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杜欣欣关于陈燕妮侵权并剽窃“ 拍婆子的考证”一文的声明
Author: 杜欣欣 07/04/04 01:01
读到欣欣的声明。真是义愤填膺。
华对这样的剽窃深受其害,深恶痛绝。
完全理解并支持欣欣的声明。
如果欣欣需要签名支持,华愿意签名。
并写了如下文章表示支持。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
华
请尊重作者的创造劳动
请尊重做人的道德良心
自有文化人以来,人最丑恶的恶劣习性之一当数抄袭,剽窃,篡改。
为什么说是最丑恶的呢?因为人的想像,创造,思想是最可贵的。
人真正的自由不在于身体的飞翔,圣人也有皮囊之苦。但是圣人之为圣人,
大师之为大师,都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想像,创造,思想。
正如一句名言:一个罪犯的思想胜过天堂。
如果生命就是体验。那么想像,创造,思想本身就是生命。
而当不可见的想像,创造,思想以可见的方式表现出来,譬如一件艺
术品,一首诗,一只歌,一幅画,一篇文章,以及一台机器,都是
人的内在生命的外显现。因此要立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来保护。
抄袭,剽窃,篡改别人的作品无异于屠宰,肢解创造者的生命。
真正的杀人正是对人想像,创造,思想的谋杀。
当今的知识份子每天要求民主,人权,言论自由,反对独裁。但
对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等等漠不关心,肆意无视,肆意违背。
一个编辑恶笔一挥,把作者呕心沥血之作改得面目全非,甚至大言
不惭放上其名,假编辑之名,行剽窃之实。这样的事太多,这个编
辑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
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一个抄袭,剽窃,篡改别人作品的人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
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而一个诗歌编辑如果这样做,那不仅是对一个诗人生命的谋杀,更
是对一个诗人灵魂的侮辱。
如果一个编辑以为改动作者的作品是编辑的权力,那就大错了。因
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正是对个体的尊重。
一般的科学专业杂志都是由该领域的三位行家评阅后,编辑汇聚意见,
转交给作者自行修改。编辑只能作英语语法方面的修改。而一些理论
杂志,例如英国的<<<医学假说>> 杂志*,编辑连语法都不修改。只是
组织稿件。因为假说都是作者对未来的理论推测,他人不懂。比如,
今天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把圆点改成逗号,那收件人永远收不到信了。
社会的分工日益精细,作者都是各行业的专业人员,编辑不懂并非耻辱,
而不懂装懂就是耻辱。如果编辑并非有意要这样做,还有情可原,但是
一个成心的剽窃者则必须受到社会的谴责。
当今的知识份子批判社会风气败坏,人心大坏,道德沦丧。动不动扮演
圣人角色指责国民素质低下。实际上,每个时代,每个国家,她的工人,
农民,市民都在老实地劳动挣钱生活。
而一个民族的素质高低恰恰决定于这个民族的知识份子群体。
中国的贪官腐吏有一个不识字的吗?为了提职加薪,为名为利,大学教授
剽窃,文人剽窃,现在连高考都剽窃。
传统上中国文化文人,由于对知识产权概念的无知,即便在国外,有些
写手公开在网络宣扬,“我的东西谁愿意抄,谁就去抄。”说这种话的人
是慷慨吗?绝不。这样的写手绝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创造者,其东西
也是拼凑抄袭所来。才会这样慷原创人的慨。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而一个真正的创造者却会认为这是侮辱,谁会来抄你所写的。
这样丑恶无知的知识份子有什么资格指责国民素质低下,还是自己扪心
自问还有没有一点做人的道德良心?
一个人要想得到更多的名利,并没有错。但要靠自己诚实的劳动。如果
得不到想要名利,靠不诚实的方式生活,不仅伤害他人,终究也将伤害
自己。
注:*英国<<<医学假说> (Medical Hypothesis)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 写于美国
- posted on 07/05/2004
华写得好!
