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
十年前,我在Boston的地铁里,遇见一个大学生正在读一本封面非常吸引我的书。问他读的是什么, 他告诉我是《洛丽塔》,是一本非读不可的书。封面上是一个着夏装的少女的朦胧黑白照,网球鞋、黑白点露背紧身上衣,短裤,纤弱的细脖子、细胳膊,直直的黑发,推着一辆自行车。背后是一片花粉和尘埃的迷雾。这张照片袭击了我,让我一下子回到了自己躁郁的少年时代。我后来我把我的猫取名叫Lolita. Lolita 是我那黑白两色受同性恋困惑的猫,Lolita是一个不可捉摸的小魔女,Lolita是所有喜欢做梦的诗人灵感的缪斯。
我甚至在现实中寻找这样的女孩子。 我后来还真找到了,梦玉就是一个长大了的,却不成熟理想的洛丽塔。
这张照片是Nabkov所有作品中最出色的封面设计。其他的(电影里的、封面上的,广告上的)都太丰满和故作性感了。而我想象中的洛,是黑色的大眼睛,纤细调皮的,喜欢和“大人”捉迷藏、跑得飞快的小精灵。如果精灵丰满了,就飘不起来了。
我前几年,最遗憾的是《洛丽塔》的结尾部分。太好莱坞式了(枪杀奎尔蒂),太在意料之中了,太仓促了,太通俗和没有余味了。 曾经为它想过其他形式的收尾。
Nabukov是一个贵族作家,一个最后的纯粹唯美主义者。这样的贵族作家一百年里,全世界也就只出两三个。我说的贵族,是指他们丰厚的学养:熟练地运用两三种语言写作;对各科学问、世界风俗文化的研究和探索;在文学上特立独行,创造出一个崭新脱俗的风格。这样的作家,我们中国要出来一个,恐怕最少要等一两百年时间。等到中国出现一个有深厚文化的贵族阶级,这个人才会出现(在全球平民化、通俗化的氛围里,这是不是一个妄想?)。中文世界的写作到今天为止,还在脱贫阶段。
找到了一个关于Nabokov的网站,供各位欣赏:
http://www.nabokov.com
其他的请在google上面找。
请读者注意以下几个我发现的细节:
―――他把诱拐洛丽塔的奎尔蒂的职业安排成成功的好莱坞剧作家(相对于Humbert自己,一个穷教书匠),耐人寻味;
―――他把洛丽塔后来的家安在Juneau,阿拉斯加,耐人寻味;
其它的以后再谈。
董文中谈到Humbert与时间赛跑这个观点,我赞同。
董鼎山文如下:
————————————————————
三十年前我初读《洛丽塔》,带了一阵好奇涉猎的心情: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孩的恋情故事,很难使严肃的文学读者把它看为艺术。我的好奇心乃是双重性的:一、一位堂堂的文学作家怎可把这样的主题作淋漓尽致的描写?二、他的写作技巧怎会精妙得令文学评论家叹为观止,捧为杰作?
《洛丽塔》当时的风行一时就是因为读者们的这类双重兴趣。内容的奇特与写作的精妙使它成为一本雅俗共赏的书。《洛丽塔》的成功,立即把作者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升华为一位国际知名人物。在一个访问记中,纳博科夫告记者道:“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这是他的谦虚。
纳博科夫的名字不但在国际文坛上响亮,而且也成为出版界的畅销商标,他出生于一八九九年,到了一九五八年才在西方享受盛名,当时已六十岁。他的成功可以作为对那些年近花甲而尚在苦苦耕作的未成名作家们的鼓励。当然,我并不是说你只要写一本有关性状态(正常或不正常)的小说即可成功。可是我们不能否认,近百年来有多少部世界文学杰作的吸引读者都是出于不平常的理由。满脸淫笑的读者以为《洛丽塔》是“脏书”。在过去,乔依斯的《尤力西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以及亨利•密勒的自传性小说都不是同样的声名狼籍?很少有读者会将形容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童怀有欲情的著作目为正经的文学。美国女作家爱瑞卡•钟的处女作《惧怕飞行》在开首就被目为淫书。其实她也是位严肃诗人,不过她在包封上的金发美貌的肖照未始不帮助她的著作的畅销。钟女士对自己艺术的被人误解,悻悻不平,其实她应责怪她自己的出版商的宣传部门。
作家因此处在两面为难的局势中:一面他要畅销,一面他又要自视清高。文学作品如要在商业上获得成就,宣传作用是必要的。纳博科夫初成畅销作家的经验是甜苦交加。在《洛丽塔》问世之前,他已用俄文写过好几部小说,评论过果戈里,发表过短篇小说与诗。可是在西方读者们的心目中,这位年近花甲作家的“处女作”竟是一部觊觎小姑娘肉体的故事,而纳博科夫当时在康尼尔大学中所教授的是托尔斯泰,普希金、契诃夫,卡夫卡,福楼拜,普鲁斯特!
