防雨罩装上。躺在帐篷里,透过帐篷顶的尼龙网,可以看到微明尚存的天空中繁星已经开始在争相闪烁。
不时有小虫飞舞着碰撞在帐篷的尼龙纱帐上,随着夜色的到来,四下虫鸣渐起,躺在密苏里乡间这块不知名的古老墓地中,与身旁这些安葬在此的魂灵们紧邻而眠,我希望自己这个来自远方异国的陌生过客唐突的出现没有打扰了他们早已沉寂多年的安宁,也同样祈望他们不会来打扰我的安宁。
墓地的树丛间密不透风,密苏里的夜晚更是闷热潮湿,躺在帐篷里身上的汗象潮水一样一波波涌出来,全身上下粘乎乎的就没有一块干的地方,迷迷糊糊躺在帐篷里,心里不断奢望着能痛快地冲个冷水澡。就这样一直熬到后半夜才勉强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就醒了,夜里露水很重,伸手一模,身上的衣服和垫在身下的睡袋都湿漉漉的。
起来先把帐篷睡袋抖直了晾在一旁的树枝上,然后在草地上支好汽油炉,烧水煮面。忙了半天,等到七点半左右,帐篷睡袋都差不多晾干了,这时附近的公路上也开始忙碌了起来,我收拾好东西,背起包走出坟地,来到55号州际公路的入口开始搭车。
这次没等一会儿,就有一辆皮卡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一个白人小伙,因为生病从公司早退回家。在车上当这个小伙子听说我是一路从旧金山搭车过来时显得有些吃惊,连声说搭车实在是件挺危险的事,前几天就在这附近,有三个搭车客被过路汽车给撞死在路边。
在车上我向他抱怨了一下圣路易斯是个很难搭车的地方,这个小伙听了点头称是,然后建议我不要只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等车,也可以走上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上的过往车辆多,这样应该要比在入口处更容易搭上车。但是就我所知,美国绝大多数州都有严格的法律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这要让警察看到了会惹上麻烦。但当我将自己的疑惑告诉这个小伙子时,他不以为然地摇头说到:“密苏里的法律虽然不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但条子们根本就不管,我每天都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有人在路边走路,你尽管放心,不会有事的。”
汽车在55号公路上又开了一程,在一处偏僻的交叉口,这个白人小伙子要换道转向东边,他就在高速公路边放下了我。
告别了这个小伙子,看到他的车消失在东去的道路上,我又走回到55号州际公路的入口处。这一带非常荒凉,除了附近路口有一家很小的加油站之外,周围就再没有任何人烟,全是密密麻麻地原生树林。高速公路路上的车也很少,在入口处等了好一阵子只有一辆车开过。最后想起刚才那个白人小伙子的话,于是决定走到高速公路上去搭车。
沿着略带着一点弧度的坡道,我走上了高速公路。刚想着要在高速公路旁找处醒目的地方搭车,突然间我又改了主意。
沿着55号州际公路,在初夏炽烈的阳光下,两旁是绵延起伏的丘陵,满目葱郁的树林,还有林间一汪汪碧绿的池塘。这幅景象是如此熟悉,令我想起了在那遥远江南的故乡。在美国干涸荒凉的西部已经待了不少年头的我重新又被这熟悉的画面勾起了许多回忆,于是毫不犹豫地决定,就沿着高速公路徒步往南走一段再说。
在这渺无人烟,偏僻闭塞的美国大陆中部的荒野深处,我沿着宽阔的高速公路,两旁是浓密绿荫,踏着脚下青翠的密密野草,独自南行。
圣路易斯南边的55号州际公路寂寞异常。高速公路旁当然只有我这么一个孤家寡人在徒步行走,就连身旁的公路上也是车辆稀疏,半天才会有一辆车从身旁呼啸而过。这一段公路的最高限速是每小时一百一十公里,但没有哪辆车开得这么慢,以我多年开车的经验,从我身边飞驰而过的这些车个个时速至少也在一百三十公里以上。
沿着公路,我在路旁看到了各种各样动物密集的尸骸。没一会儿我居然看到路边一只刚被车压死没多久的大乌龟。这只乌龟的个头大得罕见,光它的壳就有一口大号炒锅的锅盖那么大。这只乌龟边上的血迹还很新鲜,不过它的壳已经开裂塌陷,看来凶手大概是一辆重型卡车,否则仅凭一般汽车的份量,估计是没法将这么大一只乌龟的硬壳给压坏的。