对於任何剽窃侵权都感到非常愤怒。
但是更加愤怒的是,自己的文章被刊登在那样的垃圾读物上,自己的名字和这样庸俗浅薄,专做大洋两岸“文化”生意的窃贼联在一起深感污辱。
华 wrote:
Topic: 杜欣欣关于陈燕妮侵权并剽窃“ 拍婆子的考证”一文的声明
Author: 杜欣欣 07/04/04 01:01
读到欣欣的声明。真是义愤填膺。
华对这样的剽窃深受其害,深恶痛绝。
完全理解并支持欣欣的声明。
如果欣欣需要签名支持,华愿意签名。
并写了如下文章表示支持。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
华
请尊重作者的创造劳动
请尊重做人的道德良心
自有文化人以来,人最丑恶的恶劣习性之一当数抄袭,剽窃,篡改。
为什么说是最丑恶的呢?因为人的想像,创造,思想是最可贵的。
人真正的自由不在于身体的飞翔,圣人也有皮囊之苦。但是圣人之为圣人,
大师之为大师,都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想像,创造,思想。
正如一句名言:一个罪犯的思想胜过天堂。
如果生命就是体验。那么想像,创造,思想本身就是生命。
而当不可见的想像,创造,思想以可见的方式表现出来,譬如一件艺
术品,一首诗,一只歌,一幅画,一篇文章,以及一台机器,都是
人的内在生命的外显现。因此要立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来保护。
抄袭,剽窃,篡改别人的作品无异于屠宰,肢解创造者的生命。
真正的杀人正是对人想像,创造,思想的谋杀。
当今的知识份子每天要求民主,人权,言论自由,反对独裁。但
对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等等漠不关心,肆意无视,肆意违背。
一个编辑恶笔一挥,把作者呕心沥血之作改得面目全非,甚至大言
不惭放上其名,假编辑之名,行剽窃之实。这样的事太多,这个编
辑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
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一个抄袭,剽窃,篡改别人作品的人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
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而一个诗歌编辑如果这样做,那不仅是对一个诗人生命的谋杀,更
是对一个诗人灵魂的侮辱。
如果一个编辑以为改动作者的作品是编辑的权力,那就大错了。因
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正是对个体的尊重。
一般的科学专业杂志都是由该领域的三位行家评阅后,编辑汇聚意见,
转交给作者自行修改。编辑只能作英语语法方面的修改。而一些理论
杂志,例如英国的<<<医学假说>> 杂志*,编辑连语法都不修改。只是
组织稿件。因为假说都是作者对未来的理论推测,他人不懂。比如,
今天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把圆点改成逗号,那收件人永远收不到信了。
社会的分工日益精细,作者都是各行业的专业人员,编辑不懂并非耻辱,
而不懂装懂就是耻辱。如果编辑并非有意要这样做,还有情可原,但是
一个成心的剽窃者则必须受到社会的谴责。
当今的知识份子批判社会风气败坏,人心大坏,道德沦丧。动不动扮演
圣人角色指责国民素质低下。实际上,每个时代,每个国家,她的工人,
农民,市民都在老实地劳动挣钱生活。
而一个民族的素质高低恰恰决定于这个民族的知识份子群体。
中国的贪官腐吏有一个不识字的吗?为了提职加薪,为名为利,大学教授
剽窃,文人剽窃,现在连高考都剽窃。
传统上中国文化文人,由于对知识产权概念的无知,即便在国外,有些
写手公开在网络宣扬,“我的东西谁愿意抄,谁就去抄。”说这种话的人
是慷慨吗?绝不。这样的写手绝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创造者,其东西
也是拼凑抄袭所来。才会这样慷原创人的慨。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而一个真正的创造者却会认为这是侮辱,谁会来抄你所写的。
这样丑恶无知的知识份子有什么资格指责国民素质低下,还是自己扪心
自问还有没有一点做人的道德良心?
一个人要想得到更多的名利,并没有错。但要靠自己诚实的劳动。如果
得不到想要名利,靠不诚实的方式生活,不仅伤害他人,终究也将伤害
自己。
注:*英国<<<医学假说> (Medical Hypothesis)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 写于美国 - posted on 07/05/2004
华写得好!
对於任何剽窃侵权都感到非常愤怒。
但是更加愤怒的是,自己的文章被刊登在那样的垃圾读物上,自己的名字和这样庸俗浅薄,专做大洋两岸“文化”生意的窃贼联在一起深感污辱。自己的心血被偷窃,自己尊严还被毫不质疑地强奸!