那末我们对纳博科夫著作这部小说的疑问应该取得怎样的解答呢?文学应该怎样解释它的“色情”,“淫猥”的成份?纳博科夫自己曾作这样的谈论:“在古代欧洲,直到十八世纪,喜剧、讽刺作品、甚至一个诗人在俏皮嬉玩情绪中的出品,都故意含有淫荡的成份。在今日,‘色情文学’此词的含意则是平庸,商业化……”纳博科夫以为真正文学艺术的描写应与简单直接的描述分得清楚。“低级色情小说中的动作都只限于陈词滥调的交媾;好象是说,作品不应用风格、结构,意象来分散读者的淫情。”性爱是人生的一部分,创造艺术家都不能忘却这个人生重要的因索。莎士比亚作品、甚至圣经中也有性爱的描写。庸俗作品与文学艺术品间的分界线便是:前者是露骨的,千篇—律的,陈词滥调的;后者则是寓含独创的想象力的。
纳博科夫自认《洛丽塔》是他最佳的英文原作。作家的孕育小说正好妇女的孕育婴孩一样,需要怀胎期。早于三十年代的柏林时期,纳博科夫已在孕青这个童女恋故事,终于一九三九年巴黎出版了俄文的《魅人者》(the Enchanter)。《魅人者》是《洛丽塔》的前身,是纳博科夫约最后一部俄文著作,次年他就与妻儿移居美国,时年四十岁。
《魅人者》含有后来杰作《洛丽塔》所有的因素:一个中年的欧洲男子;一个幼稚的女童;一个追求母亲以便得到女儿的主题。所不同者是,《魅人者》的最后被卡车撞死者是那个中年色鬼,而《洛丽塔》的丧生者是女童的母亲。(《魅人者》于一九八六年由纳博科夫儿子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
《洛丽塔》于一九五八年在美国出版时,纳博科夫在美定居不过十八年。使我这类读者特别觉得惊异的,是作者描绘中对美国情景的熟悉,对美国俚语的熟悉,对五十年代美国青少年情况的熟悉。不但如此,因为他来自欧洲,他的看法又有特别的新鲜感。不过撇开他的创作才能不谈,他对这类故事情节的专注令人不得不怀疑他本人对幼小女孩是不是也含有垂涎觊觎的遐想。
其实,远在《魅人者》出版之前,纳博科夫已在他的用俄文所作的自传性小说《天资)(the Gift)中起了《洛丽塔》的苗头。下面的一段乃自英文转译过来的,“啊,我如只要有一霎儿时间,可以赶出怎么样一部小说!以实生活为根据。请想象选样的情节:一个老混蛋——仍在壮年,热切渴望人生的乐趣。他遇到一个寡妇,寡妇有个女儿,还是个女童——你知道我的意思——没有发育完全。不过她行路姿态可以挑逗得你发狂。一个纤小的女孩,非常白哲、苍白、眼下呈青色。当然她对老色鬼毫不加注意。怎么办呢?不加思索地他就娶了寡妇。好吧。他们三人一起合居。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诱惑,永恒的折磨,痒痒的难熬,疯狂的希望。结局——是一个失算。光阴疾驰,他老了,她发育成长——并未成为丑香肠。她行路而过,轻蔑地投你一眼;令你发烧。怎么样?你觉得这里有一个陀斯妥也夫斯基的悲剧?你知道,我一个好朋友曾有过这样的遭遇……”
纳博科夫不但是创作天才,也是语言天才。英文不是他的母语。在国际作家中,很少有人能够如此精通另一种语言。《洛丽塔》中所用的英文字汇令人吃惊。不过他也有采用艰涩生字的习惯,那个习惯也曾受过《纽约人》当年小说编辑凯瑟林•怀特的批评。主角亨堡•亨堡(Humbert Humbert)这个名字就滑稽得很。作者对主角的详细描写令人想到他在用艰涩生字时的细细推敲。亨堡•亨堡对发育没有完全女孩的癣好有特殊的定义:年龄必须在九岁至十二岁之间。
亨堡的情欲对象是可望而不可即。他不能占有这样的一个色欲对象,因为时间在飞驰,即使在他占有时期,时间会毫不留情地把女童进化为成年妇女。在这方面看来,很多正在失恋的该者读了《洛丽塔》后应该有相当的满足感:至少,他们所追求者并非四年为限、可望而不可即的对象。我这样地陈述一定会给有些读者斥为胡思乱想。不过正如纳博科夫在他的自传小说中所说,“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我们这些对女童并不作非分之想的读者,至少可以在欣赏一部文学杰作之余,随着作者的想象力,作一些毫不受拘束的发挥。
