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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欢迎到我博客做客,欢迎批评。posted on 05/21/2007
- posted on 05/21/2007
转载:一个人的网络大追捕 杨莉藜
自今年二月开始,一位名叫本杰明•哈里斯(Benjamin Harris)的美国律师,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了一组文章,探寻四十年前北京师范大学女子附中校长卞仲耘被殴打致死的来龙去脉,追查谋杀这位四个孩子的母亲的元凶。哈里斯虽然不谙汉语,但是凭着二十年研究谋杀案的经验和西方人特有的认真和执著,从并不十分丰富的英文资料入手,循踪觅迹,抽丝剥茧,一步步锁定可能的凶嫌。
哈里斯的调查是从卡玛(Carma Hinton)拍摄的纪录片《八九点钟的太阳》(Morning Sun)开始的。这部电影虽然耗费了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和其它组织的大量资金,但是一经公映就引起了不少华人学者的批评,焦点集中在拍摄者美化那场民族浩劫,对于历史事实随意进行诗意化处理。尽管很多对中国缺乏了解的美国人轻信卡玛对于文革的描述,哈里斯却从细节入手,通过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找到了很多疑点。通过这一番条分缕析,哈里斯得出的结论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在为谋杀卞仲耘的重要嫌疑人宋彬彬遮掩,而宋彬彬本人也在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开脱。此后,哈里斯还阅读了王友琴的《文革受难者》的有关英文资料,张戎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的英文版有关章节,观看了胡杰的电影《我虽死去》的英文版,了解了宋彬彬和刘婷婷在美国的行踪。他的追捕仍在继续,博客上不断有新的内容出现。他还留下了电子邮件地址:publocc@gmail.com,期待知情者提供更多的证据。
对这位把中国人民的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的人权“白求恩”,我们所知不多。但相信他在探寻真相,追查凶手的过程中遭遇了不少的艰难,体验了不少来自中国人的冷眼。像许多看不懂中国人的老外一样,中国人逆来顺受的功力和对于罪恶的容忍和冷漠让他惊诧莫名,因此,他把自己的这组文章命名为“一片死寂的中国:卞仲耘之死” (China's Great Wall of Silence直译是“中国沉寂的长城”),慨叹那个自称泱泱古国,欣逢盛世的地方居然可以容忍无辜者含冤而死,作恶者逍遥法外。
就卞仲耘之死这一个案而论,尽管前有王友琴,后有胡杰等人在一丝不苟地记录历史,探寻真相,为国人,也为哈里斯这样的外国人进一步还原历史,厘清是非留下航标,但是,哈里斯那无奈的慨叹并非没有道理。四十多年了,卞校长的沉冤至今得不到昭雪,冤魂至今得不到抚慰。虽然当年制造了血案的八九点钟的太阳们已经到了含饴弄孙的年龄,目睹了惨剧始末的教工也已是风烛残年,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自己的作为做过丝毫的忏悔,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认凶手。这种面对血泊的集体失语,岂止是一种冷漠!更是对罪恶的纵容,对受害者的加倍践踏,对人类良知的亵渎!
尽管宋彬彬是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头目之一,曾经给毛泽东献上红袖章,并由毛赐名“要武”,尽管同在北师大女附中的刘婷婷曾经亲口夸耀自己打死过三个人,对她们我们同样不能有罪推定。但这里的问题是:既然她们二人有勇气为自己撇清责任,为什么不可以说出真正的凶手?如果说一般的当事人仍然生活在恐怖之中,不敢越过官方划定的界限,这两位权倾一时的高干子女,又长期生活在美国这样的自由国家,为什么没有胆量讲出真相?
在最近贴出的一篇文章中,哈里斯真诚而急切地呼唤道:“刘婷、宋彬彬、刘锦(音)以及所有的红卫兵们,别太沉缅于舒适的晚景。我们决不会忘记!”