华 wrote:
Topic: 杜欣欣关于陈燕妮侵权并剽窃“ 拍婆子的考证”一文的声明
Author: 杜欣欣 07/04/04 01:01
读到欣欣的声明。真是义愤填膺。
华对这样的剽窃深受其害,深恶痛绝。
完全理解并支持欣欣的声明。
如果欣欣需要签名支持,华愿意签名。
并写了如下文章表示支持。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
华
请尊重作者的创造劳动
请尊重做人的道德良心
自有文化人以来,人最丑恶的恶劣习性之一当数抄袭,剽窃,篡改。
为什么说是最丑恶的呢?因为人的想像,创造,思想是最可贵的。
人真正的自由不在于身体的飞翔,圣人也有皮囊之苦。但是圣人之为圣人,
大师之为大师,都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想像,创造,思想。
正如一句名言:一个罪犯的思想胜过天堂。
如果生命就是体验。那么想像,创造,思想本身就是生命。
而当不可见的想像,创造,思想以可见的方式表现出来,譬如一件艺
术品,一首诗,一只歌,一幅画,一篇文章,以及一台机器,都是
人的内在生命的外显现。因此要立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来保护。
抄袭,剽窃,篡改别人的作品无异于屠宰,肢解创造者的生命。
真正的杀人正是对人想像,创造,思想的谋杀。
当今的知识份子每天要求民主,人权,言论自由,反对独裁。但
对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等等漠不关心,肆意无视,肆意违背。
一个编辑恶笔一挥,把作者呕心沥血之作改得面目全非,甚至大言
不惭放上其名,假编辑之名,行剽窃之实。这样的事太多,这个编
辑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
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一个抄袭,剽窃,篡改别人作品的人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
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而一个诗歌编辑如果这样做,那不仅是对一个诗人生命的谋杀,更
是对一个诗人灵魂的侮辱。
如果一个编辑以为改动作者的作品是编辑的权力,那就大错了。因
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正是对个体的尊重。
一般的科学专业杂志都是由该领域的三位行家评阅后,编辑汇聚意见,
转交给作者自行修改。编辑只能作英语语法方面的修改。而一些理论
杂志,例如英国的<<<医学假说>> 杂志*,编辑连语法都不修改。只是
组织稿件。因为假说都是作者对未来的理论推测,他人不懂。比如,
今天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把圆点改成逗号,那收件人永远收不到信了。
社会的分工日益精细,作者都是各行业的专业人员,编辑不懂并非耻辱,
而不懂装懂就是耻辱。如果编辑并非有意要这样做,还有情可原,但是
一个成心的剽窃者则必须受到社会的谴责。
当今的知识份子批判社会风气败坏,人心大坏,道德沦丧。动不动扮演
圣人角色指责国民素质低下。实际上,每个时代,每个国家,她的工人,
农民,市民都在老实地劳动挣钱生活。
而一个民族的素质高低恰恰决定于这个民族的知识份子群体。
中国的贪官腐吏有一个不识字的吗?为了提职加薪,为名为利,大学教授
剽窃,文人剽窃,现在连高考都剽窃。
传统上中国文化文人,由于对知识产权概念的无知,即便在国外,有些
写手公开在网络宣扬,“我的东西谁愿意抄,谁就去抄。”说这种话的人
是慷慨吗?绝不。这样的写手绝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创造者,其东西
也是拼凑抄袭所来。才会这样慷原创人的慨。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而一个真正的创造者却会认为这是侮辱,谁会来抄你所写的。
这样丑恶无知的知识份子有什么资格指责国民素质低下,还是自己扪心
自问还有没有一点做人的道德良心?
一个人要想得到更多的名利,并没有错。但要靠自己诚实的劳动。如果
得不到想要名利,靠不诚实的方式生活,不仅伤害他人,终究也将伤害
自己。
注:*英国<<<医学假说> (Medical Hypothesis)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 写于美国 - Re: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支持欣欣的声明posted on 07/05/2004
华写得真好。
支持欣欣,同意华! - posted on 07/05/2004
欣欣所言华完全能理解,希望她要向你道歉。
这篇文章我写来支持你,也表示自己的观点。
如果你希望把这篇文章送到其他网站,你可以送。
或者告诉我网址,我可以试一试。
我现在只在咖啡店说说话。有时去华夏网站读读古诗词。
不过我总的感觉人很可悲的。我也不明白那些剽窃
别人的文章,那些不诚实的生活究竟会带来多少欢乐?