在《洛丽塔》这部小说中,反面的角色好像是时间。一个人在出生时就在向死忘行进。时间是敌人:亨堡要赶着时间去享受他所特别嗜好的人生乐趣;《洛丽塔》在不断成长,纳博科夫要赶着时间写他的杰作。《洛丽塔》出版时他已年近六十,它可留了多少年完成他所有所想创作的作品?纳博科夫逝世于一九七七年,享年七十七有余。时间是生命中一个最大因素,而人一出生,除了谋生填饱胃腹之外,最大的兴趣是情欲,最大的惧怕是死亡。《洛丽塔》主角亨堡整个时间就是被这两个关注所缠迷。性与死乃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主题。但是亨堡对洛丽泰着迷的特殊又可与其他一类的着迷程度相比。例如,一个专心一致的艺术家对创作过程的关注;一个科学家对他的发明进度的关注;一个革命家甚至恐怖主义者对收复祖国失地的关注等等。这种关注心理都是极为紧张的。亨堡对洛丽塔的情爱简直是疯狂性的。他的紧张成为创作者的紧张,怪不得这部作品被公认为杰作。
关于《洛丽塔》的出版史,也含有纳博科夫个别的特性。他于一九五四年春季完稿,立即将稿件投寄出版商。我们须知,一九五四年美国在阅读自由方面尚是中古时代,关于性的描写书籍都是禁书。我犹记得不能在书局购到一本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或者亨利•密勒的自传小说。在图书馆中,这些书都是给锁起来的。我也记得当时最给青年人读得破破烂烂的是一位医生所写的有关性教育的书《不必恐惧的性爱》(Love Without Fear)。当时,甚至诺曼•梅勒在他的处女名作《棵者与死亡》之中,也不得不用“fug”来代替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四字母的字。因此,在这种环境中,《洛丽塔》原稿立即被四个纽约大书局所拒。编辑们看到中年色鬼垂涎凯舰女童的故事,不知所措。他们深知这本原稿富含文学价值,但清教徒气氛的社会不会接受。
而今日使人最惊奇的是纳博科夫当时的好友,著名评论家爱德门•威尔逊与玛丽•麦卡锡似也不能(或不敢?)欣赏。纳考布夫虽自称“这是我的最佳英文著作”,请威尔逊夫妇过阅。可是今日,我们在威尔逊书信集中读到,他回信给纳博科夫道:“我所读过的你的作品中,最不喜这部。”玛丽•麦卡锡根本没有读完全稿,而把《洛丽塔》的写作批评为“拖泥带水,粗心草率。”
我们当然了解,即使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也不能客观地欣赏另一作家的杰作。文人相轻。中外古今一律。尤其是在一部突破性的著作出现时,评论家会摆出一阵怀疑的姿态。纳博科夫初到美国时,威尔逊帮了很多的忙,例如将他的作品向《纽约人》杂志推荐。可是他不但将《洛丽塔》原稿指责为“可憎”,“不现实”’“太讨厌”,而且将自己这种意见提交自己的出版商。被美国出版界拒绝后,《洛丽塔》终于次年在巴黎由奥林比亚书局出版。书局主人的父亲便是三十年代大胆出版亨利•密勒的自传小说的人。历史真是会重复的。奥林比亚书局也曾出版了其他作家如萨缪尔•贝克特,威廉•伯罗斯等的著作。《洛丽塔》初版仅五千本。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读了以后,在伦敦《泰晤士报》写评论,把它称扬为一九五五年最佳三部小税中之一部。此后,《洛丽塔》就不胫而走,成为国际畅销书。
格林与威尔避及书局编辑的见解不同点是在,前者所看到的是文学与文字,后者却只看到了浮面的淫意淫词。《洛丽塔》的最后在文坛的胜利可以说全是格林的功劳。格林予以佳评后,美国的小型文学杂志《铁锚评论(Anchor Review)也予注意,节录登载,这家杂志当时的年轻编辑即是目前主持《纽约书评》双周刊编务的杰逊•埃浦斯坦。不久美国与英国的书局也改变原意,陆续在英、美、加拿大出版了《洛丽塔》。当《洛丽塔》初版在巴黎由奥林比亚书局出书时,英国政府当局曾要求法国政府查禁。在英美问世后,英国内阁也曾开会辩论,但是没有禁售。新西兰则后来一度禁售。《洛丽塔》在美国由普特南书局于一九五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出版,立即成为畅销书,于一九五九年一月爬升《纽约时报》畅销书目单第一位!(最终被另一个俄籍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挤出宝座。)当时多半的书评都把评论集中于所谓“洛丽塔事件”的纠纷,而不是书的文学价值。这样的宣传当然大大的提高了读者公众的兴趣,增加了书的销路。只有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威(EIizabeth Janeway)的评论看出了此书含莎士比亚性质的悲喜剧意味:“我认为亨堡的命运寓有传统的莎士比亚式悲剧性……亨堡是个受情欲驱使的普通常人。他的觊觎洛丽塔到了不把她当作人的地步,只把她看作梦想虚造的肉体——这种狂情还不是宇宙性的,历史永恒的?”