我希望那些当年的红卫兵们等听到这位美国人的呐喊,更希望他们能听到自己良知的呼唤。或忏悔,或检举,不要让自己的晚年在良心的折磨中度过,不要让这场血案尘封进无法考据的历史。
记得当年听说有外国漂流队要对黄河长江进行处女漂,中国的壮士们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忙不迭地组织起自己的漂流队,搭上身家性命也要夺回首漂记录。不知这样的爱国者们的“骠悍”是否已经失传,倘没有失传,听到哈里斯的网络大追捕的故事,会不会拍案而起,利用比哈里斯好上一百倍的调查条件,赶在他做出最终结论之前抓出元凶?如果这样的爱国者太多,不便拥挤在卞仲耘的案子上,不要忘记中国还有千百万类似的案例:谁枪杀了林昭?谁轮奸了张志新?谁挖去了钟海源的肾?谁割掉了李绿松的舌头?……关注每一个国民的生存和自由,而不是稀里糊涂地为某个虚幻的政治概念挥洒狂热,这才是爱国者应有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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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欢迎到我博客做客,欢迎批评。posted on 05/21/2007
中国人逆来顺受的功力和对于罪恶的容忍和冷漠
汗……
这种面对血泊的集体失语,岂止是一种冷漠!更是对罪恶的纵容,对受害者的加倍践踏,对人类良知的亵渎!
巨汗…… - Re: 转载:一个人的网络大追捕 杨莉藜posted on 05/22/2007
在文革期间参加并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嫌疑人在美国应该还不少。这些人包括现在此间颇有影响的华人牧师远志明。在他本人的传道词中,他曾多次供认当年参预迫害一对教徒,导致他们活活饿死。
正如Christopher R. Browning在其《普通人》( Ordinary Men〕 所描述的,体制可以使普通人失去人性而从事反人类的暴性(如书中所探讨的纳粹集中营对犹太人的屠杀)。
- Re: 转载:一个人的网络大追捕 杨莉藜posted on 05/22/2007
美国的谋杀案没有追诉期限,凶手只要没有死亡就可被起诉。中国的可判死刑的案件(如杀人案)追诉期限是二十年。不幸地,文革中的杀人案早已过了起诉期了。
不过,刑法又规定,超过二十年的案件,经过最高法院批准后仍可追诉。
我赞同对文革中的重大案件通过法律程序起诉。 - posted on 05/23/2007
讲宽容要有条件!
刘自立
波兰人讲清算,匈牙利人对前共党领袖要剃骨扬灰,过头了?也许!
但是,谁有资格来劝说他们不要"得理不让人",要行宽容之道呢?是那些已经享受到宽容的民族,而不是自身还被压在独裁者身下的受害者。如果分不清这个事实,就有讲话不知分寸和不知立场的那种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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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在没有解除基本上的不宽容处境的那些民族,或者,其独裁者还是骑在你的脖子上屙屎屙溺的民族,你向全世界讲什么宽容——首先,是你要打倒骑在你脖子那些压迫者。这个问题不解决,你的宽容之道,难道不是一种天方夜谭和风车大战吗? 观察
如果有朝一日,你把"脖子问题"解决了,你把那个"骑士"推倒了,这个时候,唯有这个时候,你才可以对此前压迫者,施行宽容;如果,他有杀人罪,或者大屠杀罪、种族灭绝罪,则要施行类似全民公决式的道德和法治处理,是关押他五百年,还是枪毙他,或者宣告保外就医!就牵涉到宽容与否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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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这个时候,才显出盛装出场的那种气派。 观察
如果没有这个政治变革,你本身,根本就不被宽容的时候,和那些远而远之者讲什么"你们民族要行宽容",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观察
人家会说,你还是回家去、自己先争取到做人的权利,再来和我讲宽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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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民族都有自己当前的课题。中国人的问题,不是对待这个政权讲宽容,而是讲民主,讲自由!当人家或许给你这个民主,你甚至可以和他平起平坐了,有了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宣讲你的尊严和人权了,你,也许,就可以把拿在手里的民主权利,分出一半,给"宽容"同志了。否则,你动辄得咎,言论有罪,行止被监视,甚至被打被骂,你如何和他宽容呢?不是你给他宽容,而是他给你不宽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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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之道,从来是以一个主权享有者的形象出场的,不是奴隶和奴才可以谈论的课题——同样,也不是独裁者本人和他的连襟"人民"可以乱弹琴的问题。谈论宽容是有条件,不是无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你开始享受人类的政治权利,公正和自由了——绝非在此之前。如果你无权利谈论任何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你的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去争取之,斗争之。不是在所有这些还属于俄国、波兰或者美国人专利的时候,你也悄悄地和他们一起,告知一些民主或者专制政客——你他妈要宽容! 观察