如果不理这些人又咽不下这口气。而且作为父母,不希望
后代生活在一个充满欺骗的社会。但是写这些慷慨激昂
之文实在不是我所擅长的。
想到人的一生要花很多时间,也就是自己的生命和自己一
点不感兴趣的人事纠缠,就有一种悲从中来的感觉。
所以,欣欣,我想一方面通过舆论对这种人进行谴责。
使她不敢再这样做。
一方面不要让这样的事影响自己的创作。你的写作犹如
生命的话我很敬佩。希望写出更好的作品。
‘拍婆子’的文章生动风趣,京味十足,文章紧凑。好文。
本来想写个<<‘拍婆子’的边缘效应及被拍者心理回放>> 的回贴。还没动笔,‘拍婆子’真出边缘效应了。
7052004
杜欣欣 wrote:
华写得好!
对於任何剽窃侵权都感到非常愤怒。
但是更加愤怒的是,自己的文章被刊登在那样的垃圾读物上,自己的名字和这样庸俗浅薄,专做大洋两岸“文化”生意的窃贼联在一起深感污辱。自己的心血被偷窃,自己尊严还被毫不质疑地强奸! - Re: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支持欣欣的声明posted on 07/06/2004
Looking forward to Hua's <<‘拍婆子’的边缘效应及被拍者心理回放>>. - Re: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支持欣欣的声明posted on 07/06/2004
我也一样,期待华的拍婆子的文章。也谢谢华,如果华能够将痛斥剽窃的贴文,贴上华夏就好了,因为大多是华夏作者被她侵权。
zxd wrote:
Looking forward to Hua's <<‘拍婆子’的边缘效应及被拍者心理回放>>. - posted on 07/07/2004
华,谢谢你。
我觉得你这一篇非常好的文章,里面有多层意思,还系统地鞭鞑商业社会对创造的谋杀。应该拿去发表
华 wrote:
Topic: 杜欣欣关于陈燕妮侵权并剽窃“ 拍婆子的考证”一文的声明
Author: 杜欣欣 07/04/04 01:01
读到欣欣的声明。真是义愤填膺。
华对这样的剽窃深受其害,深恶痛绝。
完全理解并支持欣欣的声明。
如果欣欣需要签名支持,华愿意签名。
并写了如下文章表示支持。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
华
请尊重作者的创造劳动
请尊重做人的道德良心
自有文化人以来,人最丑恶的恶劣习性之一当数抄袭,剽窃,篡改。
为什么说是最丑恶的呢?因为人的想像,创造,思想是最可贵的。
人真正的自由不在于身体的飞翔,圣人也有皮囊之苦。但是圣人之为圣人,
大师之为大师,都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想像,创造,思想。
正如一句名言:一个罪犯的思想胜过天堂。
如果生命就是体验。那么想像,创造,思想本身就是生命。
而当不可见的想像,创造,思想以可见的方式表现出来,譬如一件艺
术品,一首诗,一只歌,一幅画,一篇文章,以及一台机器,都是
人的内在生命的外显现。因此要立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来保护。
抄袭,剽窃,篡改别人的作品无异于屠宰,肢解创造者的生命。
真正的杀人正是对人想像,创造,思想的谋杀。
当今的知识份子每天要求民主,人权,言论自由,反对独裁。但
对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等等漠不关心,肆意无视,肆意违背。
一个编辑恶笔一挥,把作者呕心沥血之作改得面目全非,甚至大言
不惭放上其名,假编辑之名,行剽窃之实。这样的事太多,这个编
辑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
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一个抄袭,剽窃,篡改别人作品的人知道其所作所为正是在扼杀言
论自由,扼杀作者的创造生命,对作者人权的侵犯吗?