珍威女士一言点破了不朽经典作品的特性(横的宇宙性,纵的永恒性)。今日,《洛丽塔》已被世界公认为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但是社会不乏愚昧无知的人。它与很多其他名作仍在某些美国城镇的图书馆中被禁。现在洛丽塔(人,与书)应算是成熟了。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1/2009
ti - posted on 01/13/2009
JonBenet Ramsey 就是今天的洛丽塔啊,那个“自投罗网”的男人不就是那个Humbert吗?老氓说他一读这本书就起鸡皮疙瘩,I don't blame him :-)
抄一段,我也起鸡皮疙瘩 :-)
You have to be an artist and a madman, a creature of infinite melancholy, with a bubble of hot poison in your loins and a super-voluptuous flame permanently aglow in your subtle spine (oh, how you have to cringe and hide!),in order to discern at once, by ineffable signs--the slightly feline outline of a cheekbone, the slenderness of a downy limb, and other indices which despair and shame and tears of tenderness forbid me to tabulate---- the little deadly demon among the wholesome children; she stands unrecognized by them and unconscious herself of her fantastic power. - posted on 01/13/2009
干脆再说几句邪话:当时,JonBenet 的案子一出来,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洛丽塔, 看到JonBenet的尸体,我马上想到下面这段话,这老头不就在JonBenet科罗拉多州的家附近写的《洛丽塔》吗?杜欣欣写过一篇关于他写《洛丽塔》的文章,这个案子不是破不了吗?我就一直觉得是这老头的幽灵干的。
July wrote:
JonBenet Ramsey 就是今天的洛丽塔啊,那个“自投罗网”的男人不就是那个Humbert吗?老氓说他一读这本书就起鸡皮疙瘩,I don't blame him :-)
抄一段,我也起鸡皮疙瘩 :-)
You have to be an artist and a madman, a creature of infinite melancholy, with a bubble of hot poison in your loins and a super-voluptuous flame permanently aglow in your subtle spine (oh, how you have to cringe and hide!),in order to discern at once, by ineffable signs--the slightly feline outline of a cheekbone, the slenderness of a downy limb, and other indices which despair and shame and tears of tenderness forbid me to tabulate---- the little deadly demon among the wholesome children; she stands unrecognized by them and unconscious herself of her fantastic power. - posted on 01/13/2009