美国的高速公路一出城镇,路边基本上就只靠简陋的铁丝网将两侧封闭起来,在我看来这些简陋的铁丝网象征意义更要大于实际作用,根本就挡不住任何企图闯入高速公路的东西。美国地广人稀,自然环境保护得很好,所以从西部开始,一路上我在各种道路的两旁看到了无数被过往车辆撞死的动物遗骸;从土狼,野鹿,到浣熊,穿山甲,甚至还有老鹰,乌鸦。除了没事不会跑到陆地上来走路(当然有事估计也不会)的鱼类,我在美国的公路边遇到了我在美国野生动物图鉴上看到过的各种飞禽走兽,除了 博物馆和动物园,大概就再也没有这么让人长见识的地方了。
不过从路边动物尸骸的种类和数量也可以能看得出来,密苏里确实是一个自然环境和资源非常富庶丰饶的地方。
沿着高速公路走了两个多小时,一直到上午十点多钟,太阳已经高高升到头顶,气温也骤然攀升,最少也有三十多度。汗水把身上的衣服打得透湿,胸前早就被汗水浸湿的登山包厚厚的背带泛起了一层白色的盐渍。昨晚在闷热潮湿的坟地里根本没有睡好,今天又早早起来搭车,然后在高速公路上走了很长一段,整个人这时感到累乏难耐,双脚开始发软,背上的背包也象山一样压了下来。
我一边咬牙坚持一边在心中盘算着:又该到了给这个背包减重的时候了。天气越来越热,随身带的衣服可以再精简一两件。睡袋也可以换成轻一些的薄毯。越往东走人烟越密集,路上到处都可以遇到店家商铺,食物饮水的补充比西部容易了许多,所以汽油炉可以不用了,随身带着的大小三个水罐也可以再减掉一个。这么一样东西一样东西衡量计算着,心里想好等到了下一个有大卖场和邮局的城镇就把不再需要的物品打包寄到朋友处,然后再去当地的商店里补充一些必要的替代品。
又走了一程,最后实在有些支持不住,于是决定在路边休息一会儿再走。
前方的公路旁立着一根光秃秃的金属杆,看上去像是个没有了顶部标识牌的支柱。这根支柱边上的草地后面紧邻着一片茂盛的树林。
我将身上的大背包卸下来立着靠在支柱上。有经验的背包客都知道,每次将硕大沉重的登山包背上肩时都不是那么简单,既要使足劲,又得注意不要失去平衡,不然摔在地上可就没有那么容易再爬起来。所以很多时候有经验的背包客在途中做短暂歇息时都干脆不把背包卸下来,直接背着背包找处合适的地方坐着休息一下而已。
我把登山包斜靠在这根公路旁的支柱上就是为了等会儿能够比较容易再重新背起来。并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天气炎热,又是一路劳累,我在心里犹豫着等休息好了就不再徒步,而是从这里开始搭车南行。如果是搭车,那我立在路旁的大登山背包会是个最好的标识,这也是个搭车的窍门。没有哪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或者游手好闲的混混会舍得花钱去买个一般商店不容易买到的专业登山包去到处游荡,一个专业的大登山包在路上就是我身份最好的证明,过路司机在第一时间内就能判定路旁站着的是一个严肃认真的旅行者,而不是哪所监狱里刚逃出来的囚犯,或者好逸恶劳,光想占别人便宜的懒汉。
放好背包,我把早就做好的写着醒目“南方”一词的路牌向着公路上汽车开来的方向,用胶带固定好在登山包上,以便让每个路过司机都能远远看到。然后就坐到了到旁边约二三十米外的树荫下。在树荫下的草地上坐了会儿,我一转头就可以看到旁边立在高速公路旁的登山包。心中暗自盼望着有那位好心的司机看到我的大背包和路牌,会停车下来搭我。
当我自以为无懈可击地把一切都安排好以后,就解下束在腰上的小腰包当枕头,倒头躺在了草地上。天气虽热,但比起昨晚那个闷湿的坟地却多少要好一些。没一会儿,疲惫的我就在密苏里东部这处荒郊野外的草地上睡了过去。
在树荫下躺了一个多小时,气温一直在升高,快十二点的时候,我终于被正午的高温给热醒了,没法再睡下去。支撑着坐起身,看了下周围,一切依旧,我的背包还是老样子靠在那根金属支杆上纹丝不动。虽然醒了,但被热醒的我依然睏乏异常,甚至觉得比休息前还要劳累睏乏。一下子没法完全清醒过来的我,只好强睁着钝涩的双眼坐在草地上,背对公路,面朝树林呆呆地又坐了一会儿,等着自己慢慢从昏沉中舒缓过来。就这样又迷糊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无意间偏头向边上扫了一眼,看到刚才那根支柱孤零零的立在路边,心里有些诧异,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等我转回头,又努力思考了一下,本来像灌满了浆糊一样混沌的脑袋中突然闪过一道霹雳,我的背包不见了!