而一个诗歌编辑如果这样做,那不仅是对一个诗人生命的谋杀,更
是对一个诗人灵魂的侮辱。
如果一个编辑以为改动作者的作品是编辑的权力,那就大错了。因
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正是对个体的尊重。
一般的科学专业杂志都是由该领域的三位行家评阅后,编辑汇聚意见,
转交给作者自行修改。编辑只能作英语语法方面的修改。而一些理论
杂志,例如英国的<<<医学假说>> 杂志*,编辑连语法都不修改。只是
组织稿件。因为假说都是作者对未来的理论推测,他人不懂。比如,
今天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把圆点改成逗号,那收件人永远收不到信了。
社会的分工日益精细,作者都是各行业的专业人员,编辑不懂并非耻辱,
而不懂装懂就是耻辱。如果编辑并非有意要这样做,还有情可原,但是
一个成心的剽窃者则必须受到社会的谴责。
当今的知识份子批判社会风气败坏,人心大坏,道德沦丧。动不动扮演
圣人角色指责国民素质低下。实际上,每个时代,每个国家,她的工人,
农民,市民都在老实地劳动挣钱生活。
而一个民族的素质高低恰恰决定于这个民族的知识份子群体。
中国的贪官腐吏有一个不识字的吗?为了提职加薪,为名为利,大学教授
剽窃,文人剽窃,现在连高考都剽窃。
传统上中国文化文人,由于对知识产权概念的无知,即便在国外,有些
写手公开在网络宣扬,“我的东西谁愿意抄,谁就去抄。”说这种话的人
是慷慨吗?绝不。这样的写手绝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创造者,其东西
也是拼凑抄袭所来。才会这样慷原创人的慨。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而一个真正的创造者却会认为这是侮辱,谁会来抄你所写的。
这样丑恶无知的知识份子有什么资格指责国民素质低下,还是自己扪心
自问还有没有一点做人的道德良心?
一个人要想得到更多的名利,并没有错。但要靠自己诚实的劳动。如果
得不到想要名利,靠不诚实的方式生活,不仅伤害他人,终究也将伤害
自己。
注:*英国<<<医学假说> (Medical Hypothesis)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 写于美国 - posted on 07/18/2004
失败的民主试验
华
欣欣好:
我把它贴在华夏网站上也送了华夏快递,华夏快
递没有发出来,我又写了两个贴请问他们如何从
道义上支持华夏作者?第三次上网站,发现我的
文章和贴子都被删了。我的帖子中没有任何的人
身攻击,为什么要删除?也许连邮件地址也封了。
那一刻我就明白了张志新的喉咙是怎样被掐断的。
不过,好在我对民主这类东西不感兴趣。华夏快
递上成天在登民主文章。我从来不认为那些整天
贴民主文章的人就是民主人士。相反不提民主,
也不会说民主的人也许做事会更厚道,开通一点。
民主已经是一个非常媚俗的词。人人皆言,未必
皆行。
其实人就是人,人的天性不同,为人做事就不同,
这都是骨头与血液的事,与时髦的政治名词无关。
国内也经常报导学术文章被剽窃的事。有很多打
圆场的人,我想,这主要和中国仍然缺少有独立
思考能力创造能力的人群有关,受了教育不等于
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也不等于是具有独立思考
能力的人。
我把它当作一个失败的民主试验,我对此只有一
点遗憾,因为我支持欣欣是支持人的创造。不是
因为民主。
但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对大雅君和兰舟这样的理想
民主派会不会造成打击?因为华夏网站的编辑们
应该都是在天安们反对过独裁,争取过言论自由
的人吧?更何况还在美国的民主怀抱里茁壮生长?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七日 美国
杜欣欣 wrote:
华,谢谢你。
我觉得你这一篇非常好的文章,里面有多层意思,还系统地鞭鞑商业社会对创造的谋杀。应该拿去发表
华 wrote: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
华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 写于美国 - Re: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支持欣欣的声明posted on 07/18/2004
回贴;
XZD君好,谢谢鼓励。文章,全在心情。
欣欣的文章被窃,的确为她不平。写文章的心情
荡然而去,或许欣欣讨回公道后,那份心情再能
飘回?
zxd wrote:
Looking forward to Hua's <<‘拍婆子’的边缘效应及被拍者心理回放>>. - Re: 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支持欣欣的声明posted on 07/18/2004
华,
公道还未讨回,至少在一周之前,我离开美国,陈还未公开道歉.
谢谢华.
欣欣
华 wrote:
回贴;
XZD君好,谢谢鼓励。文章,全在心情。
欣欣的文章被窃,的确为她不平。写文章的心情
荡然而去,或许欣欣讨回公道后,那份心情再能
飘回?
zxd wrote:
Looking forward to Hua's <<‘拍婆子’的边缘效应及被拍者心理回放>>. - posted on 07/18/2004
有人建议欣欣起诉陈燕妮,这招就很实在有效嘛,比写文章谴责管用得多。民主制度就有这个好处,一切可以由法律解决,民告民也可,民告官也可。
专制下当然无文章侵权现象,你的身家性命都是党的,伟大领袖的。:)再说你写什么都是上面要求你写的,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东西,侵什么权,哪有权可侵。:)我这两天在听关于肖斯塔科维奇的一个讲座,非常棒,让人对专制之下艺术家的生存又多了一层认识。老肖了不起!