蝶痴和洛丽塔
杜欣欣
纳博科夫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颜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
------------------------------------------
自9月中旬,连续三个周末,我独自进入同一片山谷,走过同一条河流,两次攀登同一座山峰。
驱车出城,穿过荒漠,嶙峋多姿的圣胡安山脉遥遥在望。斯奈佛尔斯山(Mt.Sneffels)最为壮丽,它是科罗拉多州54座超过14000英尺的高山之一。半月之前,初雪如尘,沉积于山脊的皱纹里。一周之前,斯奈佛尔斯山头顶白发,如今那白发已经飘至它的前胸。
车子向西,转进山谷,距离小城特柳赖德(Telluride)越来越近。阳光下,圣秘谷河几近黑色,缓缓流淌,特柳赖德就坐落在此河的源头。
1875年以前,特柳赖德并不存在。后来,西部淘金风刮到山中,人们在此发现矿脉,一座小城因矿而生。小城原名为哥伦比亚,后因与加州的另一同名城市混淆,邮局拒绝在此设立分局,遂于1887年易名为Telluride。
为何取这么一个绕口的名字,众说不一。一说是Telluri来自元素碲(Tellurium),但此地并不产碲。另一种说法是,由于当时西部环境恶劣,那些执意西进的男儿离家时,他们的女人就会在后面喊:“To-Hell-U-Ride”(找死去吧)。我宁愿相信后一种说法。
如许多科罗拉多山中小城,它们早期的历史都和开矿相关,也如许多矿区小城,它们因矿业而兴衰。此城全盛时期人口曾达5000余。自1917年,矿业逐渐衰落直至一蹶不振。到了1953年,人口不过600。此后20年,这里是一座鬼城。1972年,因当地发现了另一种金矿——白雪,遂成为人称“小瑞士”的滑雪胜地。
1951年,当最后的几家居民搬离特柳赖德之前,山谷中特有的Uncompahgre豹纹蝴蝶吸引了一个人。这个人后来在英语文学史上重重地书写了一笔,他就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
1899年,纳博科夫生于沙俄首都圣彼得堡。在帝俄时代,他的家族富有却不保守,其父曾因反抗皇室而入狱。从幼年起,纳博科夫就轮流居住于圣彼得堡、巴黎等地,也是从幼年起,他开始学习英语和法语。在其父影响下,纳博科夫7岁开始收集蝴蝶,16岁出版第一本诗集,大约17岁,继承了一个大庄园和200万美金的财产。然而纳博科夫只对蝴蝶、一个叫塔玛拉的女孩、诗与网球感兴趣。显然,塔玛拉最终并未成为他的妻子,但是诗歌和蝴蝶都成为他的终身之爱。
十月革命后,纳氏家族在粉盒中装了一些钻石,先逃到克里米亚,然后离开俄国。他辗转居住于德国、法国,并在剑桥受教育。二战期间直至去世,纳博科夫先后在美国和瑞士居住,主要以蝴蝶(为哈佛博物馆蝶类标本分类)、教书和写作翻译谋生,从未再返故乡。
2
待车再次向南,山路变窄,更为弯曲。高山绿树夹道,似蜿蜒不尽。半个世纪以前,纳博科夫曾经以“残暴”来形容这条公路。纳博科夫的妻子维拉曾驾驶老旧的Oldsmobile车,艰难地在此爬行。纳博科夫坐在一旁,草草记下妻子的只言片语:“那车头灯犹如一点蜡烛……”“看,看坐在山梁上的那棵大树……”维拉总是说俄语,纳博科夫从未完整地记述她的谈话。但是,那零星短语描述出当时的气氛。
西风染黄山路,经过普莱瑟维尔(Placerville),若从此转弯,再行60英里,就是多洛雷丝(Dolores)小镇,纳博科夫最出名的小说《洛丽塔》的女主角与那小镇同名。
两周之前,正是小城为期3天的音乐节。我迎着人们诧异的目光,背道而驰。颇陡的小巷尽头,我成为小城史博物馆唯一的访客。在那里,我听了许多关于金矿和印第安人的故事。面对我的询问,馆员兴奋而诧异地喊道:“那个《洛丽塔》的作者,他在这里住过?”