本来还昏昏然的我一下子跳了起来,但还是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奔到那根支柱旁,转着圈子在附近找了半天,心里一遍遍问着自己:不会吧,是不是我睡糊涂了?我的包呢?!十分钟前还看到它的,难道是我记错了?忙乱了半天,我终于彻底清醒了过来,这时才不得不接受了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有人趁我刚才坐着发呆时候,停车把我的背包给偷跑了。
我所有的物品基本上都塞在了登山包里;睡袋帐篷,炊事用具,地图电筒,药品雨衣,食物饮水。但现在它们全都和这个我所钟意的,一路伴我走过了半个美国的大背包,令人匪夷所思地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巨大的震惊之余,我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懊悔和愤怒,而是一片迷惑。刚才我虽然确实是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泛迷糊,可是并不是没有一点意识,不知道是哪位神人居然有本事在短短十分钟内,从高速公路上飞驰的汽车中注意到我靠在路边的背包,然后将车悄无声息地停了下来,在丝毫不惊动正坐在咫尺之外草地上发呆的我同时,将那又重又大的背包拎上车逃之夭夭。这一切显然做得是行云流水,专业完美,完全超出了我的常识,也难怪我久久地不能相信和接受这个对于我来说实在是非常残酷的现实。
现在我身上仅存的,除了一个因为给我当枕头才得以幸存的小腰包,和休息时随手放在身边的半瓶矿泉水,就一无所有了。万幸的是,在卡梅儿听了乔伊在澳大利亚的遭遇之后,我总是把照相机,日记本和钱包手机放在小腰包里随身携带。我心中暗自庆幸;钱财装备都是身外之物,掉了还可以再找,但是录满了我一路记忆的照相机和日记本如果掉了,那我的这场旅行将会变得多么的空洞。一想到这里,本来刚才还在为被偷了个一干二净而懊恼的我顿时心中又充满了感激,虽然连我自己也还没搞清楚这感激的对象到底应该是谁?
从旧金山开始,虽然一路上也遭遇了各种艰辛困难,但象这样的重大挫折却还是第一次。并且这个偷我背包的家伙确实给我找了一个非常大的麻烦。在这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本来我还盘算着反正带够了食物饮水,还有完备的宿营装备,能搭到车就搭车,搭不到车就顺着高速公路一直往南走就是了。可是现在我被偷得身无长物,虽然钱包还在,可是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就算有钱也没地方用。
这时的我也没空没心情去生气懊悔。低头站在路边把我现在的处境和需要的对应办法按照优先次序快速地在心中过了一遍。然后得出结论,背包丢了就丢了,我既然没有看到偷包者本人那报警也无多大用处,更何况那家伙这会儿估计早就跑出大老远去了。但我不能再在路边耗着了,必须尽快脱离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赶到有商店人烟的地方去重新购置旅行用具。
把心情整理好,我马上站到路边开始搭起车来。等了一会儿,迎面居然来了一辆黑白相间的警车,我就像见了救星一样拼命向那辆警车挥起双手。警车在我身前停下,我兴奋地跑上前,车窗降下,里面坐着一个白人警察,他冷冷地听我讲述完自己悲惨的遭遇,居然依旧是一付无动于衷的表情,不仅没有按他的职责做他应该做的笔录,反而毫无同清心地说了句:“那么你就赶快搭车离开这里吧。”
本来满心指望得到警察救助的我看到他居然是这么冷漠,心中一凉,然后又有些不甘心地请求他到:“警官先生,你能不能把我送到下一处有人烟的地方?”可是没想到他说了句:“对不起,我现在是在执行任务,按照规定不能搭人。”说完就一踩油门走了。
这个警察冷酷无情的态度让我冲着飞驰远去的警车在心中大骂到:我现在是犯罪受害人,这家伙却把我当成个想搭免费顺风车的流浪汉,这他妈算是什么警察!