这就是本末倒置,乱弹琴了。 观察
一句话,中国人讲宽容的时间,未到! 观察
中国人首先要争取的是自身的基本人权,而后才可以讲宽容!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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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文革时期北京师大女附中被害致死的卞校长的先生、八秩高龄的王先生,经常谈到宽容这个问题。他的意思,我全部同意。我们以为,在中国,一切宽容之道是在搞清历史真相,反右啊、文革啊之后,不是在此之前。此其一。 观察
其二,在中国,这些真相没有搞清楚。这样,就根本谈不到谁对谁宽容。杀死卞仲耘的杀手们,从来不做认罪和道歉。在这个时间里,对其谈论宽容,岂有此理!只有在她们本身认错(罪)的前提下,才会出现王晶尧先生对之采取是否宽容和原谅的任何可能性——这个态度,完全取决于王先生。 观察
如果王先生不事宽容,要依法行事,那么,他的不宽容,也完全无可指摘! 观察
(现在,我们看到一位美国律师要追究责任者的罪行,其道义勇气可嘉!——他何以不事宽容呢?因为,罪责还被掩盖。一旦罪责被他调查个水落石出,也许,他会放弃诉讼,宽容一番,也未可知。 观察
我们的意思是,这个道义和法治执着者的主导意志是依法从事,而不是一切还在包裹状态下,就来高音喇叭叫宽容。 观察
他的主要障碍,就是面对整个中国政权;因为他要追究的那些人=政权。如果,他不知道这一点——不把事情抬高到"政治层面"、外交层面,而非单纯的法律层面,我们现在就劝他"宽容"打死卞校长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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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隆之论宽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建立的。房隆说,"如果我由此说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本意也不是侮辱他们,因为我马上要加上一句,在他们借以栖身的环境里,专横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他们一意容忍,用来保护他们人身安全、头脑纯洁和部落生活的许多清规戒律遭人践踏,便会陷入灭顶之灾,这可是最大的罪过。"
这个意思很明确。宽容的建立是有条件,不是无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排除人们不安全和"许多清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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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让章贻和和禁止她的书出版者,讲宽容;你不可以让林昭对折磨她的警察和刽子手,讲宽容——除非她自己来讲;你,也不可以和把你关进监狱的那种意志,讲宽容——除非,他们后来被你关进监狱。等等。
你,也无法让毛对于刘,讲宽容——除非,毛、刘,各建一个反对党,互相容忍、对峙,制衡——否则,就是你死我活。) 观察
四,王先生的宽容之道究竟是什么?笔者并不完全知晓。他对于直接、间接致死卞校长的那些小人物、小爬虫,根本没有宽容之心。这是我的感觉。为什么,因为她们根本、完全不受任何追究。
她们中的、原校方"领导",致死卞仲耘当时,还在楼上开什么会的那些人,说,她们,是60年代的革命者——王,是40年代的革命者,总而言之,都是革命者。 观察
这个话,是什么意思呢? 观察
就是说,我们,60年代革命;你,40年代革命......反正,都是革命,革命,就是暴动,就是你死我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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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们这些人,可是对宽容,毫无兴趣!甚至,连让受害者在道义上采纳稍稍宽容一点的意思,都没有——我们是强势,或者,我们爹妈爷奶是强势,我们让你宽容我们,笑话!
于是,宽容这个事情在中国,简直就是荒诞派演绎。 观察
还是我们说的那句话——倒底,谁,和,谁,讲宽容呢? 观察
是侵害者宽容受害者,抑或相反,根本,还在未定之天。 观察
我们承认,在理论上,这个宽容很对。 观察
但是,从绝对的意义上,宽容,不可操作。没有任何法律精神是宽容的——德里达说,"如果人们只准备去宽恕那些可以宽恕的事,即教会所谓'轻罪',那么,宽恕这一思想本身就消失了。"
他的意思就是,宽容,是一种可塑性意识,是一种事务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人们得到了某种安全感和尊严,拿到了某种起码是道义的主动权、甚至裁判权,他可以做出"非法""无法"的宽容决策。但是,绝对不是一个在政治上一无所有者,也可以奢谈宽容;就像我们以前说的,狼,不会宽容,但是,羊,没有行事宽容的任何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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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y 0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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