我来到1951年纳博科夫下榻的地平线牧场。由于担心那牧场不过同名而已,我先询问它修建的年代,答曰1950。我再问,纳博科夫可在此居住过?回答是:“此牧场于1968年易主,也许前主人曾有记录……”
遍访无着,我只得进入僻静的图书馆。在一间展示科罗拉多州历史的资料室,我找到了薄薄的两页纸,那是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美国岁月》中复印下来。这就是全部的资料了。看着这两页纸,我不禁笑了。无论在图书馆,在博物馆,还是询问当地人,当我提及纳博科夫,似乎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一提洛丽塔几乎无人不晓,真是应了纳博科夫自己的话:“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
1972年,在接受《名利场》杂志采访时,纳博科夫曾经提及他找到珍稀蝴蝶的地点:“在Tomboy山道之上,介于Social隧道和Bullion矿井之间……”根据这一线索,一周之前,我来到Tomboy山道前。我得知一座与山路同名的废弃矿井小城位于12000英尺的山上,路程大约为5-7英里。但是,有关隧道的信息却相互矛盾,更无人知晓Bullion矿井。这一切并未能阻止住我。我带了一瓶水、两块巧克力就上了路。
3
今天,沿着小巷,我再次来到那条山路前。在山脚下,我再次看到伊莫金山口(Imogene Pass)开放的标志,那个山口的高度为13120英尺。我沿着山路攀走。刚转过一个弯,就碰上一个下山的女子,一只灰白色的大狼狗随行。我们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嗨,你又来了?上周你没有爬到山顶吧?”“是的,我只到达那个石门。”“那就是你要去的隧道啊。”“啊?!”“从隧道到矿井还有多远?”“大概3英里。”她打量着我的装备,确定我带足了水,然后互道珍重,逆向而去。
自山脚开始,山路虽陡,却还平坦。几个山弯之后,行路更为艰难,非但陡峭,还布满碎石坑洼。碎石很滑,在上周的攀走中,我几次险些顺坡倒下。今天,我特意穿了一双很好的登山靴,怀着志在必得的决心,兴致勃勃地走向高处。
天空极蓝,只有几丝白云羞涩地飘荡在对面的山前。当初纳博科夫清晨出门时,想必天空也是这样完美的蓝色。那是1951年7月,他和维拉各持一只捕蝶网,在白桦树跳跃光影之中攀山路而上,希望找到一种罕见的雌性蝴蝶。可惜,在他们出发的一个多小时之后,事情就起了变化。纳博科夫写道:“到了7时半,第一片无害的薄云飞奔而至。大约9时,那些挺着黑肚子的大块云朵开始戏弄太阳。”那正是他刚刚离开悬崖和树影,到达捕蝶的山谷的时候。“大约10点,伴随着最令人愤怒的闪电,我从未在落基山中见过这样的闪电,雷阵雨到了。随后是一整天的乌云和大雨。”
在上周末的攀走中,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只知道走了多久。好不容易,我碰到了一个大男孩,他说:“你只走了2英里多。”真相的披露令人十分泄气。心气一泄,双腿顿觉沉重。当时天色已晚,我只得下山。
无功而返,令我非常沮丧,同时我也想到了纳博科夫当年的沮丧。自1951年7月3日至29日,每天,沿着我脚下的陡峭山路,纳博科夫和妻子都要从9000英尺的山脚攀上12000英尺的山坡。其间,他们只搭过一两次吉普。他们攀登的高度比我到的地方还高,山路走得比我还长,当他们刚刚到达那个山谷,大雨又使他们一无所获,而且还不止一次!唉,多么地沮丧啊!
为了研究蝴蝶,纳博科夫必须杀害自己的最爱。此时,他是一个极为冷静、条理分明、注重细节的科学家。著名蝶类学家亚历山大·科鲁特曾赞誉,纳博科夫的工作“完全重新分类了北美蝶种”。然而,纳博科夫不仅是一个冷静的科学家,他对蝴蝶的痴迷充满了激情和诗意。在诗歌和小说中,他多次抒发对蝴蝶的痴情,在特柳赖德阴雨绵绵的白天,在那些无处可去的夜晚,洛丽塔变成了一只蝴蝶,承担了纳博科夫的痴迷和激情,或许也舒缓了他的沮丧。
在一所味道难闻的小旅馆里,纳博科夫开始写作《洛丽塔》。单薄的旅馆墙壁无法隔音,而作家在写作时要求绝对的安静。于是纳博科夫回到汽车上,将《洛丽塔》写在一叠硬卡片上,那些卡片组成了一张微型书桌。回到旅馆,如果他不想游荡在失眠之中,他就戴上耳塞继续写作。
一周之前,当我攀走在这条山道上,绿杉如浪,白桦刚刚绽开团团金色。今天,金红色和绿色已在随机地拼图。那些完全被金色沁染的地带,惟有极为高大的杉松才能刺破金色的地毯。每年秋季,北美的红叶带以每日55英里的速度向南奔驰,除去非洲动物大迁徙,北美的秋叶也许是这个星球上最壮观的生命洪流。在那些彩色的日子里,秋叶竭力地展示其辉煌,然后迅速凋零。仅仅数日之间,林木萧萧,一片绚丽之后的冷寂。