CND删华的帖子大概是怕介入法律纠纷,典型中国式的明哲保身的态度。:)华不必和他们怄气。
华 wrote:
失败的民主试验
华
欣欣好:
我把它贴在华夏网站上也送了华夏快递,华夏快
递没有发出来,我又写了两个贴请问他们如何从
道义上支持华夏作者?第三次上网站,发现我的
文章和贴子都被删了。我的帖子中没有任何的人
身攻击,为什么要删除?也许连邮件地址也封了。
那一刻我就明白了张志新的喉咙是怎样被掐断的。
不过,好在我对民主这类东西不感兴趣。华夏快
递上成天在登民主文章。我从来不认为那些整天
贴民主文章的人就是民主人士。相反不提民主,
也不会说民主的人也许做事会更厚道,开通一点。
民主已经是一个非常媚俗的词。人人皆言,未必
皆行。
其实人就是人,人的天性不同,为人做事就不同,
这都是骨头与血液的事,与时髦的政治名词无关。
国内也经常报导学术文章被剽窃的事。有很多打
圆场的人,我想,这主要和中国仍然缺少有独立
思考能力创造能力的人群有关,受了教育不等于
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也不等于是具有独立思考
能力的人。
我把它当作一个失败的民主试验,我对此只有一
点遗憾,因为我支持欣欣是支持人的创造。不是
因为民主。
但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对大雅君和兰舟这样的理想
民主派会不会造成打击?因为华夏网站的编辑们
应该都是在天安们反对过独裁,争取过言论自由
的人吧?更何况还在美国的民主怀抱里茁壮生长?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七日 美国
杜欣欣 wrote:剽窃就是谋杀,对创造的谋杀
华,谢谢你。
我觉得你这一篇非常好的文章,里面有多层意思,还系统地鞭鞑商业社会对创造的谋杀。应该拿去发表
华 wrote:
华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 写于美国 - posted on 07/1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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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起诉,我反而劝欣欣三思而行。你究竟想要怎样的结果?
这件事欣欣如果起诉,看起来是该赢的。但运作起来是另一件事。
第一是时间。用中国话来说,这样的人都是小人,宁愿和一个君子拼命,
也不要和一个小人纠缠。第二,我在华夏的贴子也提到,在美国律师打
官司不是为了正义,而是为了挣钱。那就要看你即便赢了这个官司,她
又拿得出钱来陪你吗?拿不出来你怎么办?我也提到,如果真要制一个
这样的小人不是没有办法,不是制不了她,蛇那么毒还有人能制它。
问题是人不过是混一口饭吃。如果她也有家有小孩,那就看在她小孩的面
上来考虑。( 我以前遇到一些更丑恶的事,后来想到把这些人告了,
他们工作丢了,他们孩子怎么办?毕竟还是同胞嘛。)而且,我以为最重
要的不是你个人去和陈燕妮结一段恩仇。最重要的是这个社会, 这些受
过教育的人,应该有一种廉耻之心,社会要谴责这样的丑恶行为,不是
在于惩罚而是在于认识。
让陈燕妮这样的人从良心上去发现,明白自己的丑,她认识到了。她才
会道歉。也不仅仅向你,应该向她自己的良心去道歉。说实话这件事华夏作
为一个公共机构,才是恰恰应该出面的。这是为什么我会写贴质问华夏。
我想你若在中国,不如把这件事源源本本写出来,国内人多,而且现在
的版权概念比这里的人强,也许会有报刊发表。让大家知道也不要迷信
这些人。也对国内的乱吹乱捧之风有所批评。
7172004 - posted on 07/18/2004
兰舟好,我下面的话如果太尖锐了。望谅。这些话不是针对你,
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不好请告诉我,我可以改。我到
这里就是来学说话的。我和人说话如履薄冰。
兰舟:有人建议欣欣起诉陈燕妮,这招就很实在有效嘛,比写文章
谴责管用得多。
华: 华建议兰舟帮帮欣欣起诉。说一句话容易,做起来看看。
打官司不符合我的天性。写文章也算书生本色,我做我能作到的而已。
实际上,如果人人都能写一篇谴责文章,使人们对这样的事情之丑恶
有所认识,那么社会风气也就不至于此。我写文章支持欣欣,也是希望
有一种风气,而不是要和陈燕妮过不去,我不认识她。我也不希望欣欣
和陈燕妮结成恩怨,其实,这就象老师对学生,做错了要批评批判她。
但要给她留一条路。
兰舟:民主制度就有这个好处,一切可以由法律解决,民告民也可,
民告官也可。
华:中国难道没有法律?一些法律恐怕比美国更合理。民告民当然可以,
也看看你是什么种族的民?那对姓贺的夫妇孩子怎么会告丢了?