不过这时候再生气也没辙,我首先要做的还是尽快离开这里。
站在路边依旧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路上一辆车一辆车擦身而过,没有人愿意停下来,而我自己心里也很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在美国大陆上,在已经走过的漫漫长路中,骄阳酷晒,风吹雨淋,裸露在外的脸,脖子,手臂所有皮肤早被磨砺得又粗又糙,黝黑的如炭团一般。我现在脚下踩着一双严重磨损的登山靴。唯一一条牛仔裤膝盖磨得泛白,而且还沾满了各种污迹。身上墨绿色T恤衫早被汗水中的盐碱泡得开始褪色泛白,斑驳丑陋。密苏里天气炎热,我又好几天没有洗澡。今天从早上开始一路步行,脸上被汗水冲出一道道汗迹,可是现在想擦把脸却连毛巾都没有。就我这付尊容已经堪比那些悲惨的流浪汉不说,最重要的是,以我现在的样子,孑然一身地站在荒郊野外的公路旁,路上任何一个理智的司机都会忍不住要问他们自己;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奇怪的人在这种鬼地方搭车?
但我没有放弃,当然这个时候我也没法放弃了,只有在路边等待。我一边等车一边心里还想着;以前到处向人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正在横跨美国旅行的背包客,现在背包没了,在别人眼里怎么看都只能是个流浪汉。不过这样也不错,这个世界是没多少人有机会当个货真价实流浪汉的。我早上还在想着要减重,天遂人愿,这下倒好,彻底减重了,上帝果然是待我不薄。
到了下午时,地面上蒸腾的热浪阵阵袭来,幸存的半瓶矿泉水早就喝光,可这时候握着空空如已的矿泉水瓶却舍不得丢掉。在烈日热风中喉咙渐渐渴得如火燎一般,整个口腔干燥的就如满嘴砂石。公路边的应急停车带上有一条重型卡车压出来的车辙,底部尚残存着一点点昨晚留下的雨水,车辙里的雨水和沙土混杂在一起,散着淡淡的泥黄色。焦渴似火的我在路边伸手做着搭车手势的同时,一直没法把自己的眼睛从这汪浅浅的泥水上移开。这要在平时,仅仅是想到这样肮脏的积水,大概都会觉得恶心,而这时,我心中却几乎快被趴下去好好喝上一口的冲动说占领。但我努力地依靠毅力去制止自己这么去想,在现在这种无医无药的窘境里,任何一种小病都可能雪上加霜,给自己带来无穷的麻烦和严重的后果,所以我必须忍耐。
1. 在堪萨斯城外的卡车休息站出口处搭车
2. 正在开车的提姆
3. 在密苏里起伏的原野上
4. 跨过密西西比河从伊利诺斯进入圣路易斯,大拱门就矗立在密西西比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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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特荐】走过美国(ZT)-36posted on 11/22/2007
再谢retro! 这种转贴太好了。。。
- Re: 【特荐】走过美国(ZT)-36posted on 11/22/2007
不客气。得先谢rzp mm,who is 始作俑者,是yet。
“鄙人”性喜疏狂、器大,常梦游于三教九流之旁门异道。罪过,罪过。:-b)
lucy wrote:
再谢retro! 这种转贴太好了。。。
- Re: 【特荐】走过美国(ZT)-36posted on 11/24/2007
hoho,我想要LZ你的电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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