4
洛丽塔的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某个沉睡的山谷,那里的秋天也布满了红叶,然而,那山谷小镇的风景却取自特柳赖德。当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Humbert Humbert)首次见到洛丽塔时,正是洛丽塔——这个“同样的孩子——同样的少女,同样的蜂蜜色的肩膀,同样的绸子般柔嫩的脊背,同样的一头栗色头发,一条圆点花纹头巾系在她的胸间……”令亨伯特改变了主意,成为洛丽塔母亲的房客。圆点花纹是蝶翅上最常见的图案。从此,如做科学观察一样,亨伯特详细地记下每日的阴晴,洛丽塔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记载,观察,冥想美丽的洛丽塔,是亨伯特生命的所有的意义。
纳博科夫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颜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蝶翼两面的颜色各异,穿着泳衣的“洛”也被亨伯特一再正反两面地检视。读《洛丽塔》,热爱自然和文学的人,很容易从女子名Vanessa(又为昆虫词汇侠蝶)、城市名Schmetterling(在德语中即是蝴蝶)联想到蝴蝶,而纳博科夫自造的nymphet,其词意虽为仙女般早熟、放荡的少女,但nymph也有未蜕变的幼虫之意。
夜雨将黄叶印满山路。我的脚步惊起草丛中的蚂蚱,也惊起了一只蓝色小蝴蝶。我当然知道那绝不是纳博科夫寻找的蓝蝶。也许,那种为蝴蝶所喜爱的龙胆科植物就生长在我身旁的某个山谷。这种植物吸引了纳博科夫的蝴蝶,也吸引了蜂雀和蝴蝶的捕手亨伯特。
一位生物系教授曾告诉我,一般来说,蜂雀不会攻击蝴蝶,但是也有例外。既然纳博科夫用“被迷倒的猎人”(The Enchanted Hunters)来命名亨伯特与洛丽塔首次发生性关系的旅馆,又再将此名赋予洛丽塔扮演主角的戏剧,他当然可以用极少侵犯蝴蝶的蜂鸟来隐喻亨伯特,更何况Hummer就是蜂雀的俚语,在古英语中,蜂雀也曾被称为Humbird。然而,人们并不会对一只蜂雀的奇特反常行为进行道德批判,而纳博科夫所描述的痴恋却为理性的人所不屑,被道学家所不齿,被生养迷人美少女的父母所痛恨,也遭到几乎所有的“正常人”的批判。
山路是寂寞的,没有任何标志,在寂寞的山路上,我一直是独行人。最初,我还以辨认树干上的刻字聊解寂寞,最早的刻字年份为1972年。偶尔,一只松鼠拦在路上,疑惑地看着我。我对它摊开手:“对不起,没有花生。”它失望地跑入草丛。金色的白桦逐渐退却,苍绿的针叶树更加浓密。在针叶树全部撤退的山崖下,我看见了那条自石壁而下的溪流。记得上次攀登,天干气燥,汗透衣衫,我携带的水也已喝完。当时我曾自我安慰,这里不是犹他沙漠,我也曾扑向这条小溪,灌满了水瓶。时隔不过一周,山根石壁下已见薄薄积雪。
我越走越高,走进了云雾,也走进了细雨。在《洛丽塔》中,下雨天阻断过亨伯特的好事——乘游湖之机与洛丽塔调情。下雨天也成就了亨伯特的好事,他得以和洛丽塔第一次亲近——用舌头舔出她眼中的沙子。读过《洛丽塔》一书的人都知道,亨伯特为了接近洛丽塔而娶其母夏绿蒂为妻,又因为其母计划将洛丽塔送往寄宿学校而动了杀妻之念。在一个阴错阳差的雨天,在偷看亨伯特的日记之后,绝望的夏绿蒂冲出家门,遇车祸身亡。
5
下雨天绝非寻找蝴蝶的吉日,然而,如果没有那些阴雨天,洛丽塔这个后来成为妖精般美丽惑人的少女的代名词也许就不会出世。对于雨天,纳博科夫或许怀有复杂的情感。
此时,我再次到达那座石门隧道。对面,原本还算静默的新娘瀑布突然喧哗起来。后方,原本必须仰视的特柳赖德峰顶已经齐到我的额头。当我攀到更上一层,山路突然变得平坦。我看到一处矿井废墟。幸亏此前我做了一点儿功课,对照网上打印的照片,这里正是Bullion隧道矿井。
大块灰白色的云朵骑坐在对面的雪山之上,更有若干高山隐于云雾之后。没有人烟,没有动物,路上飘过一只蝴蝶,不,那不过是一片骗人的枯叶。除了风、云和雪,什么都没有。在雪山衬托下,土褐色的木架轮盘东倒西歪,非常苍凉。
今天,我终于走过了纳博科夫走过的这一段路,此地的高度将近11000英尺。半个世纪之前,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那个蝶痴每天攀上这样的高度。命运怎能保证他一定能够享受到发现的狂喜?不过,抑或是人的命运的巧合,也许是温柔的鬼魂动了恻隐之心,就在这一片山坡上,他终于发现了一只壮观的雌蝶。在1951年的7月,他一共捉住了60只这类蝴蝶。