民告官,你去告布什战争罪,看看你能不能告下来?
而且美国法律的核心恐怕不是为了这个。
兰舟:专制下当然无文章侵权现象,你的身家性命都是党的,伟大领袖的。:)
再说你写什么都是上面要求你写的,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东西,侵什么权,
哪有权可侵。:)
华:问题不在专制,而在哪些人在维持这些专制。毛泽东要专制,大家
都不帮他专,他一个人可以专谁的制?中国的革命者从来不反省自己。
现在反对专制的人,基本上都是专制体制之内的人。是希望通过专制得
到利益的人。中国这样多的运动发生了,除了骂毛泽东,还是骂毛泽东。
难道大家都没有错?
你说的上面不是抽象的,比如我把文章送到华夏,那些人就叫上面,
我相信在任何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在上面。在你面前每天都有这样的上面
你会去反对那些上面吗?我不感兴趣民主,也不感兴趣独裁,但至少当
这样一件丑恶的事发生时,我做了我该做的。我也反对了上面。
谁会愿意去华夏网站写个贴,问一下为什么要把‘剽窃就是谋杀’的文章
删掉?华夏不是要支持作者吗?要民主,为什么不从真正可以动手的地方
开始做?不然也就是在维持专制,所以专制是大家维持的。这也是这个
民主试验的结果。
兰舟:我这两天在听关于肖斯塔科维奇的一个讲座,非常棒,让人对专
制之下艺术家的生存又多了一层认识。老肖了不起!
华:很好。不过肖斯塔科维奇的音乐恐怕并不是为了政治而写。如果
那样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
我前两天听了一点湘西名歌。我现在想安安静静把我的饭吃好,我认为饭
应该一颗一颗吃的。世界上有几个人真地把饭吃清楚过。‘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还是中国古人不得了。
兰舟:CND删华的帖子大概是怕介入法律纠纷,典型中国式的明哲保身的态度。:)
华不必和他们怄气。
华:谢谢。这说明民主运动一类的话都是国人自己往脸上贴金。宋美玲从小
在美国受民主教育,干事情的时候中国人的本性就露出来了。
不过我认为这反而好事,中国人还是应该走中国人的路。中国的祖先很伟大,
我特別指先秦以前的祖先﹐我很自豪这点,问题是后人怎么做?
中国搞得不好更多的是要反省自己,现在对中国评判的人即不懂西方文化,
也不懂中国文化,连修身都没有做到就要平天下,怎么可能?总要让我们
这样的老百姓服你才行.
兰舟不要担心。我很偶然到华夏,也该离开了。要我和人生气并不是一
件容易的事。喜怒哀乐对我都是一份缘。我都很珍惜。要生气,我不如对
兰舟生气。坦率而言,我每每读到你的民主论就有气。给人的感觉,好象
共产党的每一个运动你都经历过。而且你的批判都很概念化。很陈旧.
我在出国以前肯定和你站在同一条线上,在外面久了,的确也见了不少,
也经历了不少,我觉得人的本性才是最重要的。所有的制度都是死的。
制度会有所牵制,但制度本身是残酷的,独裁和民主都一样。
我想, 华和兰舟的观点可能南辕北辙,但我愿意写这些是想起小兰舟。
兰舟虽然读了很多书,但是本性和小兰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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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失败的民主试验posted on 07/19/2004
华,我们能不能不再进行民主问题的讨论?理由很简单,玛雅已重申了不谈此类话题的决心,我得配合她。故不回此贴。很抱歉。
另,欣欣打官司若需我帮忙,能帮得上的一定乐意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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