看过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洛丽塔》的人,一定对洛丽塔涂红指甲那一幕印象深刻。亨伯特小心翼翼地捧起洛丽塔的小脚,极为耐心地将棉花球夹在脚趾之间,细致有序地为每个趾甲涂上颜色。在我看来,那并非性爱,甚至不是情爱,而是一种对美的痴迷。美原本是主观的,而痴迷于某种美的人,审美更为主观,并具有不可抗拒的命运色彩。
洛丽塔如蝴蝶一样美丽迷人,也如稀有的蝴蝶一样,翩然而至,又翩然而往,心思行踪难以捉摸,也很难被捕获。当亨伯特终于“捉住”洛丽塔,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美妙。亨伯特要时刻提防他人怀疑的目光,还得应付日益成长、要求独立的洛丽塔,她潜在的男友,她的物质欲望,面对自己良心和洛丽塔的谴责。如洛丽塔这样的介于少妇和小女孩之间的少女,既天真无邪又早熟放荡,既可怜不幸又自私冷酷。即便捕获她们,也无法永远占据她们的心。当一个人痴迷于这种美丽的时候,道德法则、良心谴责都已失效。当然,在这样的痴迷中,亨伯特是不会注意到魁提——那个有恋童癖并将儿童引入色情媒体的戏剧家,那个让洛丽塔惟一动心的中年男人,那个一直在监视着他们,并最终将亨伯特最心爱之人(物?)诱拐而去的混蛋。洛丽塔对亨伯特说:“你毁了我的生活,而魁提让我心碎。”真正心碎的应该是谁?
在12000多英尺的高峰上,寒气冻红我的双手和双耳。地衣苔藓覆盖着Tomboy废墟,破旧的木牌记述了此镇的简短历史。1890年代,这里曾因出产黄金而繁荣过几年。漫天雪花如白色的蝴蝶,落地即融,犹如那爱美的蝴蝶,在衰老之前,为了永远的美丽,她们一定躲到了什么地方,去自行了断,那就是为什么我从未见过衰老的蝴蝶。我珍藏着两只蝴蝶,她们来自中国大兴安岭的夏天和巴西的伊瓜苏瀑布的冬天,时间相隔30多年。蝴蝶的美丽来自蝶翅上的粉末,如粉末般的美丽是脆弱的,如果不经特别处理,她们的美丽即刻褪去。
洛丽塔的美丽也是脆弱的,如洛丽塔那样的美少女,其美丽也不过几年。在她与魁提私奔之前,她已经老了、粗糙了,已不再迷人。惟一永恒的nymphet是艺术之美,是大自然之美。这美永恒地令纳博科夫痴迷——他将自传的第六章献给了蝴蝶,又让洛丽塔化成一只蝴蝶,颤动双翼,传递着他对美的痴迷。
此文已刊南方周末2006年6月2日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3/2009
为了找到当年看到的那本书的封面,我浪费了几乎一个晚上。google没有。浮生,能帮一个忙吗?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3/2009
还记得那个长岛lolita吗?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3/2009
还有刘易斯 卡罗的alice:
如果那个男子是这样的人呢?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3/2009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3/2009
邪门儿了,那个版本的书失踪了,都找到那家出版社 以及出版日期了!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3/2009
玛雅 wrote:
为了找到当年看到的那本书的封面,我浪费了几乎一个晚上。google没有。浮生,能帮一个忙吗?
呵呵,玛雅,昨晚我就找了一通了,也没找到。把出版社和日期放上来。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4/2009
I have that book, allow me a little time to find it and scan the cover in.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4/2009
这里有张 Lolita 和脚踏车的小说封面: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5/2009
ha 就是这本,阿姗大慈大悲找到了:)
能再把图放大点吗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5/2009
xinxin,了不起的才华,了不起的手笔! - Re: 我与《洛丽塔》结缘正好是十年posted on 01/15/2009
Google 上找的,不能再大了。请你的老读者有空帮你扫描一份上来。
Please paste HTML code and press Enter.
(c) 2010 Maya Chilam Foundation